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內容
財政部近日下發了《財政部關於做好政府採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財庫【2015】135號,以下簡稱《通知》),重點注意如下幾點:
一、請各單位高度重視,按照通知要求認真貫徹落實政府採購信息公開各項工作。
二、公開範圍及主體。按照《通知》第二條第(二)款規定執行。
三、公開渠道。
四、採購契約的公開。《通知》要求政府採購契約(涉及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的內容除外)應當自契約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公告。2015年3月1日以後簽訂的政府採購契約,未按要求公告的,應當於2015年10月31日前補充公告。政府採購契約的公開由採購單位自行在上述我市指定渠道公告。只有已經公告的政府採購契約,市採購中心才受理備案。
五、信息公開時限。政府採購信息公開具有很強時效性,請各單位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執行。
六、其他事項遵照《通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