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射箭運動協會

淮南市射箭運動協會

淮南市射箭運動協會是淮南射箭運動的民眾組織,是淮南市體育總會領導下的單項運動協會之一,成立於2015年6月1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南市射箭運動協會
  • 外文名:HuaiNan Archery Association(HNAA)
  • 成立時間:2015年6月19日 
  • 性  質: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 業務主管:淮南市體育總會 
主要職責,建設宗旨,理事成員,主要成就,組織章程,

主要職責

淮南市射箭運動協會成立以來,在所屬領域內深入貫徹落實《全民健身條例》和《全民健身計畫》,不斷團結全市廣大射箭運動愛好者、工作者和一切熱心支持射箭運動事業的各界人士,進一步推動了淮南市射箭運動事業發展,促進射箭運動優秀人才培養和運動水平提高。
會徽會徽

建設宗旨

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普及全市射箭運動,充分發揮射箭運動在全民健身中的作用,為淮南市爭光。發展與各個地區射箭協會和運動員之間的友誼,促進射箭運動的發展。

理事成員

主席:鄭斌
副主席:張勇、朱建強、邱國濤
秘書長:韋筱波
副秘書長:曹悅

主要成就

自2012年至今,淮南的射箭愛好者組織、參與了湖北、寧波、南京、上海、合肥、蕪湖、阜陽、淮南本地等各地組織的多項射箭比賽,均取得了優異成績。並在2015年榮獲“全是體育先進社團”稱號。

組織章程

《淮南市射箭運動協會章程》
第一章
第一條 本協會的名稱:淮南市射箭運動協會,英文譯名HuaiNanArchery Association;縮寫HNAA。
第二條 本協會的性質:由全市射箭運動愛好者、射箭專業運動員自願組成的專業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普及全市射箭運動,充分發揮射箭運動在全民健身中的作用,為淮南市爭光。發展與各個地區射箭協會和運動員之間的友誼,促進射箭運動的發展。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淮南市體育總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淮南市民政局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的住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區淮南射箭館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具體業務範圍:
(一) 宣傳、普及射箭運動;
(二) 受市體育局委託研究制定全市射箭運動發展規劃、管理辦法;
(三) 受市體育局委組織參加區域性、全國性、國際性射箭比賽;
(四) 受市體育局委託負責選拔和組織本市代表隊,提高射箭運動水平,參加射箭比賽;
(五) 受市體育局委託培訓射箭運動的教練員、運動員;
(六)與各地射箭組織保持聯繫和合作,增進與各地射箭運動組織的友好關係;
第三章
第七條 本協會的會員種類為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在本協會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委員會討論通過;
(三 )由委員會或委員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委員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委員;
(三)審議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委員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委員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委員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主席、副主席、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委員會須有2/3以上委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委員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主席、副主席、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委員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三條 本協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任期5年。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2/3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主席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協會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委員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委員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委員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 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六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委員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
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委員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經2015年度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委員會。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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