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寶安區科技局,位於深圳市寶安區,局長劉繼昌,副局長朱北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寶安區科技局
- 位置:深圳市寶安區
- 局長:劉繼昌
- 副局長:朱北平
主要職責
領導成員
區科技創新局 | 姓名 | 職務 | 職責 | |
劉繼昌 | 局長 | 主持區科技創新局全面工作。 | ||
朱北平 | 副局長 | 分管科技業務。分管局辦公室、科技發展科、創新促進科、區科技創業服務中心。 | ||
辛 逸 | 副局長 | 分管項目監督業務。分管監督評估科。 | ||
虢明孝 | 副調研員 | 分管工青婦業務。協助朱北平副局長工作。 | ||
區科學技術協會 | 姓名 | 職務 | 職責 | |
劉繼昌 | 主席 | 主持區科學技術協會全面工作。 | ||
劉達華 | 專職副主席 | 分管科協、科普業務。分管科協工作部、區科技館。 |
機構設定
門名稱 | 工作職能 | 負責人 | 辦公地址 |
局辦公室 | 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督辦、接待、後勤保障、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工作。承擔黨務、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社會保險、工青婦、計畫生育、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科技先進的考評工作。負責局務會議交辦的其他工作。 | 張 岱 | 寶安區政府大樓468辦公室 |
科技發展科 | 擬定並組織實施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按規定組織申報國家、省、市重大專項和科技計畫項目;承辦重大高新技術項目和前期工作;實施區重大科技攻關、社會發展領域科技計畫;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化、軟體產業和戰略型新興產業發展;管理相關科技計畫項目;承擔本區高交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局務會議交辦的其他工作。 | 吳曉明 | 寶安區政府大樓462辦公室 |
創新促進科 | 擬定並實施科技基礎設施及創新平台等科技創新載體規劃;指導全區科技創新園的規劃建設;組織實施對外科技交流與合作;擬定產學研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技術轉移與科技創新服務體系的建設;承擔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管理工作。負責局務會議交辦的其他工作。 | 車勇成 | 寶安區政府大樓460辦公室 |
監督評估科 | 監管區科技、科普及學術交流資助項目,跟蹤資金使用效益;承擔項目申報受理工作;承擔財政專項資金資助項目公示並受理投訴;監督評估行政審批事項執行情況;承擔項目執行情況的驗收及評估工作;按規定承擔科技成果的驗收、獎勵及科技保密工作;組織實施區自主創新產品認定工作;負責區科學技術諮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局務會議交辦的其他工作。 | 鄭志強 | 寶安區政府大樓556辦公室 |
科協工作部 | 擬定和組織實施全區科普規劃,推進全民科學素質教育;指導全區科普教育基地的管理和建設;指導各街道科協、區屬學會(協會、研究會)工作;開展科技交流與合作,普及推廣先進技術;開展科學技術諮詢和服務;表彰獎勵優秀科普工作者;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見和建議,維護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負責區科協、區科普工作和全民科學素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局(科協)會議交辦的其他工作。 | 王振華 | 寶安區政府大樓554辦公室 |
直屬單位
單位名稱 | 工作職能 | 辦公地址 |
寶安區科技創業服務中心(副處級事業單位) |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孵化器發展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2、負責引進高新技術項目、科技創業人才和中小型科技創業企業;3、提供產學研服務,負責促進企業與國內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技術交流與合作;4、提供政策、項目申報、認定申報、開展投融資、公共檢測、創業創新信息、創業培訓、學術交流等服務;5、承接政府職能部門委託的項目認定初審、現場考察服務;6、組織開展區重大項目的調研和評估;7、負責引進各類中介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管理、法律、技術轉移、人力資源、智慧財產權、財務、融資、市場推廣等服務;8、負責深圳市留學人員(寶安)創業園和軟體園的科技服務工作;9、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 深圳市寶安區桃花源科技創新園(西鄉街道鐵崗路) |
寶安區科技館 | 1、負責組織學術研討、學術交流,收集整理、編輯、傳播科技信息情報;2、負責組織全區各行業及國內外的科技新產品、新成果的展覽。3、負責組織全區的科學知識和科學技術的培訓教育活動。4、負責組織科技成果轉讓、為高新技術的套用和高新技術產品的開發提供服務。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 寶安區新安街道龍井路四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