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美芝電器公司於1984年08月02日成立。深圳市美芝電器公司由民營企業家曹繼光於1983年投資創辦,曹擔任第一任總經理兼法定代表人。該公司最初叫深圳市家電製品廠,1984年8月更名為“深圳市美芝電器公司”,註冊資金500萬元。法定代表人何宗明,公司經營範圍包括:一般經營項目是:家用電器,共用天線等。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深圳市美芝電器公司
- 所屬行業:電器行業
- 成立時間:1984年08月02日
- 總部地點:深圳市福田區八卦嶺544棟六樓東北面
發展歷程,主要事件,
發展歷程
深圳市美芝電器公司由民營企業家曹繼光於1983年投資創辦,曹擔任第一任總經理兼法定代表人。該公司最初叫深圳市家電製品廠,1984年8月更名為“深圳市美芝電器公司”,註冊資金500萬元。
1987年,美芝電器公司與日本皇冠株式會社成立了中日合作企業“深圳皇冠(中國)電子有限公司”,生產當時市場稀缺的電子元件、儀器。這既是美芝公司的第一個合資企業,當時深圳市引進的最大的外資企業,同時也是中國的第一家中外合資(合作)公司。
1987年9月,在深圳市政府工業辦公室的主持下,美芝電器公司與市家用工業公司脫離了掛靠關係,摘掉了集體企業帽子。接著,為解決美芝電器公司發展的瓶頸,即人事權問題,市政府辦公廳發了《深府[1987]401號》檔案,同意在美芝電器公司的基礎上組建“深圳美芝工業公司”,由深圳市工辦主管,“董事長由美芝電器公司(主體公司)擔任,董事長並有權任命總經理的人選。”其後,深改字[1988]7號檔案則確認了曹繼光是美芝電器公司出資人身份。此時,一個在很大程度上“改變”曹繼光和美芝命運的人也進入了美芝,他就是張發能。
主要事件
1988年,全球最大的數字解碼器供應商法國湯姆遜老闆在中國投資時,可選擇的合作夥伴有十幾個。當他去美芝與曹繼光談合作時,發現曹繼光正在安裝調試設備,滿手都是油污。“這就是曹繼光”?湯姆遜由衷的感嘆說中國也有這樣的老闆,在他印象中,中國的老闆都是官員制,董事長、總經理等都是西裝革履,辦公室既豪華又漂亮。於是湯姆遜選擇了美芝。
在曹繼光承包美芝電器期間,張發能正是曹繼光的頂頭上司(深圳家用工業公司總經理),後來在1987年公司換屆選舉中沒能繼任。看中張發能具有相當的行政管理經驗,而且跟政府接觸也很緊密,曹繼光和美芝接納了他,並委以美芝公司副董事長和副總經理重任。
1994年8月,曹繼光返回深圳,美芝公司內頓時風雲突變。曹繼光回來後,才知道自己黨籍和法定代表人資格的早已被取消。他找張發能對質,卻被幾度搪塞。11月22日,滿腹疑惑的曹繼光不得不發出“撤銷委託授權聲明書”,宣布1990年2月對張發能的委託作廢。
1994年12月10日,張發能以美芝公司法人、總經理的身份召開美芝公司全體幹部會議。事前並沒有被通知的曹繼光也趕到會場,但會議剛開始張發能開口就宣布“開除曹繼光”的“決議”給了他當頭一棒。
張發能宣讀“公司決議”的話音未落,會場已經炸開了鍋,一些情緒激動的人直接衝上主席台指著張發能質問,另有一些人則在下面乾脆大聲地喊著“把張發能轟出去”。“當時我們群情激憤,會場完全失控。眼看大勢已去,張發能幹脆中途退出會場,抓起公司公章和營業執照揚長而去。”一位美芝老員工說到當時情形仍掩飾不住激動。
同年12月27日,美芝公司董事會在《深圳法制報》頭版刊發聲明:“恢復公司創始人(深圳市美芝工業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長曹繼光同志擔任美芝工業公司法定代表人;張發能同志不再擔任深圳市美芝工業公司法定代表人”,接著,在當期報紙第四版,美芝公司下屬企業和部門發表整版的“聯合聲明”:堅決擁護公司董事會作出的決議。
1990年張發能取代曹繼光的法人資格後,其經營、人事、管理等方面的一些做法在美芝鬧得怨聲載道。加上下屬企業與母公司本身沒有形成明確的責權關係,種種對張的不滿加速了人心離散,到1994年曹繼光回國時,美芝體系只剩下36家企業。發展勢頭驚人的美芝公司開始走入下坡路。
1995年初,政府工作組進駐美芝,隨著清產核資、產權界定工作的展開,曹繼光和美芝公司的煩惱又陷入到複雜的產權之爭。一時間,公司內部山頭林立,矛盾層出不窮,甚至出現了為爭公司印章的暴力事件,期間還一度出現了兩個董事會、兩個經營班子的局面。
1995年底深圳市審計局對美芝公司全面審計結束,查出公司有3000萬元巨額現金去向不明,加上還未包括“審計中發現的疑點及民眾反映強烈的賬外問題”,深圳市政府隨即決定全面託管美芝。
1995年深圳市審計局對美芝公司的全面審計報告,“對企業(美芝公司)發展有重大影響和促進作用”的四項資產為:市政無償撥款44萬;有償獲得四塊面積為21萬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政府批准減免稅;曹繼光的承包費沒有兌現。
2000年3月,根據中央檔案深圳市經發局宣布與美芝公司脫鉤。深圳市集體辦正式託管美芝公司!
2002年4月19日,深圳市集體辦召開“美芝工業公司產權界定專家諮詢論證會”,關於美芝工業公司的原始出資確認只存在三項資金:曹繼光向家用工業公司借的2.5萬元;曹繼光的54萬元承包兌現款;財政撥款44萬元。鑒於市政府已明確宣布不向美芝提出產權要求,2.5萬元的借款尚不能證明是曹繼光個人對企業的投資,剩下來的就只有曹繼光的54萬元承包兌現如何界定的問題。而根據深改字〔1988〕7號《關於曹繼光同志承包兌現處理意見》,早已不是個問題。同時,在深圳市審計局深審〔1987〕401號《關於對深圳市美芝電器公司承包利潤的複審結論和決定》中,也充分肯定了美芝電器公司現有固定資產實際是由曹繼光個人借款投資發展起來的。
2002年2月4日,產權界定工作小組在《深圳特區報》、《深圳商報》連續刊登公告,要求凡對美芝有產權要求的當事人與工作小組聯繫。截止2月28日只有曹繼光一個人遞交了原始投資憑證和產權要求。
應該說,不管是1995年審計報告還是1999年的審計報告,關於美芝公司的清產核資其實已經有了比較明朗的結果,但懸而未決的產權界定始終沒有結果,這著實讓人費解。這中間不得不提到美芝公司另外一個法人——何宗明。
1995年,何宗明被任命為美芝公司黨委副書記兼紀檢書記,1998年被市政府推薦主持美芝公司領導工作,並作為唯一的法人候選人在美芝公司內部進行選舉。在“選舉”前的吹風會上,何宗明承諾任期“一年到兩年過渡”,並表示“曹繼光是我們的老總、美芝的功臣,我作法人後要給他買大賓士車”等,私下則向曹繼光保證上任後“半個月恢復你的黨籍……最多做兩年法人,把企業整頓好就交給你。”為了讓美芝僵局順利實現過渡,曹繼光在選舉中投了何宗明的票。然而,1998年3月何宗明擔任美芝公司法人後,諸多承諾打了水漂,更讓曹繼光哭笑不得的是,何宗明上任不到一個月,在更改法人代表登記時,“順手”又把美芝公司的出資者篡改了:作為政府職能部門的深圳市經濟發展局變成了美芝公司的投資者。
其後,由於諸多關係理不順,美芝公司內部矛盾反而更加激化,眼看難以收拾局面,何宗明先後四次向市政府遞交辭職信,在沒得到批准的情況下,他貼出一紙離職《公告》,乾脆對美芝撒手不管。據美芝員工介紹,從1999年至今,擔任美芝公司法人的何宗明就一直沒有到公司上班,而工資待遇分文不少,公司的小車也成他的“私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