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政府

龍華區位於深圳地理中心和城市發展中軸。2011年12月30日,成立龍華新區;2017年1月7日,正式掛牌成立行政區。轄區總面積175.6平方公里,下轄觀湖、民治、龍華、大浪、福城、觀瀾6個街道,50個社區工作站和108個社區居民委員會。2019年底,龍華區實際管理人口292.2萬人,其中戶籍人口46.2萬人,流動人口246萬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政府
  • 成立時間:2011年12月30日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調查研究、綜合情況、收集信息,為區委、區政府決策提供參考和依據;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人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部署,負責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二)負責區委、區政府各類檔案和有關綜合材料的起草、審核和印發工作;負責區委、區政府各類公文、函件的處理工作。
(三)負責區委、區政府各類會議和公務活動的安排、協調、會務統籌和會議紀要整理工作。
(四)組織並承擔區委、區政府各類課題和政策的調查研究工作。
(五)負責規範性檔案的管理、行政複議和法律顧問工作。
(六)負責外事(港澳)工作。
(七)負責黨史資料的徵集、編撰和研究工作;負責地方史志編纂和《龍華區年鑑》的編輯工作;負責檔案工作的行政管理及指導工作。
(八)負責區委、區政府的印鑑管理及機要、保密工作。
(九)負責區委、區政府各類會議議定事項貫徹落實情況的檢查督促工作;負責區委、區政府各種檔案、決定事項和領導批示的催辦、督辦工作;負責各部門之間的工作協調,加強各部門之間的溝通與交流。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領導分工

姓名
職務
分管工作
深圳市龍華區委常委、區政府黨組成員
分管教育、退役軍人事務、規劃土地監察及執法工作。分管區教育局、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區規劃土地監察局(查處違法建築和處理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繫駐區部隊。
深圳市龍華區委常委,區政府黨組成員、區政府辦公室主任
分管政府辦公室、督查、外事、信訪、機關事務管理工作。分管區外事局、區信訪局、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
深圳市龍華區政府副區長、黨組成員
分管司法、人力資源、住房建設、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衛生健康、醫療保障、社會保險工作。分管區司法局、區人力資源局、區住房和建設局(人民防空辦公室)、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區衛生健康局、區觀瀾文化小鎮建設管理中心;聯繫市醫療保障局派駐機構、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龍華分局、駐區燃氣機構、深圳市龍華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深圳市龍華區政府副區長、黨組成員
分管發展改革、科技、民政、殘聯、政務服務數據管理、政務公開、民族宗教、台港澳事務、僑務、市場監管、質量監管、食品藥品監管、智慧財產權工作。分管區發展和改革局、區科技創新局、區民政局(殘聯)、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區台港澳事務局、區僑務局;聯繫市市場監管局派駐機構。
深圳市龍華區政府副區長、黨組成員。兼任市公安局龍華分局局長
分管公安、交警、打私工作。分管市公安局龍華分局;聯繫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龍華大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西部高速公路大隊。
深圳市龍華區政府副區長、黨組成員
分管水務、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政府投資項目前期、交通運輸、生態環境工作。分管區水務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前期工作管理中心(軌道交通建設管理中心);聯繫市交通運輸局派駐機構、市生態環境局派駐機構、駐區供排水機構、龍華排水有限公司。
深圳市龍華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黨組書記

深圳市龍華區委常委,區人民政府黨組副書記、副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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