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一帶一路法律服務聯合會

深圳市前海一帶一路法律服務聯合會

深圳市前海一帶一路法律服務聯合會是由深圳市司法局、前海管理局和深圳市貿促委聯合主管的社團組織。

作為首家以華語律師為主要成員的國際性法律平台,聯合會以深港合作為基礎,整合全球華語律師資源,並聯合仲裁、公證等法律服務機構,配合“一帶一路”倡議,為中國企業和公民“走出去”提供法律支持,也為海外華語律師參與“一帶一路”提供合作平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前海一帶一路法律服務聯合會
  • 外文名:ShenZhen QianHai Belt and Road Legal Services Federation
  • 現任會長杜春
  • 機構性質:非盈利性機構
  • 成立時間:2018
服務宗旨,聯合會會員,聯合會大事記,

服務宗旨

聯合會的宗旨是遵守法律,遵守社會道德;立足前海,服務全球,通過提供法律服務輔助中國企業的境外投資活動,增強中國企業的海外影響力;通過與國外法律從業者的溝通交流,團結全球華語律師,提升中國法治的國際影響力與話語權,推動中國律師的國際化進程;促進會員積極參與深港合作項目,為前海建成中國社會主義法治示範區提供智力支持;推動會員融入國家“一帶一路”戰略,促進“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與我國開展自貿談判,為雙邊和多邊自貿協定的起草、簽訂與實施建言獻策,推動建立具有國際標準及先進水平的商業模式和合作框架。

聯合會會員

第一條 會員為主要以華語為工作語言的律師、公司法務、仲裁員、公證員、法律學者等個人會員,以及律師事務所、仲裁院、公證機構、研究機構等單位會員。
第二條 申請加入聯合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同意本章程的約定;認同聯合會的宗旨;在從事的法律業務領域具有一定的影響力;有意願和能力從事並勝任本章程第七條約定內容的一項或多項工作。
第三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自願申請或由聯合會現有會員推薦並向秘書處提交入會申請書;經秘書處審核、討論並報常務會長或會長批准;由秘書處頒發會員證書。
第四條 會員享有一定的會員權利。
第五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積極執行聯合會的決議;維護聯合會的聲譽和合法權益;完成聯合會交辦的任務,協助聯合會的工作;按約定交納聯合會會員會費;嚴格遵守本章程的約定;向聯合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如果會員報秘書處登記的信息出現變更的,需在變更後的五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秘書處,否則,延遲通知的不利後果由會員自身承擔。
第六條 會員應明確聯合會致力於打造“一帶一路”華語律師學習、交流和業務合作的專業性平台,聯合會會員均不得以聯合會的名義發表政治言論或從事政治活動。同時,會員所發表的涉及政治的言論或從事的涉及政治的活動均與聯合會無關。如果會員所發表的涉及政治的言論或從事的涉及政治的活動與聯合會的宗旨發生衝突的,該會員將被聯合會強制除名。如果會員為單位的,該單位員工的行為視為該單位的行為,對該單位適用前述強制除名的約定。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可予以除名。

聯合會大事記

一、2018年12月4日上午,由深圳市前海一帶一路法律服務聯合會(簡稱“聯合會”)主辦,前海管理局、深圳市司法局和深圳市貿促委指導的“深港法律服務深度合作區”共建啟動簽約儀式暨第一次聯席會議在深圳前海企業公館國際會議中心舉行。共建迅速獲得深港兩地法律專業組織回響,40家兩地組織機構成為共建首批簽約單位,涵蓋律師、公證、仲裁、調解、公司法務、智慧財產權、會計服務、司法鑑定、法律查明、法學研究、法律培訓等各個專業領域
二、由深圳市前海“一帶一路”法律服務聯合會發起深港法律服務深度合作區共建啟動 首批40家機構簽約
三、2019年“成立前海‘一帶一路’法律服務聯合會成功入選深圳市2018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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