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安區醫療保障局

淮安市淮安區醫療保障局

淮安市淮安區醫療保障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淮安市淮安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淮辦發〔2019〕5號),區醫療保障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有關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淮安市淮安區醫療保障局局長:周智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安市淮安區醫療保障局
  • 外文名:Huai'an District Medical Security Bureau of Huai'an City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周智勇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醫藥價格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政策、規劃和方案,推進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建立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體系並組織實施。開展醫療保障領域的對外合作交流。
(二)協同做好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管理,組織制定並實施區級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組織開展打擊欺詐欺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推進落實醫療保障待遇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推進實施醫療保障精準扶貧。
(四)組織實施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療保障目錄;實施全市統一的支付標準,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五)組織實施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政策和藥品、醫用耗材價格政策,制定並實施區級管理範圍內的醫療服務項目、標準和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成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貫徹落實藥品、醫用耗材的集中招標採購政策和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採購價格談判機制。指導並監督醫療機構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的使用。
(七)制定全區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區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統籌推進醫療保障信息化、規範化、標準化建設。組織實施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管理在淮省、市屬機關事業企業單位醫療保障工作。離休幹部醫藥費統籌管理服務工作。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大病保險制度和城鄉統籌的醫療救助制度,落實醫療保障市級統籌,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負擔。

職責分工

與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
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信息共享、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全區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價格監管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信息共享、溝通協商機制,提高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價格管理水平。
與區民政局有關職責分工
區民政局負責擬訂全區社會救助相關辦法、標準;組織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臨時救助、孤兒保障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區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參與擬訂醫療救助相關辦法;配合開展相關數據交換對接。區醫療保障局負責參與擬訂全區救助規劃、制度、標準、措施和辦法;組織指導全區醫療救助工作;承辦全區醫療救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黨建及群團、宣傳、調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目標考核、營商環境、建議提案辦理和對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國有資產監管,承擔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開展績效評估;負責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履職績效和教育培訓,指導直屬單位相關工作開展;負責黨風廉政主體責任聯絡和政風行風建設;承擔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待遇保障科(信息管理科)。研究分析全區醫療保障形勢,擬訂全區醫療保障發展計畫;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落實醫療保障待遇調整和確定機制,協同做好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管理;完善城鄉醫保籌資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負責統籌城鄉醫療救助、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其他各項補充保險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政策;擬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和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實施醫療保障市級統籌;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精準扶貧工作;統籌推進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經辦服務平台、異地就醫費用結算平台、醫療保障基金智慧型監控平台和醫療保障數據管理平台,加強醫療保障數據集中、分析、運用和發布,對醫療保障基金實行實時動態監管。
(三)醫藥服務管理科。組織實施基本醫療保險目錄和大病保險目錄;組織實施全市統一的支付標準和動態調整機制;擬定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管理、支付管理和異地就醫管理與結算等相關實施意見,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組織實施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及藥品、醫用耗材價格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成本調查和發布制度;組織實施全區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及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採購價格談判機制,指導並監督醫療機構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的使用。
(四)基金監督和法規科。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組織開展打擊欺詐欺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健全統一的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加強醫療保障經辦內控機制建設,規範醫保經辦業務;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

行政編制

區醫療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長(主任)4名。
區醫療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淮安市淮安區醫療保障局局長:周智勇

其他事項

區醫療保障局行政權力事項按《淮安市淮安區醫療保障部門行政權力清單》執行,在《淮安市淮安區醫療保障部門行政權力清單》之外,禁止擅自設定或行使行政權力。
本規定由區委、區政府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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