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科學技術局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辦公廳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淮安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辦〔2014〕57號)和《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淮安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淮發〔2014〕25號),設立淮安市科學技術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掛“淮安市知識產權局”牌子。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職能轉變

(一)取消的職責
1.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取消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前審核職責。
(二)增加和加強的職責
1.負責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推進國家創新型城市創建。
2.牽頭負責擬訂科技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推動科技服務業改革發展,並對科技服務業發展情況進行跟蹤分析和督促指導。
3.負責推動科技金融體系建設,參與發展新型科技金融組織。
4.負責科技創新券的運行監管。
5.負責引進高校院所來淮設立研發機構,並對其進行歸口管理。
6.強化專利執法職責。

主要職責

(一)牽頭擬訂全市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政策規定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和區域創新體系建設;負責制定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任務落實方案,對各縣區、部門的重點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跟蹤推進和考核;負責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管理。
(二)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科技攻關、科技支撐、科技成果轉化等各類科技計畫;負責統籌協調套用技術研究及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負責本級科技部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
(三)指導重大研發機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科技公共服務平台等科技基礎設施的建設,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其產業化的政策措施,指導科技孵化器、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園區、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等各類科技創新創業載體的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激勵企業創新的政策措施,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五)負責推動科技金融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建立並實施科技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參與發展新型科技金融組織;負責科技創新券的運行監管,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制定創新券年度工作計畫及支持重點,擬訂和完善創新券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
(六)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辦法;負責科學技術獎勵的評審組織工作。
(七)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現代農業科技創新工作,指導科技示範推廣基地的建設,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八)負責制定全市科普工作規劃,實行政策引導,進行督促檢查,推動科普工作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促進科技人才的引進與培養。
(九)牽頭擬訂促進產學研科技合作和國際科技交流與合作的政策措施;牽頭負責引進高校院所來淮設立研發機構,並負責其建設和運行的歸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國際技術轉移工作,根據市政府授權承辦全市對外科技交流合作中相關團組、人員出國(境)有關事項。
(十)牽頭負責擬訂科技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推動科技服務業改革發展,並對科技服務業發展情況進行跟蹤分析和督促指導;牽頭負責市科技廣場建設。
(十一)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擬訂相關發展規劃、工作計畫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專利信息的傳播套用;組織建立智慧財產權預警和維權援助機制。
(十二)貫徹實施國家專利及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法規,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體系建設;處理和調解專利糾紛,查處假冒專利行為;承擔規範專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責任。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孫志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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