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淮南市環保局位於朝陽中路與學院路交叉十字路口東北側,與淮南市工商局和交通銀行淮南支行相鄰。市內公共汽車28路、30路、34路、110路、121路、127路、210路、310路、818路等均可到達。
單位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朝陽中路42號
領導分工情況
束學叄 黨組書記 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
趙葆青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建設項目審批、監測科研、生態保護、環科學會
聯繫:行政審批科、生態保護科、市環境監測站、市環科所、環科學會
鄧之海 副局長 黨組成員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污染控制、總量控制、環境執法、環保信息
聯繫:污染控制科、總量科、市環境監察支隊、市環保信息中心
邱昌玖 紀檢組長 黨組成員
李艷輝 總工程師
顧振林 副調研員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群、工、青、婦
聯繫:黨總支
黃 菱 副調研員
分管計財、宣教法規
聯繫:計財科、宣教科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環境保護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編制全市環境功能區劃;組織制定並落實環境保護地方標準、基準和技術規範;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全市重點區域、淮河流域淮南段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參與制定全市主體功能區劃。
(二)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縣、區政府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應急工作;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的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市重點區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擔落實國家、省、市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組織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方案並監督實施;督查、督辦、核查全市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總量減排考核並公布考核結果。
(四)負責提出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財政性資金的安排意見,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國家、省、市關於環境保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五)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受市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涉及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意見,按規定承擔開發建設區域規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的有關審查審批工作。
(六)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以及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七)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山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協調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承擔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管理相關工作。
(八)負責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九)負責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市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市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
(十)開展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組織環境保護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十一)開展環境保護國際合作交流。組織協調有關環境保護國際條約市內履約活動,參與處理涉外環境保護事務。
(十二)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三)協助管理市轄縣、區環境保護部門領導班子,指導縣、區環境保護部門業務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人事科)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起草和重要會議的組織;負責目標管理的組織、實施和考核工作;負責文電、保密、檔案、信訪、效能建設、政務信息等工作;承擔計生、綜治、機關事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承辦協助管理縣區環保部門領導班子的有關工作。
計畫財務科
組織編制全市環境功能區劃、環境保護規劃;協調、審核環境保護專項規劃;管理市級環境保護基本建設投資和環境保護污染治理投資計畫;負責市級排污費使用管理;監督檢查環境保護基本建設項目的實施情況,監督審核國家和省環境保護投資項目的實施情況;監督管理局機關、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宣傳教育科(法制科)
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規劃、計畫,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友好性社會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組織起草有關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及環境保護相關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行政處罰的合法性審核;負責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組織開展全市環境保護執法監督工作。
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科
擬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排污許可證制度的組織實施工作;提出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督查、督辦、核查全市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承擔環境統計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行政審批服務科
(原監督管理科)
組織實施開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等各項環境管理制度和措施;負責同級審批的基本建設項目、開發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的環境管理工作;協助做好國家和省級審批項目的環境管理工作;組織環境影響回顧性評價和區域環境影響評價;負責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轉移許可,污染防治設施、工業固廢處置設施及場所拆除和閒置許可,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許可,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的審批,建築工地夜間施工噪聲許可。
污染控制科
擬定和組織實施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以及機動車的污染防治政策和規定;組織實施污染源限期治理和達標排放、行政代執行等環境管理制度;擬訂和組織實施淮河流域淮南段、重點區域污染防治規劃;調查處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負責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的協調、處理工作。承擔核安全、輻射安全、放射性廢物等有關管理工作;承擔輻射環境事故應急相關工作;對放射源安全和電磁輻射、核技術套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實行監督管理。
生態保護科
組織編制全市生態保護規劃;提出新建國家、省級自然保護區建議和新建各類市級自然保護區的審批建議;協調和監督自然保護區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市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遺傳資源、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開展全市生態狀況評估;指導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
機關總支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工作動態
市環保局三項措施做好國慶期間環境安全工作
國慶節即將來臨,淮南市環保局積極行動,早安排,早部署,切實做好節日期間環境安全工作,全力以赴為國慶節營造平安和諧的安全環境。
一是加強轄區內各行業的環境日常監管。進一步加大對環境安全重點監管企業、重點污染源的監督檢查工作,積極做好環境污染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運輸的企業進行逐家排查,重點對飲用水源地等敏感點附近的污染企業、化工企業及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的危化學品企業做好重點檢查。
二是強化應急防範意識,進一步增強全局工作人員的應急處理意識和能力。嚴格值班制度,明確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做到通迅聯絡暢通無阻,準確無誤上通下達。制定並完善了環境應急預案,配備應急裝備和監測儀器,落實處置措施,一旦發生事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保證應急監測、應急處置、信息發布等各項措施落實到位,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環境危害。
三是積極做好環境信訪工作。尤其是人民民眾關心的環境熱點、難點問題,提前進行全面的徹底清理和排查,研究制定解決問題的具體辦法和措施,對現有的信訪儘快落實查處解決的同時,積極對苗頭性的隱患進行排查,努力做到預防和超前分析研究,對能解決的問題,要立即解決,對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做好民眾思想工作,給民眾一個明確的答覆,力爭將信訪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做到早處理、早解決,真正為民解憂,將環境危害降到最低。
下屬單位
環境監察支隊
1、依法對轄區內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執行環保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環境違法行為;
2、依法對轄區內環境管理行政制度和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對違反環境管理行政制度和規定的行為查處;
3、依法對轄區內的生態環境保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負責調查轄區內環境污染事故和環境污染糾紛並參與處理;
5、負責實施國家的排污收費制度,依法徵收排污費。
環境保護監測站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其與環境保護和環境監測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行政規章;
2、參與本地區環境保護規劃、計畫和大型調查研究方案的制定並貫徹執行;
3、開展環境質量監測,實施污染源監督監測,建立健全環境監測綜合技術動態檔案,為加強環境管理提供技術支持;
4、提供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現狀監測資料,進行環境影響後評價監測與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和限期治理項目竣工驗收監測,為排污申報登記等提供所需的監測和翔實數據,為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的實施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提供依據;
5、收集、整理、儲存淮南市環境監測數據信息資料,定期向同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上級環境監側業務部門呈報本市環境質量狀況和污染源動態變化的技術報告,按時上報環境監測月報、季報、年報,定期編報與發布環境狀況簡報(或公報)、編制環境監測年鑑、編寫環境質量報告書和指令性和委託性技術報告;
6、負責全市環境監測系統的業務技術指導、環境監測質量保證工作、人員繼續教育與考核;
7、負責全市環境污染糾紛、污染事故調查和技術仲裁監測;
8、負責“淮南市環境自動監控中心”建設和日常維護工作;
9、為社會各界提供科技服務和承接其它委託檢驗。
環境保護科研所
1、環境管理支持技術研究;
2、省部級與地廳級區域環境規劃;
3、環境保護實用技術引進、推廣、開發、套用研究;
4、承擔建設項目環境可行性研究、環境影響評價、小型環境工程設計;
5、參與全市五年環境質量報告書、年度環境質量報告書、環境綜合評價。
環境信息中心
1、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信息標準和技術規範;承擔國家環保總局衛星通信專用網(安徽淮南站)建立、維護和使用工作,保障我市環境信息網路與全國環境信息網路的正常連通和網上信息的安全傳輸。
2、參與制定全市環境信息工作發展規劃和全市環境信息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市局批准的全市環境信息化工作計畫和環境信息系統建設。
3、負責建立規範、安全、科學的全市環境信息收集、傳輸、存儲、處理及套用體系;為市局領導決策和環境管理提供技術支持和諮詢服務。
4、承擔全市環保系統的信息技術使用與套用軟體開發、信息技術和信息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承擔市局環境管理套用軟體研究開發工作和國家環保總局、省環保局下發軟體的測試、補充功能開發工作。
5、協助市局完成《淮南市環境保護局辦公自動化系統》建設,並承擔系統完善、維護和使用人員培訓工作,為市局辦公自動化以及相關的衛星加密公文傳輸系統的運行和維護提供技術保障。
6、承擔《淮南環境保護網》網站建設、主頁設計、製作、更新和網站管理與維護等工作;完成市局環保政務信息的網上發布工作。
7、協助市局做好全市環境信息系統規範化建設,指導全市各級環境信息中心的業務技術工作,組織開展全市環境信息技術培訓、技術交流;結合全市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要求,開展資料庫技術、GIS技術及計算機與網路通訊等方面的專題服務。
8、承擔國家環境信息中心、省信息中心和市局下達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