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2019年3月15日,深圳市光明區衛生健康局正式掛牌。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衛生健康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實施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劃。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組織擬訂區域衛生健康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
(三)組織落實重大疾病防治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組織實施免疫規劃。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推進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落實國家、省、市基本藥物制度。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建立健全疾病預防控制、健康教育、婦幼保健、精神衛生、應急救治、衛生監督、計畫生育等服務網路。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七)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的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九)指導基層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完善基層衛生健康服務功能。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開展幹部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擬訂全區中醫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中醫藥的繼承、創新和中西醫結合工作,統籌協調中西醫發展。
(十二)開展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援外工作,開展繼續醫學教育。
(十三)組織實施全區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推動高素質專業化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
(十四)負責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事故有關的衛生應急處置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區衛生健康局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貫徹落實健康中國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為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協調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十七)與區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貫徹執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值班、機要、保密、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機關黨建、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組織實施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承擔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聘任和管理工作。承擔衛生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規劃信息和財務科
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實施。推進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工作。組織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所屬事業單位基建計畫及基建項目管理。協同管理醫療衛生服務價格工作。統籌指導本系統各單位開展內部審計工作。承擔衛生系統對口幫扶工作。
政策法規和審批服務科
負責政策法規、業務宣傳及科普知識宣傳教育,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督辦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執法行為。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受理衛生健康和計畫生育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證書發放、業務諮詢工作。負責區衛生健康服務視窗和網上辦事大廳建設,承擔政府服務改革和行政審批標準化工作,聯繫政務管理機構。組織開展衛生健康普法工作。組織衛生健康領域執法案件的法制稽查和審核,負責依法查處違反衛生健康法律、法規的行為。
醫政科
負責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推進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設,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醫聯體建設工作。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護理技術、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科研規劃,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公共衛生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組織推進高水平醫院和醫學重點學科(專科)建設工作。開展衛生健康工作領域交流與合作。組織推進醫療衛生三名工程。負責推進社會力量辦醫。組織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藥品使用管理等政策措施。指導醫療風險防範、醫療爭議和醫療糾紛處置等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區醫學會、紅十字會等行業協會的工作。負責協調重大活動、大型會議醫療保障工作。
公共衛生和職業健康科(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組織規劃與協調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公共衛生管理政策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重大疾病防治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免疫規劃。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實施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負責衛生應急和緊急救護職責,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負責組織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組織對自然災害、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救護工作。承擔重大活動的衛生監督、疾病預防和控制工作。負責組織或參與對危害公共衛生的重大事故和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組織協調各部門開展愛國衛生工作,督促、檢查愛國衛生工作落實情況。組織開展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等工作。組織規劃與協調全民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活動。
體制改革和基層健康科(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組織實施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等相關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基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家庭醫生、康復服務。推進全科醫學體系建設。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組織落實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推進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中醫科
擬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中醫藥醫療、保健、預防、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政策、規範、標準。指導非中醫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落實中西醫並重,推進中醫藥傳承與創新發展。承擔中醫藥學術交流與合作。
家庭發展和婦幼健康科(區計畫生育協會)
組織實施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貫徹落實生育政策,承擔計畫生育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現任領導
局長:李健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