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線路板行業協會

深圳市線路板行業協會

深圳市線路板行業協會是經深圳市民政局批准的民間行業團體, 協會自2008年升級成為深圳市一級行業協會以來,遵照協會的章程,積極努力地為會員單位服務,並得到了會員單位的好評。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深圳市線路板行業協會
  • 總部地點:深圳市
  • 經營範圍:線路板
  • 公司性質:行業協會
歷史沿革,協會宗旨,組織章程,

歷史沿革

中國印刷電路板產業的發展歷程不過20多年,但其所創造出的年產值及對全球零組件市場的貢獻,卻是有目共睹的。而珠三角地區是國內PCB企業集中分布的地區,為了能凝聚這股力量,業界很早就有成立電路板協會的構想。在廣大珠三角PCB企業的鼎力支持,以及籌備會人員的大力奔走下,協會得以在1996年正式成立。
1996年成立時的名稱為“深圳電子行業協會(深港)印製電路專業多臭犁戶委員會”。
2001年7月16日在深圳召開第二屆換屆選舉大會,並更名為“深圳市電子行業協會表面貼裝與印製電路專業委員會”。2008年7月升級為“深圳市線路板行業協會”。

協會宗旨

協會的宗旨是為會員提供國內外電路板發展資料、加強會員間聯繫,以及代表業界組團參加國內外電路板會議與展覽等,促進珠三角PCB產業間的共同利益。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深圳市線路板行業協會,英文名稱為“ Shenzhen Printed Circuit Association ”, 縮寫為“ SPCA ”。
第二條 本會的性質:本會是由深圳市的線路板行業的生產製造企業、設備材料生產企業,以及相關貿易、科研、教學、服務的企業單位及團體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社團組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維護線路板企業的合法權益,做好政府和企業之間的溝通橋樑,服務會員企業,規範企業實施節能減排和清潔生產,促進線路板產業最佳化升級和可持續發展,創造和諧的深圳環境。
第四條 本會接受深圳市民政局的監督管理和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本會的活動地域為廣東省深圳市。
第六條本會的住所:深圳市南山區科技園科發路3號長城科技大廈二號樓15層。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本會的業務范定翻灑櫻圍:在會員與政府、會員與會員之間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積極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協助政府規範企業實施節能減排和清潔生產,為會員提供行業指導、協調、諮詢服務,促進線路板產業最佳化升級和可持續發展,創造和諧的深圳環境。
(一)開展行業調查研究,為政府制定政策、會員單位經營決策提供合理的意見和建議;
(二)組織制定、修訂行規行約,協調會員之間的相互利益,規範企業經營行為;
(三)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積極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加強政企溝通,向有關政府部門就本行業的發展、環保政策、產業升級、產品質量監督等問題提出合理建議;
(四)貫徹落實國家清潔生產的各項措施,促進企業實施清潔生產,引導企業進一步解放思想,增強企業環保意識,
(五)組織各種國內國際性研討會、產品推廣會、展覽會,加強與國際同行業的交流,為會員開拓國內外市場提供服務;
(六)協助政府相關部門組織行業專家鑑定線路板行業內的技術成果、高新技術產品、名牌產品並在行業內推廣套用;
(七)建立行業信息公共服務平台,為會員企業提供專業化的行業信息服務;
(八)為會員提供人才培訓服務,提高行業人才的整體素質;
(九)參與制訂、修訂行獄辯業標準;
(十)承擔政府委託的相關工作事項。
第拔龍協三章 會 員
第八條 本會的會員為本行業的經濟組織,會員種類分為單位會員、團體會員。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蘭蒸歸件:
(再簽宙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在本行業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應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
第十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出席會員大會,參加協會活動、接受協會提供的服務;
(二)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提議案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參與討論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六)有權獲得本會的各種信息資料及法律諮詢服務;
(七)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
(二)執行本會的決議;
仔戒符(三)按規定交納會費;
(四)維護本會及本行業的合法權益;
(五)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六)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七)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業務活動,不得做損害協會和會員的利益的事。
第三章 會 員
第八條 本會的會員為本行業的經濟組織,會員種類分為單位會員、團體會員。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在本行業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應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
第十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出席會員大會,參加協會活動、接受協會提供的服務;
(二)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提議案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參與討論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六)有權獲得本會的各種信息資料及法律諮詢服務;
(七)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
(二)執行本會的決議;
(三)按規定交納會費;
(四)維護本會及本行業的合法權益;
(五)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六)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七)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業務活動,不得做損害協會和會員的利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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