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內地就醫的普通門診費用報銷是由參保人屬地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各區社保分局醫保科受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內地就醫的普通門診費用報銷指南
- 受理機構:參保人屬地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各區社保分局醫保科
事項內容,法律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程式,辦理時限,
事項內容
內地就醫的普通門診費用報銷
法律依據
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現金報銷管理辦法
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參保人就醫管理辦法
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新)
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屬於已辦理參保手續、足額繳交醫療保險費後次月的1日起享受本辦法規定醫療保險待遇的人員;
二、參保單位、參保人未足額繳交或中斷繳交醫療保險費的,自未足額繳交或中斷繳交的次月1日起,參保人停止享受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醫療保險待遇的申請人,可繼續使用其個人賬戶餘額;
三、個人賬戶有餘額的參保人在內地就醫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
四、參保人應在醫療費用發生之日(住院從出院日)日12個月內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材料
一、原始收費收據(原件1份);
二、費用明細清單(原件1份);
三、門診病歷(複印件1份,驗原件);
四、參保人社會保障卡(複印件1份,驗原件);
五、參保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驗原件);委託他人代辦的應當提供代辦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驗原件);
六、參保人銀行存摺或銀行卡(深圳開戶工行、建行、農行、中行)(複印件1份,驗原件)。
辦理程式
(一)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
(二)受理材料。申請材料齊全的,應當場受理並出具受理通知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當場又不能補正的,受理部門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並一次註明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受理機關接收申請材料後發現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補正材料後,可重新申請;
(三)審查批准。
辦理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20工作日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