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業管理協會

深圳市物業管理協會

深物協是物業服務行業自律組織,是由深圳市民政局註冊登記的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團體。深圳市物業管理協會的業務指導部門是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監督部門是深圳市民間組織管理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物業管理協會
  • 地區:深圳市
  • 成立時間:1993年6月28日
  • 宗旨:遵守國家憲法、法規
協會成立,協會活動,主要任務,機構設定,協會職能,入會須知,協會大事記,協會章程,

協會成立

深圳市物業管理協會成立於1993年6月28日,是全國物業管理行業的第一家協會組織。深物協是深圳市物業服務行業的自律性組織,其宗旨是:遵守國家憲法、法規,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不斷推進物業管理健康、穩定、協調、持續發展。
深圳市物業管理協會深圳市物業管理協會

協會活動

根據《深圳市行業協會條例》、《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行業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的授權委託,其主要工作職能為:制定行業技術標準、行業行為準則及道德規範;組織行業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考試;向政府部門反映行業意見、建議和要求,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受理行業諮詢投訴,組織調查,協調爭議,並向指導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參與企業申請資質證書及資質年審的覆核工作;組織物業管理優秀項目的綜合考評工作;組織會員單位開展各項考察、交流及聯誼活動等。

主要任務

深物協的主要任務是認真貫徹落實《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的精神,按照《深圳市物業管理協會章程》的規定,堅持“雙向服務”的方針,協助政府加強行業管理,理順各方關係,當好政府的參謀和助手;真實反映企業的意願和要求,維護物業服務企業合法權益,在政府、企業與廣大業主之間積極發揮橋樑、紐帶作用。

機構設定

深圳市物業管理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執行機構是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辦事機構是秘書處。常務理事會下設六個工作委員會,即物業管理師委員會、綜合協調委員會、自律督察委員會、專業技術委員會、交流與培訓委員會、發展研究委員會。協會秘書處下設四個部門,即綜合部、會員服務部(下設法律服務室)、交流與培訓部、發展研究部。

協會職能

一、負責全市物業管理行業資質年審和新辦企業資質的覆核工作。
二、受理物業管理投訴,協調處理行業糾紛,對有關物業管理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意
見報主管局。
三、組織物業管理項目的綜合考評工作和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評優活動。
四、制定物業管理行業行為準則及道德規範。
五、組織物業管理行業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考試。
六、向主管部門反映物業管理行業意見、建議和要求,維護物業管理行業的合法權益。

入會須知

網上登記
請登入深圳市物業管理協會網站,點擊進入深圳市物業管理協會會員信息系統。
第一步:註冊。點擊進入註冊界面,在輸入企業信息中的各個選項,確定後您將獲得用戶名和密碼(請牢記用戶名和密碼,它是您未來進入信息系統的唯一憑證);
第二步:填寫企業基本信息。在返回會員信息系統登入界面後,請輸入您的用戶名和密碼,點擊登入進入自己的企業界面,按照要求填寫企業登記信息和公司獲得優秀項目情況信息。填寫完成點擊確定。(2007年12月31日前已經加入協會的會員單位完成網上登記即可)
第三步:列印企業信息。點擊預覽將進入企業信息列印界面,請列印此表,按照要求加蓋企業公章與法人簽字。(如發現無法列印,請點擊瀏覽器的檔案後,單擊列印即可)
資料報送
報送必備資料
1、企業信息表(必須為會員信息系統中列印件,並法人簽字和加蓋公章)
2、企業章程影印件(加蓋公章)
3、法定代表人任命書影印件(加蓋公章)
4、營業執照影印件(加蓋公章)
5、資質證書影印件(加蓋公章)
報送接待人信息
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地點:紅荔西路蓮花大廈東座604室會員服務部
秘書處覆核或常務理事會通過
(註:必須加入協會的物業服務企業入會由秘書處覆核;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入會的,要經秘書處審核再由會長辦公會批准後,報常務理事會通過)
四、覆核或通過情況通知(書面通知,並電話告知)
五、辦理入會手續
1、交會費
2、領取會員單位證書及會員牌匾
六、秘書處備案、登記、歸檔

協會大事記

深圳市物業管理協會2010年大事記
● 1月
1月15日,組織企業與深圳晚報召開物業管理收費問題專題座談會。討論物業管理成本、物業管理費定價機制、物業管理費與服務之間的關係等行業亟待解決的問題。通過媒體對物業管理行業的持續關注、政策法規的改革,搭建了為政府、企業、業主間充分溝通、交流的公共平台。
1月27日,組織召開“四屆理事四次會長辦公會議”和“四屆理事四次會議”。預審及審議通過了協會2009年工作總結暨2010年工作要點、2009年財務報告、增補理事成員議案以及討論欠費企業情況等事項。
●2月
2月,協會與市關愛辦、中共西藏墨脫縣委縣政府、深圳晚報共同發起“一米陽光在墨脫”愛心倡議。經過半年時間,協會共籌得百利行物業、深紡物業、廬山物業等17家企業及個人捐助善款共20.95萬元,用於解決墨脫貧困家庭民眾生活中遇到的困難。
●3月
3月4日,協會偕同深圳晚報舉辦新春沙龍。圍繞物業管理專著《被迫強大》一書提綱,邀請物業管理行業專業人士各抒已見、獻計獻策。為獻禮深圳特區成立30周年所推出的鴻篇巨製,記述深圳物業管理30年輝煌歷程。
3月12日,組織行業50多家會員企業近60名行業巾幗精英登塘朗山。豐富行業巾幗精英們的文體生活。
3月16日,協會與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就停車場監控系統改造問題進行協商,對部分小規模停車場系統改造達成暫緩改造意見。於9月對全市200多家企業停車場改造情況進行問卷抽樣調查,形成報告報市住建局。於11月,參與市住建局與市交警局做進一步協調。
3月19日,金地物業、中海物業、中信物業、捷運物業、航天物業等5家企業榮獲“全國推薦全面質量管理30周年深圳市優秀企業”稱號;中信物業、捷運物業、航天物業公司總經理分別榮獲“全國推行全面質量管理30周年深圳市卓越領導者”稱號;協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曹陽榮獲“全國推行全面質量管理30周年深圳市優秀推進者”稱號。
●4月
4月22日,長城物業、科技工業園物業、深業物業、特發物業榮獲第七屆深圳知名品牌稱號;方益物業榮獲“最具潛力的深圳品牌”稱號;招商局物業、中航物業順利通過複審,繼續享有三年“深圳知名品牌稱號”;協會榮獲“優秀組織獎”。進一步加強了企業品牌建設,提高了行業的形象。
4月23日,在深圳會展中心舉辦了以“智在物業,心繫萬家”為主題的2010年會員代表大會暨會員聯誼會。500多名物業企業代表全體會員審議通過了“2009年度工作總結暨2010年工作計畫要點的報告”、“協會2009年財務報告”;公布並表彰了“ 2009年度深圳市物業服務企業綜合實力排行榜30強、優秀會員、《深圳物業管理》會刊2009年度優秀采編”等事項。年會的召開,為企業間提供了相互交流的平台,進一步促進了物業管理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4月23日,協會在年度會員代表大會上捐出從大會會務預算中節約的叄萬元,通過深圳慈善總會全部捐給玉樹地震災區,並倡議深圳所有物業管理企業以實際行動,通過各自方式和渠道幫助災區人民重建家園。
●5月
5月21日,協會交流與培訓委員會、專業技術白蟻防治委員會共同舉辦了白蟻防治免費培訓。物業企業代表300餘人參加。重點對白蟻防治工作中因缺乏正確的防治常識而導致白蟻大面積擴散、危害加重等方面專業培訓。
5月25日,協會與市氣象局聯合舉辦氣象防災減災知識培訓。會員企業代表300餘人參加免費培訓。就氣象災害、氣象服務和氣象資源,以及如何預防災害及危境中的求生技巧等專業知識進行普及培訓。
●6月
6月2日,協會綜合協調委員會組織召開了物業服務企業代收代繳水電費專題會議。就解決物業服務企業供水中間層、代收代繳水電費,以及行業熱點、難點進行討論,達成共識,力求進一步加強解決企業無償代收、承擔供水中間層的自然損耗所導致的物業服務企業不堪重負、行業普遍虧損等問題。
6月12日,協會對深圳市英龍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和負責人的違規行為在行業內給予公開譴責,並在行業內進行通報。加強了行業的自律性監督管理,確保物業服務行業合法、有序、規範的服務和健康發展。
6月30日至7月2日,協會開展了2010年深圳市物業管理示範(優秀)項目考評。參加市優考評項目38個,通過的31個。10月11日至12日,組織深圳24個項目參加省優示範(優秀)項目的預檢,通過的21個。參加國優預檢項目5個,通過的4個。通過考評,對物業行業起到激勵先進、衡量管理水準、提高了企業服務水平。
●7月
7月7日,協會舉辦“城市高空拋(墜)物的預防與控制”專題研討會,會員企業代表800多人參加。會議邀請了市中級人民法院主審好來居案的石磊法官從司法的角度分析本案件的判決結果及社會影響;好來居大廈物業公司錦峰物業總經理就物業企業在管理服務工作中,從加強管理與預防等方面提出具體措施、方法,並與現場物業管理同行探討;協會常年法律顧問、好來居案代理律師著重分析了案件一審和二審的爭議焦點,闡述了物業企業在服務過程中所承擔的法律責任與義務。
7月19日,由市住建局組織舉辦的市政協五屆一次會議提案研討會在市發改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稅局、水務局、供電局、市政協、市物業研究所以及物業企業代表共同參與下,討論了近年深圳物業服務行業所面臨的定價機制不健全、人工成本上升導致經營壓力增大、行業稅負較重,以及物業服務企業承擔過多社會職責和物業遭遇的發展困境等問題。協會針對提案涉及問題的產生要源和解決方案提出具體意見,力求通過各職能部門及市政協來推動解決行業面臨問題。
7月5日至9日,協會組織賽格物業、玉湖物業、機場物業等會員單位中高層管理人員共22人赴上海考察。主要就物業收費管理、停車場管理、會所服務等問題與當地同行進行交流,增進了行業間的友好交流及經驗的借鑑。
7月26日至30日,由市住建局組織,協會負責實施的2009年度物業管理統計報表數據核查在全市物業服務企業中展開。通過核查,糾正了少數在報表中的項目面積和財務數據出現的誤差,確保了報表數據的準確性,強化了統計意識,加強了行業監管,促進物業服務行業更規範、有序的發展。
●8月
8月5日,協會就桃源居社區因物業費調整而引起的系列問題,成立桃源居物業管理價格調整指導小組對桃源居進行現場調研。分析了桃源居所探索的物業管理新模式和物業費調價問題對行業發展、社會和諧所起的重要性。
8月5日,協會就“深圳考試院不受理2010年度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報名及考務工作的問題”緊急致函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住建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以及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決了深圳2000餘考生提供物業管理師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服務。
8月19日、20日,受市住建局委託,協會分別組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發改委對《深圳市物業服務規範》、《深圳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規定》公開徵求意見討論會。明確了《條例》配套的兩個規範性檔案將通過網站等媒體進行公開徵求意見。確保能更全面、深入地了解物業企業意見。
8月28日至9月4日,協會組織鵬基物業、城建物業、友銀物業等十家企業赴西藏考察。為支持墨脫縣“一米陽光”扶貧工程,協會組織企業捐助了21萬元,代表深圳物業管理行業對墨脫縣脫貧解困的深切期望,考察團與林芝地區墨脫縣政府進行了親切交流。
●9月
9月14日,協會為配合市發改委推進充電樁進社區,與市發改委、市供電局、市住建局以及部分物業企業代表召開充電樁安裝對小區物業管理工作討論會。從行業權益角度,對政府在推廣新能源舉措中提出應充分考慮物業企業的管理成本、安全責任加大,以及引發的業主投訴、糾紛等問題。確定了首批充電樁進居民區停車場的13家物業項目名單。
9月15日,市住建局和協會組織各區局物業科赴昆明召開“深圳駐昆企業調研會”。昆明市住建局、昆明市物業協會、深圳駐昆企業代表出席會議。目的是了解駐昆企業的發展情況,加深對駐昆企業的實力、品牌、規模、管理水平的了解,促進了兩地物業管理行業間的交流。
9月16日,協會全程參與桃源居“統一管理、統一物業管理收費”的業主大會開箱、驗票、唱票等程式。完成了歷時4年之久的桃源居物業管理收費調價工作。桃源居成功調價對全市物業管理收費調整具有普遍影響意義,又具有示範帶頭作用。
9月27日,協會召開“四屆理事五次會長辦公會議”和“四屆理事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協會2010年上半年工作總結暨2010年下半年工作要點報告、2010年上半年財務報告、協會成立“法律服務中心”、“關於給予深圳市怡和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安管員顏炳健、谷安強同志表彰的決定”、“《關於進一步規範我市物業服務企業參加物業招投標活動的通知》、《關於規範我市物業服務企業異地分支機構經營行為的通知》、《關於規範我市物業管理交流工作的通知》三個自律規範”等事項。
9月27日,經四屆理事五次會長辦公會決定,“深圳市物業管理協會法律服務中心”正式成立。目的為降低企業獲取法律服務的成本,提高企業解決各類糾紛的效率,幫助企業利用法律手段規避物業管理經營風險,為企業提供優質專業的法律服務。
9月,協會向見義勇為英雄顏炳健、谷安強發出獻愛心倡議。號召全行業盡一切有能力、有愛心的人攜起手來,採用不同方式踴躍捐款,為見義勇為的英雄獻一份愛心。對見義勇為的行為在行業內給予表彰。
●10月
10月9日,受市住建局委託,協會組織深圳大學教授、市住建局召開《綠色物業管理導則》研討會。旨在宣傳和倡導物業服務企業開展節能減排、環保、低碳的綠色物業管理,提高業主文明意識、低碳生活。
10月16日,由深圳廣播電影電視觀眾聽眾聯誼會、市物協、寶安區桃社區居委會、桃源居公益事業發展中心共同舉辦“深圳廣電與您一起——共建和諧幸福家庭”啟動儀式。寶安區桃源社區榮獲首家“友好社區”稱號。
10月20日至24日,協會組織會員單位赴上海、蘇州兩市進行考察調研,與上海市物業協會及深圳物業企業駐蘇州項目進行廣泛交流。考察團對世博會物業管理項目及蘇州博物館物業管理進行實地考察。
10月,受市建局委託,協會對全市物業服務企業開展商品房住宅閒置情況調查。共收集、匯總了100多家物業企業近500個商品房住宅項目的閒置統計。及時掌握了詳細數據,為政府主管部門制定相應的房地產政策提供依據。
●11月
11月8日至10日,由中共深圳紀委、市監察局、市民政局、財政委、審計局委託專業機構對協會進行“小金庫”的專項工作檢查。檢查組對協會在2008年至2010年上半年期間財務收支情況檢查結果給予規範管理的高度評價。
11月12日,協會法律服務中心首次為國貿物業開展免費的物業管理法律知識培訓。幫助企業中層管理員工隊伍提高法律知識水準,與國貿物業負責人就物業服務企業經營活動法律風險深入交換意見。
11月17日,由市住建局、市物業協會組織召開“2010年度物業管理考評工作總結會”。對2010年度市優、省優、國優考評進行了總結、分析和點評,並為33家榮獲2010年度深圳市優秀示範項目頒發了獎牌。
11月18日至19日,受市住建局委託,協會組織市住建、深大教授以及物業企業代表召開《深圳綠色物業管理導則》編寫工作會議。倡導物業服務企業開展節能減排、環保、低碳等綠色物業管理。《綠色物業管理導則》的推出將深圳乃至全國物業管理企業開展綠色物業管理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11月23日,協會組織“機動車停放管理糾紛疑難法律問題”講座。來自市住建局領導、法律界人士、以及會員單位代表600多人參加。邀請協會常年法律顧問針對機動車停放法律規範、停車場的概念及分類、機動車停放法律關係等全方位進行分析,緊扣熱點和難點案例,對物業企業面臨的法律風險及其如何規避問題進行詳細講授。
11月27日至28日,市住建局與協會組織部分物業企業赴湖南長沙、瀏陽進行考察。了解我市駐當地開發和管理項目,參觀了北方物業鑫遠傑座高級商務公寓、中信物業長沙中信城市廣場、華佳宏物業的長沙市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綜合服務大樓,並與當地市政府、市物業相關職能部門、駐當地物業項目負責人進行了親切友好的交流。
●12月
12月5日,協會與京都(深圳)律師事務所聯合舉辦了“2010深物協·京都律師杯”網球賽。住宅物業、津房物業和深免物業分別取得男子雙打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男女混合雙打由住宅物業、市住建局和津房物業分獲一、二、三名。
12月6日,組織市住建局有關領導、協會李加林會長、方誌東副會長出席由香港地產行政師學會舉辦的年會。進一步加深了深港兩地行業交流,為行業的發展起到了良好的促進作用。
12月7日,《深圳物業管理》榮獲深圳市出版業協會舉辦的2010年度深圳內刊界“優秀內刊傳媒獎”。
12月10日,協會組織中航、萬科、萬廈、金地等10家物業企業代表召開“物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座談會”。會議邀請市住建局、市公安局消防局防火處領導出席,對物業企業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經驗分享和存在問題的探討,進一步促進了企業與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和交流。
12月16日,協會組織理事單位負責人近120餘人參加住建部陳偉處長在深圳主講的“物業的承接查驗”專題培訓。《物業承接查驗辦法》的出台有了更進一步的指導作用,規範和明淅了相關風險與責權。
12月19至20日,受市住建局委託,協會組織深圳市物業管理行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編寫會議。物業企業代表提出在“十二五”規劃中反映物業服務企業的生存困境,推動行業健康發展,能夠在今後五年真正為深圳物業管理行業發展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12月27日,協會配合市發改委、廣東電網深圳供電局、市住建局組織深圳市首批新能源汽車充電樁進社區啟用儀式。蓮花二村成為全省首個電動汽車充電服務的住宅區。
12月29日,協會與深圳廣播電影電視觀眾聽眾聯誼會聯合舉辦共建“和諧文明·友好社區”授牌儀式暨首屆“廣電·友好社區”論壇。中信海文花園、世紀春城、佳兆業等30家企業的30個項目獲得首批“友好社區”稱號。
12月,協會自律督察委員會召開金湖山莊物業管理糾紛問題給予深圳市盛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行業制裁專題會議。考慮到盛孚物業能夠採取措施積極配合行業主管部門妥善處理物業管理糾紛,同意取消對盛孚物業給予行業內公開譴責的處分,對盛孚物業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
12月,協會在行業內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我市物業服務企業參加物業管理招投標活動的通知”、“關於加強管理我市物業服務企業異地分支機構經營行為的通知”、“關於規範我市物業管理交接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提升了物業服務水平,督促企業在物業管理經營過程中規範運作,維護物業管理行業形象,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2010年,受市住建局委託,組織處理重大的投訴調查工作,參加市、區、街道三級會議20多起,調解處理來訪投訴21起,解答來電諮詢100餘起,及時協調處理會員企業的投訴、糾紛,將物業服務矛盾及時化解。
2010年,協會組織了6批會員企業分赴香港、上海、西藏、昆明、湖南等地學習考察。接待異地來深考察調研73批次,來訪800餘人,聯絡深圳赴異地交流9批次,行業間交流11批次。
2010年,協會舉辦相關講座和不同類型、不同專題的座談會共10餘次,專題沙龍、講座、論壇總計11次,參加人數累計達5000餘人。通過交流,加強了行業間溝通,經驗的借鑑和推廣,得到會員肯定。
2010年,協會注重企業創新成果和法律風險調研,先後赴粵寶物業、中航物業、桃源居社區、城中村物業項目、國貿物業、眾安康後勤服務公司等10餘個物業企業進行調研,發掘物業服務企業在管理中的新特色、新創意,為行業發展帶來新思路。
2010年,完成第109-120期共12期的《深圳物業管理》會刊辦刊工作,不斷創新辦刊理念,充實刊物內容,免費為會員提供信息咨訊、會員風貌展示,為會員搭建交流平台。
2010年,與房產管理培訓中心聯合舉辦十二期共800餘人的物業項目經理執業技能培訓,培養和造就了一批具有較高綜合素質的項目經理,全面提高服務意識、服務技能和服務水平。完成對985人的物業管理從員人員《條例》後續教育培訓。
2010年,積極貫徹《條例》“業必歸會”制度,加強會員發展,完成會員入會檔案整理1095家,已交納會費的有945家。全年新入會企業158家。
2010年,參與水務局起草的《排水管網管理標準》、 市住房和建設局起草的《深圳市物業管理信訪處理辦法》、市城管局起草的《深圳市物業管理服務區域違法建築預防和控制辦法(試行)》、參與龍崗區採購中心起草的《龍崗區政府物業項目招標辦法》的修訂稿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徵求意見稿。提出了合理的意見和建議,部分意見被相關部門採納,為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進一步得到了保障。
2010年,協會積極組織物業企業參加第七屆深圳關愛行動評選,動員社會各界開展各種形式多樣的愛心活動,彰顯廣大深圳市民博大的感恩情懷,增強了城市凝聚力和向心力。協會憑藉充滿愛心和責任感的實際行動被評為“優秀組織單位”。
2010年,承擔主管部門信息統計年報諮詢解答工作,完成對全市1000多家物業企業進行2009年度年報的諮詢及解鎖工作,有效保障2009年年報信息數據報表工作的統計。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深圳市物業管理協會(英文名 SHENZHEN PROPERTY MANAGEMENT ASSOCIATION)縮寫SZPMA (以下簡稱本會)是由深圳市物業服務企業及其他與物業服務活動相關的企、事業單位依法成立的行業性社會團體,是社會團體法人。本會的一切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條 本會在深圳市民間組織管理局的監督管理下,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社團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接受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有關物業管理方面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規範行業經營行為,維護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第四條 本會的基本任務: 1、在政府主管部門指導下,貫徹落實本行業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向政府反映行業的建議和要求,發揮在政府和企業之間的橋樑作用; 2.制定並實施行業自律規範,促進物業服務企業依法、誠信經營,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及物業服務從業人員的自律性監管,建立誠信檔案和誠信風險預警公告制度,處理投訴和調解行業內部爭議; 3、掌握行業發展的基本情況,收集整理國內外物業管理信息,開展行業調查和學術研究,組織參加國內外研討活動,為行業和社會提供物業管理方面的諮詢服務; 4、組織物業管理行業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加強與國內外及港澳台同行的聯繫,促進行業的橫向合作交流; 5、協助政府主管部門或接受主管部門委託,做好相應的行業管理工作; 6、開展與行業相關的有償服務的經營活動,興辦有償服務的經濟實體。
第二章 會 員
本會依法實行“業必歸會”制度。凡取得物業管理資質證書的企業和在深圳簽訂物業服務契約的異地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依法加入本會;其他與物業管理活動相關的企業、事業單位,承認本會章程,按時交納會費,參加協會活動,完成協會指派任務,可以經申請加入本會;取得國家註冊物業管理師資格並在深圳就業的從業人員依照相關規定成為本協會物業管理師工作委員會成員。
第六條 入會須履行以下手續: 1.填寫會員登記表; 2.秘書處審核並經會長辦公會確認,其他需申請入會的相關企業、事業單位須經本會常務理事會審議批准; 3.發放會員確認書、會員證書和會員牌匾。
第七條 本會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對本會工作的建議和批評權; 3、參加本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4、取得本會提供的有關資料,享受本會提供的信息和參加本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5、其它與物業服務活動相關的企業、事業單位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八條 本會會員有以下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 2、遵守本會的決議,完成本會委託的工作; 3、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4、如實提供本會所需的有關信息和資料;  5、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6、按期交納會費。
第九條 其它與物業服務活動相關的企業、事業單位會員退會應通知本會,交還會員證書和牌匾;凡一年不交納會費,視為自動退會,自動退會的,須交還會員證書和牌匾,協會將定期公布。對於違反本會章程又不聽勸告者,經常務理事會三分之二票數通過可撤消其會員資格。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會員代表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會員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經理事會討論決定,可提前召開或延期召開。會員代表由會員推舉產生,具體選舉辦法由常務理事會另行制定。會員代表大會須全體會員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召開,會議做出的決定,須經出席會員代表大會二分之一以上會員代表贊成方為有效。章程的修改須經出席會員代表大會的會員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生效。會員代表大會由會員代表組成,每屆任期四年。
第十一條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責是: 1、制定、修改章程; 2、審查、通過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3、審查、通過本會的財務預算和決算; 4、罷免理事,選舉新的理事會; 5、決定本會的其他重大問題。
第十二條 本會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大會閉幕期間行使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理事會每屆四年,理事會推舉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可設立常務副會長)、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秘書處聘用的專職副秘書長除外)和常務理事若干人組成常務理事會,並主持理事會工作。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人員由當選理事單位的負責人組成。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由會長辦公會召集主持。本會設立秘書處,為協會常設辦事、協調。秘書長主持秘書處日常工作。本會副會長(常務副會長除外)、副秘書長(秘書處聘用的專職副秘書長除外)、常務理事、理事、監事由會員單位擔任,同時兼顧單位負責人在物業管理方面的專業學識、資歷和影響,以及對物業管理行業的貢獻。
第十三條 理事會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或授權代表出席方為有效。理事會的決定,須由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理事或代表通過方為有效。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情況特殊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理事會的基本職責是: 1、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2、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3、制定提出年度財務預算; 4、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可設立常務副會長)、秘書長等理事會成員;5. 通過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秘書處聘用的專職副秘書長除外);6、通過專業委員會主任、副主任人選。7、決定其他重大事項。常務理事會的基本職責是:1、制定工作計畫,組織領導本會的各種工作和活動; 2、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3、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4、增補副會長、副秘書長(秘書處聘用的專職副秘書長除外)、理事會成員;
第十四條 有20%以上的理事提出書面請求,會長辦公會應當就其所指明的事由召開理事會會議。
第十五條 理事會可聘請名譽會長、高級顧問和顧問。
第十六條 本會設發展研究委員會、專業技術委員會、綜合協調委員會、交流與培訓委員會、自律督察委員會、物業管理師工作委員會,其中專業技術委員會下設機電設備專業委員會和白蟻防治專業委員會。根據協會發展需要,也可設立其他委員會。各委員會作為理事會的工作機構,向理事會報告工作,並執行理事會決議。委員會主任、副主任人選由會長辦公會議提名,理事會決定;委員會成員由會長辦公會議決定。委員會成員視具體情況每兩年輪崗一次。經協會授權,委員會主任可以代表協會出席全國性會議。
第十七條 本會會長辦公會議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組成,副秘書長列席,亦可由會長指定有關人員列席。會長辦公會議由會長召集並主持,也可由會長委託副會長主持,並根據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長辦公會可根據需要決定臨時召開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議。會長辦公會議的主要職責是:在理事會、常務理事會閉會期間,負責檢查、監督和處理決議實施的有關重大事項及臨時重要事項的決定。
第十八條 委員會會議由各委員會主任召集並主持,秘書處派專人負責協調工作並參加會議。會長、秘書長可以出席委員會會議。各委員會會議負責研究討論涉及本專業的問題,會議所形成的決定報會長辦公會批准。
第十九條 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3、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4、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5、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6、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四年。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可連選連任。
第二十一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議; 2、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3、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二條 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辦事機構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2、協調各分支機構的工作; 3、提名副秘書長人選,並提交理事會通過; 4、根據工作需要提名聘請專職副秘書長以及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人選,報會長辦公會決定; 5、決定秘書處和派出機構工作人員的聘用; 6、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二十三條 協會設立監事會。監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常設監督機構,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監事應當由會員代表大會從敢于堅持原則、辦事公道、熱心物業管理行業,且無不良紀錄的會員單位代表中選舉產生。監事任期四年,最長不得超過兩屆。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常務理事和理事不得同時擔任監事。監事會行使下列職責: 1.監督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和決定以及遵守本會章程和協會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 2.監督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常務理事和理事履行職責的情況,組織對會長、常務副會長和秘書長離任審計; 3.對會費或其他費用收入與支出的合法合理性予以檢查監督; 4.提議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 5.監事會可以派人列席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和會長辦公會會議,向理事會提出監督意見; 6.章程規定或會員代表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四章 經 費
第二十四條 本會的經費來源: 1、會員會費; 2、團體、個人捐款和資助; 3、本會開展的業務技術諮詢、各種有償服務和經營性活動的收入; 4、其他正當的收入。
第二十五條 本會的經費開支包括活動、會議、差旅、出版書刊、編印資料、購買書刊資料、購置設備、國內國際交往、各種勞務、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日常辦公及其他項目的費用等。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會對貢獻卓著的會員以及優秀研究成果,實行頒發榮譽證書制度和獎勵制度,具體辦法另定。
第二十七條 本會根據會員代表大會或相關法律規定終止活動,並依法註銷登記。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經2008年6月28日會員大會通過後施行。本章程附則同時施行。
第二十九條 本會地址:深圳市紅荔西路蓮花大廈東座六樓。
第三十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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