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淮南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2009〕55號)和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淮南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淮發〔2009〕46號)精神,設定淮南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為市政府直屬機構。
淮南市人防辦位於舜耕山北麓,洞山隧道東100米左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南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 位於:舜耕山北麓
- 主要職責: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管理等
- 內設機構:4個
職責內容,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綜合科,指揮通信科,行政審批服務科(工程科),辦公內容,
職責內容
職責調整
加強人民防空整體平戰結合,積極推進人民防空向防空防災相結合的民防體制轉變。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人民防空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以及國防建設需要,擬制淮南市人民防空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人民防空建設年度計畫;對城市及其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二)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指揮工作。制定城市防空襲方案,保障方案的落實;指導民眾防空組織建設和人防專業隊伍訓練工作,承擔市政府賦予的搶險救災工作。
(三)負責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工作。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規劃,組織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建設;組織實施戰時燈火管制、民眾疏散和隱蔽;根據臨戰情況和指揮機關的命令,發放防空襲警報,開展城市防空襲鬥爭;依法對人民防空警報器建設和維護管理進行監督檢查;承擔市政府賦予的市民防災避險通信報警工作。
(四)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管理。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城市新建民用建設計畫和項目報建聯審;參與指導城市地下交通幹線和其他地下工程的建設;實施對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依法對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和維護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五)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平戰結合工作,擔負組織疏散安置服務和保障任務。
(六)負責人民防空防災宣傳教育和科技推廣工作。組織制定人民防空和綜合防災教育計畫並依法會同司法、教育等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七)管理人民防空各項經費和國有資產。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算,對人防經費的使用做好計畫,對全市人防工程經費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依法指導、監督檢查縣(區)人防部門財務物資管理工作。
(八)承辦市政府、淮南軍分區、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它事項。
(九)戰時組織開展全市人民防空襲鬥爭。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設4個內設機構:
綜合科
協助管理辦機關日常行政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檔案、機要、保密、綜合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和對外聯絡工作;組織人民防空防災科學技術研究和專業技術培訓;推廣套用人防建設領域科研成果;負責離退休老幹部工作和計畫生育工作。依法徵收和管理人民防空經費、管理國有資產,制定管理制度,編制年度人防經費預決算,對人民防空經費和國有資產情況進行管理;組織審查人防工程項目的經費預決算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同時依法指導、監督檢查縣(區)人防部門財務物資管理工作。
指揮通信科
擬定城市防空襲預案、戰時人員掩蔽和人口疏散方案;監督檢查城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提出擬定全市人民防空重要政治經濟防護目標,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的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系統維護管理,監督保障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暢通;建立和管理人防指揮自動化和輔助決策系統;組織市級人民防空指揮所建設和管理;監督指導有關單位(部門)建立民眾防空組織(人防專業隊伍)制定訓練大綱並負責培訓;會同軍分區和有關部門組織人防專業隊伍開展城市防空襲演習、演練;負責戰時人民防空指揮、實施指揮城市防空搶險救災等有關工作;參與平時城市綜合防災、救災和城市危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擔負組織疏散安置服務和保障任務。
行政審批服務科(工程科)
貫徹執行人民防空工程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依據人民防空法律法規和國家、省人民防空辦公室的規定要求,研究擬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年度計畫和人民防空工程的管理制度;負責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設與管理,對城市防空指揮和重要防護目標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使用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結合人民防空建設地下空間開發項目、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工程的審批和施工驗收;指導已建人防工程的防汛、防火、維護管理;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工程平戰結合功能轉換;負責全市人防工程的設計、技術、質量管理,檢查、指導人防工程的防火安全工作;負責全市人防工程建設和開發利用及有關情況的設計、技術資料的整理、歸檔。
法規宣教科
研究擬定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對國家、省和市人民防空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有關工作;擬定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計畫,組織開展人民防空防災宣傳教育工作。
辦公內容
依法徵收和管理人民防空經費、管理國有資產,制定管理制度,編制年度人防經費預決算,對人民防空經費和國有資產情況進行管理;組織審查人防工程項目的經費預決算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同時依法指導、監督檢查縣(區)人防部門財務物資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