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區殘疾人聯合會

深圳市南山區殘疾人聯合會

深圳市南山區殘疾人聯合會於1998年12月單列並升格為正處級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南山區殘疾人聯合會
  • :1998年12月單列並升格為正處級
  • 是區政府:直屬管理的事業單位
  • 發展殘疾人:事業,具有政治代表、公益服務
簡介,基本職能,

簡介

深圳市南山區殘疾人聯合會是區政府直屬管理的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承擔區委區政府委託的任務,開展殘疾人工作,發展殘疾人事業,具有政治代表、公益服務、事業管理三種職能。

基本職能

1、協助政府制定和實施殘疾人事業的法規、政策、規劃。
2、協助制定並實施殘疾人勞動就業的規定和規劃,開展殘疾人就業安置、職業技能指導及服務,組織實施全區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收繳、管理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擬訂殘疾人社會保障有關規定,落實殘疾人社會保障措施。
3、協助制定和組織實施殘疾人教育與訓練規劃;組織開展殘疾人文化、藝術、體育工作。
4、組織開展殘疾預防工作,普及殘疾預防知識;協助市殘聯組織開展殘疾人鑑定工作,發放與管理《殘疾人證》。
5、溝通政府、社會與殘疾人之間的聯繫,宣傳殘疾人事業,動員社會理解、尊重、關心、支持、幫助殘疾人。
6、組織實施殘疾人康復工作,管理各類殘疾人康復機構,指導社區康復站和工療站業務工作。
7、配合市盲人按摩指導中心,會同區有關部門管理全區盲人按摩機構。
8、負責全區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協助有關部門推進殘疾人無障礙設施建設。
9、負責全區社區殘疾人工作的建設。
10、舉辦殘疾人聽力、語言、智力培訓中心,協調教育部門鼓勵經培訓的聽力、語言、智力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
11、及時反映殘疾人的特殊需求,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12、指導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開展國內殘疾人事業的交流和合作。
13、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殘聯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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