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業保險個人領取辦理指南

深圳市對參加失業保險的參保人員辦理失業登記後,申請領取失業保險待遇資格進行核准,符合條件的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數量及方式,辦理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間,辦理地點,辦理費用,聯繫電話,失業保險金額,

數量及方式

失業員工本人申請,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可。

辦理條件

申請人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可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
1、員工參加失業保險滿一年,或者繳費不滿一年但本人仍有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3、本市已辦理失業登記,且本人有求職要求。

申請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
2.本人本市的商業銀行活期存摺或借記卡複印件(已與社保機構綁定銀行賬號的無需提供);
3.有視同繳費年限的須提供本人人事檔案。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辦理流程

1、查驗身份,審核申領條件
申領人出示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及本市商業銀行活期存摺或借記卡複印件(已與社保機構綁定銀行賬號的無需提供),視窗工作人員查驗身份,把申領人的身份信息或社保電腦號錄入計算機系統,由計算機系統審核是否符合申領條件。
2、出具決定書
1)視窗工作人員對經計算機系統審核符合申領條件的,由計算機系統出具《失業保險待遇計發決定書》;
2)視窗工作人員對經計算機系統審核不符合申領條件的,出具《失業保險待遇不予核發決定書》;
3)決定書一式兩份,失業人員簽字後與社保機構各執一份。
3、申領結果,業務辦結
1)申請人獲得《失業保險待遇不予計發決定書》→申領失敗;
2)申請人獲得《失業保險待遇計發決定書》→申領成功→社保機構於次月15日前按月支付失業保險金到失業人員銀行賬上。

辦理時間

1、承諾期限
無需審核確認視同繳費年限的即時辦理;需審核確認視同繳費年限的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
2、法定期限
無需審核確認視同繳費年限的即時辦理;需審核確認視同繳費年限的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

辦理地點

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各分局。

辦理費用

免費。

聯繫電話

12333

失業保險金額

深圳失業保險金按月領取,領取標準為深圳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例如2014年工資標準1808元計算,2014年失業保險金領取金額為:1808×80%=1446.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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