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淮北市委辦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相山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淮辦發〔2015〕6號)和《中共相山區委、相山區人民政府印發〈相山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相區發〔2015〕2號)精神,設立相山區科學技術局(加掛相山區知識產權局牌子),為主管全區科技工作的區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科技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科學技術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推動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二)負責編制全區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科技重大專項。
(三)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制定與組織實施,組織擬定促進產學研結合的政策和措施。
(四)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議,會同相關部門擬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及激勵科技人才政策措施,組織申報和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和產品。
(五)負責編制和實施區重點試驗室等技術研究中心可行性計畫,推進科技平台建設和資源共享。
(六)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外事工作等。
知識產權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智慧財產權、專利的法律法規,擬定地方性規章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行使智慧財產權執法和管理的雙重職能,制定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協同組織經濟、文化(著作權)、新聞、廣播電視、公安、工商等有關部門對貫徹實施智慧財產權法律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工作。
(三)負責全區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教育與培訓,指導全區智慧財產權管理和保護工作,建立有關技術檔案庫,篩選適應項目向社會發布,依法處理有關智慧財產權事宜。
(四)負責全區專利實施管理,協助辦理專利實施許可契約的認定、登記、備案。協同組織專利技術及產品的交流、交易活動及專利技術的申報、諮詢、查新服務,指導全區專利服務機構和專利代理人的工作。
(五)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相山區科學技術局(知識產權局)行政編制3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現任領導
局長:任桂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