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安區民政局

淮安市淮安區民政局

淮安市淮安區民政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淮安市淮安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淮辦發〔2019〕5號),區民政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淮安市淮安區民政局局長:駱發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安市淮安區民政局
  • 外文名:Huai'an District Bureau of civil affairs of Huai'an City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駱發明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起草有關地方性檔案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貫徹落實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政策、法規。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監督檢查。承擔托底管理社會組織的黨建工作。
(三)擬訂全區相關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擬訂全區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和社區治理辦法,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貫徹落實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法規。承擔全區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工作,承擔村、居委會的命名、更名審核工作,承擔鎮(街道)行政區劃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報批工作,負責全區行政區域界線日常管理工作,指導鎮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地名公共服務。
(六)負責全區婚姻登記服務管理工作,推進婚俗改革。
(七)貫徹落實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推進殯葬改革。
(八)貫徹落實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具器具產業發展。
(九)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區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推動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
(十)負責全區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工作,負責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指導全區兒童福利機構建設和管理。
(十一)擬訂全區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負責慈善信託的備案、管理,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社會工作、志願服務發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承擔志願服務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福利彩票銷售管理工作及區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鎮(街道)、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職責分工

與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區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與區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民政局負責擬訂全區社會救助相關辦法、標準;組織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臨時救助、孤兒保障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區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參與擬訂醫療救助相關辦法;配合開展相關數據交換對接。區醫療保障局負責參與擬訂全區救助規劃、制度、標準、措施和辦法;組織指導全區醫療救助工作;承辦全區醫療救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規劃財務科、人教法規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新聞宣傳等工作;承擔民政信用體系建設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機關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全區民政系統法治建設;承擔民政政策理論研究和相關文稿起草工作;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建設工作;承擔機關和局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民政系統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民政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民政科技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局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監督中央、省、市撥付和區級民政事業資金管理;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機關及局所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機關及局所屬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監督全區民政公共服務設施項目管理;負責全區民政統計管理工作;承擔區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
(二)社會管理科
擬訂全區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管理政策制度;按照管理許可權對社會組織進行日常監管和執法監督;扶持社會組織發展,引導社會組織發揮作用;承擔區托底管理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負責開展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擬訂全區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和民眾性自治組織建設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辦法;負責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相關工作;負責全區性社會組織成立、變更、註銷登記,婚姻登記,慈善組織公開募捐資格認定,建設殯儀服務站和骨灰堂的許可,建立鎮(街道)公益性殯儀服務站、公益性公墓、公益性骨灰堂(塔)的審批,建設經營性公墓的審批工作,並限時辦結;承擔全區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工作,承擔村、居委會的命名、更名審核工作,承擔鎮(街道)行政區劃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報批工作,負責全區行政區域界線日常管理工作,承擔鎮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地名公共服務;擬訂全區社會工作、志願服務發展政策、標準和職業規範,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承擔志願服務行政管理工作。
(三)社會救助科
擬訂全區相關社會救助規定、標準;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審批、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和臨時救助工作;負責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負責生活無著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相關工作;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承辦區財政困難民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擬訂全區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指導全區社會慈善、社會捐助、民眾互助等社會救助活動。
(四)兒童福利和養老服務科
擬訂全區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負責全區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老年人福利工作,擬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推動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關於五保供養的法規、政策,制定完善本區五保供養制度建設的規範性檔案,負責五保供養對象審批和資金管理、發放工作;指導各鎮(街道)五保供養工作;負責福利彩票銷售管理工作。

行政編制

區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長(主任)4名。
區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淮安市淮安區民政局局長:駱發明

其他事項

區民政局行政權力事項按《淮安市淮安區民政部門行政權力清單》規定執行,在《淮安市淮安區民政部門行政權力清單》之外,禁止擅自設定或行使行政權力。
本規定由區委、區政府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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