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消防安全委員會

經深圳市政府批准,以市消防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為架構,深圳市在統籌、協調和研究消防工作時將統一以深圳市消防安全委員會名義發文和組織開展工作。深圳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由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李銘出任主任,由擔任。擔任,市公安局消防局局長擔任辦公室副主任。並於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啟動相關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消防安全委員會
  • 位置:市公安局
  • 辦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
  • 副主任:政府分管公安工作的副秘書長
  • 成立:2009年9月
主要職責,已下發的主要檔案,

主要職責

指導各區、各部門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責任制;督促和指導各區人民政府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相適應;組織各區、各部門貫徹落實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關於消防工作的布置,發動全社會和廣大民眾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推動消防工作社會化;組織對各區人民政府及其消防安全責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進行考評,評選消防安全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督促各成員單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抓好本部門、本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組織開展各項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組織開展各項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識,普及消防安全常識;根據上級的指示精神,對各區及各職能部門下達消防工作指令和建議;定期分析全市火災形勢,及時研究解決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已下發的主要檔案

《關於在全市開展建築電氣消防安全檢測的通知》(深消安委[2012]26號)
《關於全市開展電氣消防安全檢測工作的情況通報》(深消安委[2013]1號)
關於印發《全市生產儲存經營場所違規住人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深消安委[2013]16號)
《關於對老舊建築及重點場所開展電氣防火檢測工作的通知》(深消安委[2013]1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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