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烈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基本概況,主要職責,

基本概況

淮北市烈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是淮北市烈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衛生和計畫生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標準規範。擬訂區衛生和計畫生育改革發展的總體目標規劃和政策措施,統籌規劃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二)負責制定全區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全區衛生應急救援預案,指導實施突發性公共事件預防控制和應急處置。
(三)負責衛生、計生部門行政許可事項的諮詢、受理、審核、反饋與組織協調等工作;負責衛生、計生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
(四)依據衛生法規、標準,對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和傳染病防治進行監督。
(五)負責組織擬訂並實施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區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六)負責制定全區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管理的規範標準,制定和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七)負責組織推進全區公立醫院改革,建立以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構建和諧醫患關係,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八)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基本藥物目錄,落實國家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
(九)組織實施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畫生育發展動態,制定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十)組織建立計畫生育利益導向、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機制,提出穩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一)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全區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十二)組織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十三)負責擬訂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規劃、推進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貫徹落實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
(十四)組織實施繼續醫學教育。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區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國中級職稱考試和高級職稱評審申報工作。
(十五)指導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實施衛生計生目標責任制考評工作,監督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
(十六)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擬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等監督管理責任,組織開展中醫藥推廣、套用和傳播工作。
(十七)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等工作。
(十八)負責全區離休幹部和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區內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保健有關工作。
(十九)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區防治愛滋病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二十)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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