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認定標準(試行)

2021年3月30日,深圳市發布了《深圳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認定標準(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認定標準(試行)
  • 發布日期:2021-03-26
全文,政策解讀,背景依據,目標任務,主要內容,主要特點,辦理流程,施行時間,

全文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外籍人員可以認定為“深圳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
一、入選國內人才引進計畫的
經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外國專家局批准或者備案同意的副省級以上人才主管部門認定的人才引進計畫(以國家外國專家局“外國人來華工作管理服務系統”中確定的人才引進計畫為準)的入選者。
二、符合國際公認的專業成就認定標準的
1.諾貝爾獎獲得者、提名者(物理、化學、生理或醫學、經濟學獎)。
2.以下獎項獲得者:美國國家科學獎章、美國國家技術創新獎章;法國全國科研中心科研獎章;英國皇家金質獎章;科普利獎章;圖靈獎;菲爾茲獎;沃爾夫數學獎;阿貝爾獎;拉斯克獎;克拉福德獎;日本國際獎;京都獎;邵逸夫獎;著名建築獎(見成就標準說明1);著名設計獎(見成就標準說明2)。
3.中國科學院或者中國工程院院士、國際性科學院或工程院院士、外國國家科學院或者工程院院士(見成就標準說明3)。
4.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獲得者。
5.“友誼勳章”、中國政府友誼獎獲得者。
6.擔任過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等國際知名學術機構、國際著名學術組織、科教類國際組織(見成就標準說明4)主席或者副主席、秘書長或者副秘書長、委員、會員、理事的。
7.各國國立研究所或者國家實驗室主任負責人、高級研究員。
8.各國政府、港澳地區特區政府科技計畫項目負責人、首席科學家或者主要成員。
9.擔任過國際高水平科技期刊(JCR一、二區)正、副總編和高級會員。
10.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含同等貢獻作者)在國際高水平科技期刊(所在專業領域《期刊引用報告》JCR一、二區)發表論文3篇。
11.曾任國(境)外高水平大學(以國家外國專家局“外國人來華工作管理服務系統”中確定的世界知名大學名單為準)中層以上管理職務或者聘為教授、副教授的。
12.曾任世界500強企業(見成就標準說明5)總部高層管理職位和技術研發主要成員、二級公司或者地區總部副總經理以上管理職位、技術研發負責人。
13.曾在國際著名金融機構(見成就標準說明6)、國際著名會計師事務所(見成就標準說明7)、國際著名諮詢機構(見成就標準說明8)高層管理職位任職。
14.世界著名音樂、美術、藝術學院校長、副校長及教授及副教授(見成就標準說明9)。
15.擔任世界著名樂團(見成就標準說明10)首席指揮和聲部演奏員。
16.曾在世界著名歌劇院(見成就標準說明11)或者音樂廳(見成就標準說明12)以個人專場出演的藝術家。
17.曾獲著名文學獎(見成就標準說明13)、著名電影、電視、戲劇獎(見成就標準說明14)、著名音樂獎(見成就標準說明15)、著名廣告獎(見成就標準說明16)中最高級別個人獎項及國際著名藝術比賽(見成就標準說明17)一類比賽大獎、一等獎或二類比賽大獎個人獎項及曾擔任過以上獎項和比賽的評審。
18.奧運會或者近兩屆列入奧運會項目的世界盃、世錦賽及其他重要國際賽事(見成就標準說明18)進入前八名和亞運會或者近兩屆列入亞運會項目的亞洲杯、亞錦賽前三名的知名運動員、負責培養的主教練或者教練組核心成員。
19.曾在外國政府機構擔任部長級以上領導職務、在著名國際組織或者非政府組織(見成就標準說明19)中擔任高級領導職務的。
20.世界及國家級技能大賽獲獎者或從事其競賽項目培訓的專業人才;持有國際通用最高等級職業技能資格證書或者我國高級技師職業技能資格證書的高技能人才。
21.國際大科學計畫、大科學工程的負責人、首席科學家或主要成員。
22.廣東省、深圳市科學技術獎獲獎者。
三、符合市場導向的鼓勵類崗位需求的
1.中央所屬企業及二級子公司、世界500強企業全球或者地區總部(商務部門認定)、技術企業(經全國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大型企業(見成就標準說明20)、中國500強企業、獨角獸企業(見成就標準說明21)、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聘用的具有高級管理或者技術職務的人員。
2.在國家實驗室,廣東省實驗室,國家、廣東省和深圳市認定的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由發展改革部門認定)、工程實驗室(由發展改革部門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由工信部門認定)、技術創新中心(由科技部門認定)、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由科技部門認定)、國家製造業創新中心(由工信部門認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由科技部門認定)、重點企業研究院(由科技部門認定)及地方技術創新服務平台(由發展改革部門、工信部門認定)工作的,具有高級管理或者技術職務的人員。
3.國內外中型企業(見成就標準說明20)聘用的具有高級管理或技術職務的人員或者符合《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0年版)的小型外商投資企業聘請的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總經理或首席技術專家。
4.受聘擔任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高層以上管理職務或者副教授、副研究員及職業院校聘任的高級講師、高級實習指導教師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
5.國內三甲綜合醫院或者副省級以上城市專科醫院或外資醫院聘任擔任高級管理職務或者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
6.國內樂團等藝術團體(見成就標準說明22)聘用的首席指揮、藝術總監及首席演奏員。
7.中央和地方主流媒體(見成就標準說明23)聘任的總編、副總編、首席播音員、資深主持人、策劃主管、版面設計主管等具有高級管理或者技術職務的人員。
8.國家級、省級運動隊或者在本市註冊、冠“深圳”隊名且參加全國最高級別職業聯賽或頂尖國際聯賽的俱樂部聘請的主力運動員、主教練或者教練組核心成員。
9.平均工資收入不低於深圳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收入6倍或在境外年度工資收入不低於10萬美金的外國人,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以深圳市統計局公布為準。
10.由深圳市高校、科研機構、總部企業推薦的存在中長期科研合作或者教學合作關係的外國專家。
四、屬於創新創業人才的
1.以擁有的重大技術發明、專利等自主智慧財產權或者專有技術出資,連續三年投資情況穩定、企業實際投資累計不低於50萬美元、個人股份不低於30%的企業創始人。
2.以擁有的重大技術發明、專利等自主智慧財產權或專有技術出資,連續三年年銷售額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者年納稅額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企業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總經理或者首席技術專家。
3.列入省級有關部門制定的創新企業清單或者科創職業清單的單位聘請的具有高級管理或者技術職務的人員。
4.獲得中國深圳創新創業大賽專業賽決賽、行業決賽或者總決賽一、二、三等獎的選手。
五、屬於優秀青年人才的
1.40歲以下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以國家外國專家局“外國人來華工作管理服務系統”中確定的世界知名大學名單為準)或者中國境內高校從事博士後研究的青年人才。
2.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廣東省自然科學基金傑出青年項目、深圳市傑出青年基礎研究項目負責人。
3.近五年畢業的,世界排名前150名的知名大學(見成就標準說明24)博士。
六、計點積分在85 分以上的
按照《國家外國專家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外交部 公安部關於全面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的通知》(外專發﹝2017﹞40號)規定的《積分要素計分賦值表(試行)》要求,計點積分在85分以上。
七、經市有關部門推薦的
1.市人才主管部門根據本市產業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推薦,並向市科技創新主管部門出具推薦函的外籍人才。
2.前海管理局根據有關優惠政策認定,並向市科技創新主管部門出具推薦函的投資管理專才、金融科技專才、人工智慧(AI)工程師、電子材料專才、國際貿易及商務運營專才、科技創新高管。
辦理流程
(一 )申請方式
由深圳市邀請單位通過外國人來華工作管理服務系統(https://fuwu.most.gov.cn/lhgzweb/)進行申請,線上提交申請表、邀請函件、符合人才認定標準的相關證明等材料,無需提交紙質件。
(二)簽發《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
對符合條件的,深圳市科技創新委於5個工作日內線上出具《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並將信息交換至外交部、我國駐申請人所在國(地區)使領館或者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
(三)申請R字簽證
申請人憑《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向我國駐外使領館申請人才“R字簽證”(簽證申請材料及要求以我國各駐外使領館公布為準)。
本標準自2021年4月6日起實施,試行有效期三年。

政策解讀

背景依據

  根據《外國人才簽證制度實施辦法》(外專發〔2017〕218號)規定,申請人才簽證(“R字簽證”)的外國人,應當符合《外國人來華工作分類標準(試行)》中外國高端人才(A類)標準條件。外國人在境外申請R字簽證,由邀請單位向省級人民政府外國人工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對符合外國高端人才標準條件的,由省級人民政府外國人工作管理部門出具《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我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為取得確認函的外國人簽發R字簽證。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其中明確,“按程式賦予深圳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許可權。支持探索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認定標準,為符合條件的外籍人員辦理R字簽證和提供出入境便利。”

目標任務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慶祝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搶抓“雙區”建設重大歷史機遇,實施更加開放的人才政策,引進一批具有國際水平的戰略科技人才、科技領軍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創新團隊,壯大工程師和高技能人才隊伍,落實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授權事項要求,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導向和市場需求導向,制定我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認定試行標準,加快建設開放包容先行的國際人才高地。

主要內容

  《深圳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認定標準(試行)》分為七類,包括入選國內人才引進計畫的、符合國際公認的專業成就認定標準的、符合市場導向的鼓勵類崗位需求的、屬於創新創業人才的、屬於優秀青年人才的、計點積分在85分以上的和經市有關部門推薦的人才。滿足上述任意一類及以上標準的外籍人員可申請認定為深圳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
  (一)入選國內人才引進計畫的
  沿用國家標準,以國家外國專家局“外國人來華工作管理服務系統”中確定的人才引進計畫為準。
  (二)符合國際公認的專業成就認定標準的
  主要針對取得國際公認的各類專業成就的人才,共22項標準。
  在國家標準基礎上增加了諾貝爾獎提名者,國際性科學院或工程院院士,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獲得者,國際大科學計畫和大科學工程的負責人、首席科學家或主要成員,廣東省、深圳市科學技術獎獲獎者等標準細項。
  (三)符合市場導向的鼓勵類崗位需求的外國人才
  主要針對符合市場導向的,為市場所認可的人才,突出了我市急需緊缺的高級管理人才、核心技術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共12項標準。
  在國家標準基礎上增加了中國500強企業、獨角獸企業、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具有高級管理或技術職務的人員,在國家實驗室、省實驗室和經國家、省、市認定的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技術創新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國家製造業創新中心及地方技術創新服務平台工作的具有高級管理或技術職務的人員,由深圳市高校、科研機構、總部企業推薦的存在科研合作或教學合作關係的外籍專家等。
  (四)屬於創新創業人才的
  主要針對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企業創始人、創新企業高管、創業大賽獲獎人員,鼓勵其來深從事創新創業活動,共4項標準。
  在國家標準基礎上增加了獲得中國深圳創新創業大賽專業賽決賽、行業決賽或總決賽一、二、三等獎的選手。
  (五)屬於優秀青年人才的
  主要針對年富力強的博士畢業生和青年科技項目負責人,鼓勵其來深開展科研工作。
  在國家標準基礎上增加了國家、省、市傑出青年科技項目負責人等。
  (六)計點積分在85分以上的
  沿用國家標準,通過計點積分考察人才綜合情況。計分項包括直接賦予資格項、國內聘用單位支付年薪、受教育程度或取得職業技能資格證書、工作年限、每年工作時間、漢語水平等共10項。
  (七)經市有關部門推薦的
  市人才主管部門根據本市產業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推薦,並向市科技創新主管部門出具推薦函的外籍人才。以及前海管理局根據有關優惠政策認定,並向市科技創新主管部門出具推薦函的投資管理專才、金融科技專才、人工智慧(AI)工程師、電子材料專才、國際貿易及商務運營專才、科技創新高管。

主要特點

  (一)注重銜接國內外先進標準。一是參考主要已開發國家和地區人才引進標準和人才薪資水平,二是借鑑北京市中關村、上海自貿區、海南自貿區、杭州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等地外籍高層次人才認定辦法和相關標準,對國家標準進行適當延展放寬、補充和細化。
  (二)緊密結合深圳實際需要。結合深圳產業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突出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等用人單位對於具有國際水平、國際視野的高級管理人才和核心技術人才的需求。一是圍繞我市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建設需要,吸引各類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人才,包括主持過或正在主持國際大科學計畫和大科學工程的專家、學者、技術人才,支撐我市科技創新領域早日實現歷史性跨越;增強我市高校、科研機構、總部企業與海外機構合作交流,為與我市存在科研合作或者教學合作關係的外籍專家提供出入境便利;二是突出我市急需緊缺崗位需要,匹配符合《深圳市高端緊缺人才目錄》的專門人才;對接《前海外籍人才緊缺職業清單》中促進重點產業發展的“極度緊缺”的專門人才;涵蓋支撐我市金融、會計、諮詢、醫療等領域國際化高水平發展的相關人才;三是增補我市相關部門高度認可的相關獎項和機構,例如深圳市科學技術獎,中國深圳創新創業大賽專業賽決賽、行業決賽或總決賽的一、二、三等獎,成就標準說明中增加綠色建築、時裝設計、室內設計獎項,音樂藝術設計學院、國際知名學術機構和組織等。
  (三)重點認定科技創新人才。圍繞科技創新全鏈條,打造完整人才梯隊、完善創新生態,構築集聚國內外人才的科研創新高地。一是突出科學技術榮譽成就,引進更多具有國際水平的科技戰略人才、頂尖科學家和獲得主要已開發國家及地區認可的科技人才;二是突出通過平台引進科技人才,涵蓋國際級、國家級、省級和市級的重點實驗室、技術企業、工程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等各類機構領軍人才,從而支持我市各類科技創新載體引進外籍專家、支持我市高校引進外籍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幹,吸引國際學術組織和科技期刊核心人員來深開展交流合作;三是重點吸納技術型外籍創新創業人才,發揮我市產業化優勢、發揚創新創業文化,鼓勵擁有重大技術發明和專利的外籍人員來深創業,鼓勵中國深圳創新創業大賽優勝項目落地深圳;四是吸引高學歷青年研究型人才,吸引優秀博士、博士後,培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後備軍。

辦理流程

  (一)申請方式。由我市邀請單位通過外國人來華工作管理服務系統(https://fuwu.most.gov.cn/lhgzweb/)進行申請,線上提交申請表、邀請函件、符合人才認定標準的相關證明等材料,無需提交紙質件。
  (二)簽發《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對符合條件的,深圳市科技創新委於5個工作日內線上出具《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並將信息交換至外交部、我國駐申請人所在國(地區)使領館或者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
  (三)申請R字簽證。申請人憑《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向我國駐外使領館申請人才“R字簽證”(簽證申請材料及要求以我國各駐外使領館公布為準)。

施行時間

  《深圳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認定標準(試行)》自2021年4月6日起實施,並將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結合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的實際,適時進行動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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