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水利局

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安市水利局
  • 類型:事業單位
  • 性質:非營利性
  • 所在城市:淮安市
主要職責,上級機構,

主要職責

(一)組織草擬全市與水利法規配套的規範性檔案及政策規定並監督實施;實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二)組織制訂全市水利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全市主要河流、湖泊和流域(區域)綜合規劃,水資源保護、防洪、供水、節水、水土保持等專業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中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
(三)負責城市防洪規劃、建設和管理。
(四)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根據有關規定,指導城市水務一體化工作;組織制定全市和跨市轄縣(區)水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依法收取水利工程水費;組織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
(五)主管全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規定,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並監督實施。
(六)擬訂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河湖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參與審核河道排污口的設定,按有關規定參與對排污口工程的實施進行監督和竣工驗收;組織發布全市水質監測簡報;按有關規定參與對涉水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預評審;通過水利工程的合理調度,保護水資源、改善水環境。
(七)組織、指導全市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協調處理部門間和市轄縣(區)間的水事糾紛,查處水事案件;負責有關水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指導水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八)指導全市水利系統財務會計工作;負責有關水利資金的計畫、使用、管理及內部審計監督;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收費、稅收、信貸、財務等方面的意見;研究水利投入機制和籌資政策;指導全市水利行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水利行業經濟工作。
(九)指導全市水利基本建設工作;編制、審查市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負責組織重點水利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組織、指導全市各類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灘地的管理與保護;負責管理流域性的或跨市轄縣(區)的重要水利工程;指導轄區內流域性河道和區域性河道(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區、滯洪區)、水庫、湖泊等治理和開發利用;負責全市重要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節水灌溉和鄉鎮供水工作;指導全市中低產田改造中水利方面的工作及丘陵山區小流域治理工作;指導全市農村水利服務體系建設。
(十二)組織、指導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十三)組織指導全市水利科技和水利外事工作;組織重大水利科學技術的研究推廣;貫徹水利行業質量技術標準和水利工程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水利信息化工作;指導全市水利隊伍建設。
(十四)承擔市防汛防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對流域性湖泊、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設施實施防汛抗旱和防水污染調度。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上級機構

淮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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