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羅湖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深圳市羅湖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是深圳市羅湖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歷史沿革,工作職責,內設機構,

歷史沿革

2019年3月11日,深圳市羅湖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正式掛牌。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文化藝術、文物、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管理全區文化藝術、文物、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行業,指導和開展民眾文化、文藝創作及文化交流活動。管理民眾體育、競技體育和體育交流工作,組織和指導全民健身活動。負責開展全民閱讀推廣活動。
(三)指導各街道開展文體業務工作,規劃、指導全區文體設施建設及管理。指導全區性民眾文體團體和文體協會開展創作、訓練、競賽工作。負責語言文字的規範和國語推廣工作。
(四)按許可權負責全區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的審批和管理。承擔對全區重大文化活動以及從事文化經營項目和演藝活動機構的監管責任。依照許可權承擔對廣播電視、信息網路播放視聽節目以及從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的監管責任。負責高危險等體育經營場所的監管工作。
(五)統籌全區文化產業發展。擬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六)承擔文物管理、文物保護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責任。
(七)承擔維護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的監管責任,組織指導旅遊宣傳推廣和對外交流工作,負責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工作。
(八)負責文化、文物、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市場、體育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九)按照文明城市創建工作要求,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的教育實踐和文化培育工作,負責本領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營造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社會文化環境,並建立常態化的品牌和經驗,配合建立長效常態的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制。
(十)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負責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按照職責分工,在行政執法過程中配合相關部門對新聞出版、電影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
(十一)參與擬訂本領域的人才政策和措施,負責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配合做好市、區重大人才工程的服務保障工作。
(十二)承擔法律、法規、規章及和區級以上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職責。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不斷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健全現代文化產業體系,推動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增強市民幸福感,提升城區軟實力。推動旅遊行業轉型升級,提升轄區旅遊環境。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強化事中事後監管,規範文化藝術、文物、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行業發展。

內設機構

深圳市羅湖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辦公室
深圳市羅湖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執法四大隊
深圳市羅湖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文化科(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辦)
深圳市羅湖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執法三大隊
深圳市羅湖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執法二大隊
深圳市羅湖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體育科(文體設施管理科)
深圳市羅湖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行政審批科(廣電辦)
深圳市羅湖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文產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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