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相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淮北市相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根據《中共淮北市委辦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相山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淮辦發〔2015〕6號)和《中共相山區委、相山區人民政府印發〈相山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相區發〔2015〕2號)精神,設立相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為主管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的區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北市相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上級單位:淮北市相山區人民政府
  • 主任孟跟東 
主要領導,主要職責,人員編制,

主要領導

主任:孟跟東

主要職責

根據上述職責調整,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負責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分析研究巨觀經濟形勢和經濟運行中的重要問題,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以及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和預案,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二)負責協調各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組織編制重點產業中長期規劃;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
(三)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工作,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區社會事業發展戰略,組織擬訂社會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擬訂市人口發展規劃及人口政策職責,負責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六)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備案、審核建設項目;鼓勵和引導社會投資。
(七)研究區域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區域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有關政策建議,促進城鄉統籌發展。
(八)擬訂能源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能源開發和利用,提出綜合能源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
(九)推進全區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的有關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的政策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
(十)負責制定全區農村公路建設規劃,提出農村公路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負責指導農村公路的建設、管理和養護工作;負責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及超載超限治理工作。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相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政編制4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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