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法律援助處

深圳市法律援助處的前身是深圳市法律援助中心,1996年9月經深圳市編委批准成立,1997年2月掛牌,是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編制9名,設正、副主任一名,下設法律事務部、綜合部。2005年5月,更名為深圳市法律援助處,轉制為行政事務單位。編制不變,處領導一正一副,撤銷內設各部。2007年6月新增加雇員編制8名。2013年轉制為參公管理的事業編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法律援助處
  • 成立時間:1997年2月
  • 辦公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景田路天平大廈4樓
  • 性質:事業編制
  • 主要榮譽:2020年12月,獲得深圳市愛國擁軍模範單位
機構設定,人員編制,辦公情況,機構榮譽,

機構設定

深圳市法律援助處除在天平大廈四樓設有諮詢接待視窗外,在市勞動爭議仲裁院、市民宗局、武警市支隊、市信訪局、市公安鐵路看守所和第一二三看守所各設一處諮詢接待視窗。

人員編制

市法律援助處共有工作人員28人,其中公務員8人,雇員14人(其中專業技術類雇員7人,輔助管理類雇員7人),社工4人,臨工2人,其中律師或具有律師資格的人員9名。

辦公情況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景田路天平大廈4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機構榮譽

2004年,深圳市法律援助處被法務部評為“全國法律援助先進單位”,2006年被深圳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示範視窗”稱號。深圳市法律援助處,2020年12月,獲得深圳市愛國擁軍模範單位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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