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龍崗區財政局

深圳市龍崗區財政局是深圳市龍崗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龍崗區財政局
  • 所屬部門: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深圳市龍崗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財政、稅收、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會計管理、政府採購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擬訂我區財政預算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會計管理、政府採購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規劃及制度,按規定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參與制定有關巨觀經濟政策,研究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各項政府性財力的建議。
(二)負責區級財政收支管理。編制年度區級預決算草案、預算調整方案,組織區級總預算的執行;代編全區收入預算。管理各項地方財政收入,牽頭落實向區級人大和上級部門報告全區各類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管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財政票據和政府罰沒物資。制定行政事業單位預算資金支出的範圍、通用標準,審核批覆區級行政事業單位的預決算,並監督其財務活動,檢查財政稅收政策、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
(三)制定和組織實施地方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統籌調度區級財政資金,負責國庫現金管理。
(四)管理地方政府債務。
(五)組織實施區級財政性資金項目工程竣工決算的審核,組織實施區級財政性資金項目資金使用情況調查。辦理區級財政性資金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批覆。
(六)管理全區會計工作,執行國家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檢查監督會計政策和制度的執行。
(七)指導編制全區政府採購計畫,監管政府採購活動,制定本區集中採購目錄和集中採購限額標準。
(八)統籌全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區預算單位的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九)負責統籌管理全區政府物業,代表區政府對政府物業行使所有權和管理權,並進行統一接收、統一登記和統一管理。
(十)根據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區政府部署,負責區級政府部門必要的安全生產工作經費的落實到位以及和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負責將本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宣傳經費、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和其他安全生產必要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切實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經費的落實。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區財政局應當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體制改革,創新財政管理方式,推動各部門全面落實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各環節主體責任,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加快建成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提高財政資金供給效率和使用效益,促進財政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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