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用液晶顯示行業協會

深圳市商用液晶顯示行業協會

深圳市商用液晶顯示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商顯協會”)是由商用液晶顯示設備生產、研發及銷售企業,以及行業產業鏈的上下游服務企業自願結成。

商顯協會將致力於成為一個資源的大平台、企業發展的助推器及行業的代言人,聚集各方智慧,共同打造一個健康、健全的市場環境。願資源的匯聚,跨界的融合,將會助力我們的商顯行業開啟下一個嶄新時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商用液晶顯示行業協會
  • 外文名:SZ Commercial LCD Industry Association
  • 別稱:商顯協會
  • 地點:深圳
協會簡介,協會章程,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業務範圍,第三章 會 員,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任免,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第七章 終止程式和終止後的財產處理,第八章 附 則,會長寄語,

協會簡介

深圳市商用液晶顯示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商顯協會”)是由商用液晶顯示設備生產、研發及銷售企業,以及行業產業鏈的上下游服務企業自願結成。由深圳市億特朗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穎網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捷翔電子有限公司、深圳大為世紀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容大彩晶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奧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優視達電子有限公司、深圳市創品新媒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誠行天下商顯技術有限公司、深圳市明進康電子有限公司等一批新興優秀企業發起成立。
協會立足深圳,面向全國,是依照國家有關社團登記管理規定和《深圳市行業協會管理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地方社會組織。協會接受深圳市民間組織管理局監督管理,獨立開展活動。協會的主要職責是為商用液晶顯示設備製造研發企業及相關產業鏈的企業服務,擴大與國際、國內同行的業務交流,繁榮和發展我市的商用液晶顯示企業及行業。協會旨在為商用液晶行業打造一個資源大平台高地,為整個行業服務,助推行業的發展。
秉承著“推品牌,擴市場”、“建規則,定標準”、“合資源,求共贏”的理念,深圳市商用液晶顯示行業協會邀請了眾多致力於事業的耕耘、有志於為行業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和願意承擔社會責任的優質企業家及企業加入。商顯協會將致力於成為一個資源的大平台、企業發展的助推器及行業的代言人,聚集各方智慧,共同打造一個健康、健全的市場環境。願資源的匯聚,跨界的融合,將會助力我們的商顯行業開啟下一個嶄新時代。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名稱為:深圳市商用液晶顯示行業協會,英文名稱為Shenzhen Commercial LCD Industry Association ,英文縮寫為SZCLIA。
第二條 本協會是由商用液晶顯示設備生產、研發及銷售企業,以及行業產業鏈的上下游服務企業自願結成,並依照國家有關社團登記管理規定和《深圳市行業協會管理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地方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服務會員企業,規範協調會員企業,維護會員合法權益,促進深圳市商用液晶顯示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登記管理機關深圳市民政局的監督管理和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本協會的活動區域為深圳市。
第六條 本協會的住所為深圳市光明新區玉塘街道田寮社區第十工業區漢海達高新產業園7棟二樓B區。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開展會員培訓,幫助會員改善經營管理;提供會員諮詢服務;
第八條 協助會員制定、實施企業標準,推動行業技術進步和技術創新;
第九條 組織會員間的交流活動;
第十條 開展市場評估,收集、發布行業信息,推廣行業產品或者服務;
第十一條 組織行業會展、招商,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合作交流;
第十二條 協調會員之間、會員與非會員之間、會員與消費者之間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產生的爭議;
第十三條 溝通本協會會員與政府有關部門之間的聯繫,協調本協會與其他協會或者組織的關係;
第十四條 在價格行政管理部門的指導下,監督行業內產品或者服務定價,協調會員之間的價格爭議,維護公平競爭;
第十五條 開展行業統計、調查,參與涉及行業發展的行政管理決策的論證,向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涉及行業利益的事項,提出相關立法以及有關技術規範、行業發展規劃、行業標準、行業政策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第十六條 協助市、區政府參與公共管理,參與協調會員與其員工之間的勞動爭議,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

第三章 會 員

第十七條 凡在深圳市依法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的商用液晶商業、服務業企業及相關機構,遵守本章程,履行本會義務的,均可申請入會。
第十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在本行業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第十九條 入會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及相關資料;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會員接到批准入會通知後,按期交納會費;
(四)由理事會或秘書處頒發會員證書和牌匾。
第二十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力:
(一)出席會員(會員代表)大會,參加行業協會活動、接受行業協會提供的服務;
(二)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優先、優惠獲得協會提供的各項服務;
(四)提議案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有權通過本協會向政府部門及有關方面反映意見。正當權益受到損害時,有權要求維護和提供幫助。
(六)自願入會,自由退會。
第二十一條 會員必須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並執行本協會章程,誠實、守信,遵守國家政策、法令和行業公約;
(二)執行協會決議;
(三)維護本協會及本行業的合法權益和聲譽;
(四)支持並參加本協會的相關活動,承擔並完成本協會委託的工作;
(五)及時、準確提供協會需要的信息和資料,反映有關市場出現的新情況;
(六)按期繳納會費。
第二十二條 會員繳納會費的標準:
第二十三條 會員退會,由會員提出書面申請,並交回會員證和牌匾。拖欠會費達一年,且經催促仍不交納的,視為自動退會,並取消其會籍。
第二十四條 對拒絕執行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有關決議,嚴重違反協會章程,損害協會或本行業名譽的會員,經理事會討論批准,予以除名並取消會籍,收回會員證和牌匾,並在行業內部通報。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任免

第二十五條 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會員代表)大會〖當會員數量在101家以上300家以下,會員代表不得少於會員總數的1/2;當會員數量在301家以上500家以下,會員代表不得少於會員總數的1/3;當會員數量在501家以上1000家以上的,會員代表不得少於會員總數的1/4〗。
第二十六條 會員(會員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責:
(一)審議和修改協會章程、行規及其修改案;
(二)討論並確定協會工作方針、任務;
(三)審議理事會、監事會的年度工作報告;
(四)審議並決定理事會的年度財務預算案、決算案;
(五)選舉或罷免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理事、監事、秘書長;
(六)對協會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七)改變或者撤銷理事會不適當的決定;
(八)研究討論協會及本行業其他重大問題。
第二十七條 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員(會員代表)大會。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二十八條 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修改章程應當經出席會員(會員代表)大會的三分之二以上會員(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其他事項應當經出席會員(會員代表)大會的半數以上會員(會員代表)表決通過。
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會議紀要,並向會員公告。
第二十九條 理事會是會員(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由會長、副會長、理事組成。在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根據章程和會員(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負責協會工作;理事每屆任期四年,可連選連任;因工作變動等原因需更換、增補理事的,由推薦單位提出,理事會討論批准。
第三十條 理事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籌備召開會員(會員代表)大會;
(二)執行會員(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向會員(會員代表)大會匯報工作;
(三)擬定協會的年度財務預算、決算;
(四)擬定協會解散和清算等事項的方案;
(五)決定新申請人的入會和對會員的懲戒;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審議協會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八)制定協會內部管理制度;
(九)決定理事的變更和增補;
(十)協調解決本協會會員單位和本行業出現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本協會的立場和意見。
第三十一條 理事會為會員(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由會長、副會長、理事組成。理事會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採用通訊方式或其他方式召開。
第三十二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會應當對決議形成會議紀要,並向全體理事公告。
第三十三條 理事會人數在50人以上的,根據需要可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組成。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經理事會授權可以行使本章程第二十六條規定的第一、二、三、四、六、八項職權。常務理事會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常務理事會作出的決議,必須有半數以上的常務理事通過。
常務理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會議記錄,並向全體常務理事公告。
第三十四條 監事會是協會的監督機構,對會員(會員代表)大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行業協會財務;
(二)監督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執行情況;
(三)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糾正損害行業協會的行為,情節嚴重的提出罷免建議;
(四)提議召開臨時會員(會員代表)大會;
(五)在理事會不履行本條例規定的召集會員(會員代表)大會職責時,召集會員(會員代表)大會;
監事會會議每六個月至少召開一次。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理事不得兼任監事。監事應當列席理事會或者常務理事會會議。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會長、副會長每屆任期為四年,會長連任不得超過兩屆。
第三十六條 行業協會會長、副會長、理事、監事應當由會員(會員代表)大會差額選舉產生,並符合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從事本行業業務二年以上;
(三)熟悉行業情況,具備相應專業知識 ;
(四)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五)無不良個人信用記錄;
(六)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部門及社團管理部門批准同意,方可任職。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由會長、副會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重要檔案及出席各種有重要領導出席或與協會利益有重要關係的場合。
第四十條 本協會設立秘書處,負責日常工作。秘書長領導秘書處,並對理事會負責,由專人專職擔任,通過會員代表大會公開選(聘)任,會長不得兼任秘書長。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秘書處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草擬修改章程、工作報告、年度計畫、財務預決算、協會管理制度等協會重要檔案,報理事會審議;
(三)組織、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並確定秘書處其他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會長不在期間,對外代表協會簽署檔案及出席各重要場合。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四十一條 本會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規則、程式:
(一)由本會秘書處提出設立分支機構的具體方案;
(二)將通過後的具體方案提交理事會審議批准。
(三)報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審批。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四十二條 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政府資助;
(三)協會在核准範圍內開展活動、服務的收入;
(四)國內外有關單位或個人的捐贈、贊助;
(五)經費利息收入;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會費標準收取會員會費。
第四十四條 協會經費支出:
(一)協會各項活動費用;
(二)協會辦事機構的經費開支及人員薪酬;
(三)有關刊物、資料的編印費用;
(四)其他所需的正常開支。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四十六條 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四十七條 本協會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八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九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業務主管部門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五十條 本協會按照《深圳經濟特區行業協會條例》規定,在規定時間內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報告,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第五十一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十二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五十三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五十四條 本協會修改後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30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和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五十五條 本協會因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五十六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社團登記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第五十七條 本團體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八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部門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五十九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主管登記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六十條 本章程經2015年11月28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六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理事會。
第六十二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會長寄語

中國商用液晶顯示行業發展至今已歷經十餘年的風雨歷程,隨著商顯市場需求的擴大以及相關技術的不斷發展,國家“網際網路+”政策實施,O2O商業模式發展的成熟。商用液晶顯示企業也面臨新一輪的產業升級和最佳化,機遇和挑戰並存。
我們希望通過深圳市商用液晶顯示行業協會,依靠集體的力量和智慧,本著“推品牌,擴市場”、“建規則,定標準”、“合資源,求共贏”的工作宗旨,積極發揮會員單位與政府相關部門的溝通橋樑作用,同時接受政府相關監管條例,逐步規範商用液晶顯示行業市場,提升產業的綜合實力,促進商用液晶顯示產業的健康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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