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務員行政執法考試

深圳公務員行政執法考試主要包括《行政執法知識》全部為客觀性試題,由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和是非判斷題組成。考試時間不確定,一般為年初三四月份,其他事項見下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公務員行政執法考試
  • 文具:簽字筆或鋼筆2B鉛筆和橡
  • 作答:必須用2B鉛筆在機讀答題卡上作答
  • 考試內容: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
作答要求,考試內容,施測程式,考試時間,

作答要求

務必攜帶的文具有:簽字筆或鋼筆(最好為黑色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
考生必須用2B鉛筆在機讀答題卡上作答,作答在試卷上的一律無效。

考試內容

1、行政處罰法
2、行政許可法
3、行政訴訟法
4、行政複議法
5、國家賠償法
6、行政強制、行政徵收相關知識

施測程式

1、施測須知
《行政執法知識》測試材料分為兩部分:試卷和答題卡。考生閱讀試卷上的試題,然後用2B鉛筆將答題卡上相應的題號下所選答案的標號塗黑。考後,答題卡通過光電閱讀機由計算機統一閱卷計分,因此,參加考試時,考生務必準備好2B鉛筆和橡皮。
2、施測方法簡述
考試將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監考老師向考生宣布考場規則。
(2)監考老師發給每位考生一頁答題卡,考生首先按規定要求在答題卡上填寫自己的姓名、准考證號,並用2B鉛筆填塗自己的准考證號。
(3)監考老師發給每位考生一份試卷,要求考生在試卷上寫上自己的姓名、准考證號。考生寫完後應把筆放下,等候監考老師的開考指示,不得提前答題,否則會影響考試成績。
(4)考生把握答題速度,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作答。
(5)監考老師宣布考試結束,考生應立即放下筆,將試卷、答題卡放在桌上,等監考老師收完試卷與答題卡,宣布可以離開後才可以離開考場。
3、答題卡填塗方法
由於《行政執法知識》是通過光電閱讀機和計算機來閱讀評分的,所以要求考生非常仔細地按規定要求在答題卡上填寫(塗)好個人信息(姓名、准考證號)和所選答案。其基本要求是:
(1)用鋼筆或原子筆或簽字筆在姓名欄填好本人姓名,並在准考證號一欄的12個空白方框中,填寫本人准考證上的准考證號(12位數)。
(2)對應准考證號的每位數,用2B鉛筆將“准考證號”欄中相應方括弧內的數字塗黑,答題時,則用2B鉛筆將各題的所選項(其他項不得作任何記號)塗黑。黑度以蓋住框內字母為準,不要塗到框外。
(3)不要用鋼筆、原子筆、簽字筆、非2B鉛筆等塗選項。
(4)修改時要用橡皮徹底擦淨。必須保持答題卡整潔,不得做任何其他記號。
(5)不得摺疊答題卡。

考試時間

不具體規定,一般為年初三四月份,參考深圳考試中心。行測是90分鐘,執法知識為12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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