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

深圳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

《深圳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是為了進一步激勵在科學技術進步活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及組織,調動科技工作者積極性和創造性,由深圳市人民政府修訂並發布,將自2022年4月1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
  • 實施時間:2022年4月1日
內容解讀
實行提名制報獎方式,企業院士協會皆可提名
新版《獎勵辦法》實行由專家學者、組織機構、相關單位提名的制度。提名制在堅持政府主導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專家學者、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社會組織團體的積極性和專業性,突出了科技獎勵的學術性,豐富了優秀項目來源。
《獎勵辦法》規定,候選者由下列單位或者個人提名:深圳市政府有關組成部門,各區政府(大鵬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管委會)科技主管部門;參照國家、廣東省提名資格條件,在深圳市範圍內(含深汕特別合作區),自願配合各獎項評選組織單位開展提名工作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或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及國家、廣東省、深圳市科技獎項主要完成人,或者有較強行業影響力和較高社會知名度且有開展科技獎勵工作經驗的專家、學者、企業、學會、行業協會及其他組織。
授獎名額增加,青年科技獎年齡擴大到38周歲
新版《獎勵辦法》針對這些問題,進一步擴大了獲獎名額,並對年齡有所放寬。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三大獎授獎名額由74項擴大至100項。七類獎項授獎總額,由現行的不超過124項擴大至不超過150項。青年科技獎年齡由現行的不超過35周歲改為不超過38周歲,與中國青年科技獎更好地銜接,支持深圳青年科技獎獲得者爭取更高的科技榮譽。
按照《獎勵辦法》,深圳市科學技術獎每年評選一次,設以下獎項:市長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青年科技獎、專利獎、標準獎。其中,市長獎授予在當代科學技術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學技術發展中有卓越建樹的個人;在科學技術創新、科學技術成果轉化和高技術產業化中,創造巨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者生態環境效益的個人。
check!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