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淡馬錫控股成立於 1974 年,是新加坡政府所全資擁有的幾家公司中知名度最高的,卻始終保持神秘。作為豁免私人企業,淡馬錫控股不必像上市公司一樣公開每年的財務報表,因此一直以來對該公司的傳聞都不斷。該公司掌控了包括新加坡電信、新加坡航空、星展銀行、新加坡捷運、新加坡港口、海皇航運、新加坡電力、吉寶集團和萊佛士飯店等幾乎所有新加坡最重要、營業額最大的企業,曾有國外媒體估算,淡馬錫控股所持有的股票市價占到整個新加坡股票市場的 47% ,可以說是幾乎主宰了新加坡的經濟命脈。也因如此,新加坡的經濟模式被稱作是“國家資本主義”,即通過國家控制的私人企業來進行投資,主導以私營企業為主的資本市場。
淡馬錫控股除了投資新加坡本地市場外,也把亞洲市場和已開發國家市場視為投資終點,目前大約一半的資產是在新加坡以外地區。其中主要的投資包括馬來西亞電信、印度的 ICICI 銀行、澳大利亞第二大電信公司 optus 和台灣版《蘋果日報》。近年來該公司加大了對中國市場的投資,對中國的首家私營銀行民生銀行表現出興趣。
2002 年,當時的副總理、現任新加坡總理李顯龍之妻何晶被任命為淡馬錫控股執行董事兼 CEO ,曾在國際媒體上引起風波,許多人批評並影射這項人事任命的不當動機。
2004 年 10 月,該公司首次公布了 2003 年度的財務報表,這項舉措被認為是為準備首次發行企業債券而做準備。報表顯示,在過去的 30 年中,公司的總體投資回報率為 18% ,但是過去 10 年的回報率則只有 3% 。它的總資產達到 900 億美元,是新加坡最大的企業,企業規模與美國通用電氣、德國西門子公司相當。在 2003 年的表現方面,公司的回報率則高達 46% ,被認為是何晶出任 CEO 後大膽擴張的結果。國際兩家評級機構標準普爾與穆迪投資都在財務報表發表後給予淡馬錫控股 AAA 的最高信用評級。
淡馬錫的產生
“ 淡馬錫 ” 三個字是馬來語 “Temasek” 的音譯。淡馬錫公司成立於 1974 年,是由新加坡財政部負責監管、以私人名義註冊的一家控股公司。那么為什麼在 70 年代初新加坡政府要成立這么一家公司呢?它成立的背景是什麼?它的任務是什麼?它與新加坡政府又有什麼關係?要回答這些問題,需要簡要地回顧新加坡經濟發展史。
新加坡 1959 年從英國取得自治權,特別是自 1965 年與馬來西亞分離後成立新加坡共和國,國家主權及經濟發展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剛剛誕生的新加坡政府面臨的首要任務是創造就業機會,減輕就業壓力。為此,新加坡採取了以政府為主導,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製造業的經濟方針。當時新加坡的一些基礎產業,如交通運輸、造船業,都是由政府出面興辦的國有企業。在新加坡,人們把這類企業稱為與國家有聯繫的企業,簡稱 “ 國聯企業 ” 。
經過近 10 年恢復和發展,到 70 年代初,新加坡取得全民就業,政府調整了經濟發展政策,即從勞動密集型向資本密集型和高科技產業發展。由於 70 年代初發生的石油危機,新加坡利用其特殊的戰略位置,決定發展新加坡原油加工業。
於是 1977 年由政府出資成立新加坡石油公司( SPC ),不久又建立新加坡化工集團( PCS )。與此同時,政府還投資興建了一批高科技的電子和計算機產業。 到 70 年代中期,新加坡由政府各部門出面興辦的企業(即國聯企業)越來越多,如何加強對這些企業的管理與監管,使他們能夠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不斷發展壯大,而不是躺在政府身上,處處依賴政府的保護和幫助,這是擺在當時新加坡政府面前一個十分迫切而又艱巨的課題。
70 年代中期之前,新加坡政府為了進一步促進全國基礎設施的發展和管理,成立一些所謂 “ 法定機構 ” ,這些法定機構集政府職能與企業經營為一體,如電力局、郵電通訊管理局、石油管理局等(類似我國的電力、鐵道、郵電部)。實行政企統一,既制定法規、政策,又進行行業管理和經營。
隨著各類工業發展規模和企業數量的增加,政府感到要管理好眾多的國聯企業負擔越來越重,難度越來越大。為此,政府逐步實行將制定工業政策和法規與企業的經營的職能分開,並將有關行業的管理機構進行合併。為了不影響企業的發展,確保原國有資產不流失,並能增值,在 1974 年,新加坡政府決定由財政部(投資司)負責組建一家專門經營和管理原國家投入到各類國聯企業的資本的國家資產經營和管理公司。
這家公司就是淡馬錫公司,它是按照新加坡公司法的有關規定,以私人名義註冊成立的控股公司。根據當時政府的委託,新加坡開發銀行等 36 家國聯企業的股權(總額達 3 . 45 億新元,約合 7000 多萬美元),被授權由淡馬錫公司負責經營。政府賦予它的宗旨是: “ 通過有效的監督和商業性戰略投資來培育世界級公司,從而為新加坡的經濟發展做出貢獻。 ”
淡馬錫的組織結構、治理機制和經營模式
淡馬錫公司的主要業務是資產經營和管理,集中於資本投資和財務管理。目前總公司僅有 150 人,大部分業務人員為在海外留學、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專業人士。公司在香港、馬來西亞設有辦事處。公司一直堅持人員精幹、高效率的原則。這是它至成立以來,取得顯著成績的重要原因之一。
公司董事會目前共由 10 名董事組成。其中四名(占 40 %)為政府公務員,另外 6 名為企業界人士。根據公司章程規定,公司高層領導(董事長、總裁)的任命需經財政部複審、報總統批准,這也說明它與一般的私營公司有很大的不同。
董事會內設兩個重要的常設委員會,負責董事會重大決策的實施。一是執行委員會,其職責是檢查所有國聯企業的重大項目投資事項,同時在財政許可權內,對其投資或將其實行私有化(公開上市)。另外一個為財政委員會,主要監督淡馬錫公司在股票和資本市場的投資活動。
上述業務活動具體實施與管理由公司管理層負責,並向執行委員會以及董事會報告。它由公司的總裁(執行長)率領所屬 75 名專業人士組成的公司中、高級管理層具體操作。
目前,公司以控股方式管理著 23 家國聯企業(可視為其子公司),其中 14 家為獨資公司、 7 家上市公司和 2 家有限責任公司,下屬各類大小企業約 2000 多家,職工總人數達 14 萬人,總資產超過 420 億美元,占全國 DGP 的 8 %左右。
作為對政府投資的回報,公司稅後利潤的一半上交財政部。
根據規定,淡馬錫公司財務不對外公布,但每年必須定期向財政部提交一份公司財務報告。為確保財務報告的公正和權威性,在上報之前,一般都由公司花錢聘請國際審計公司進行審計。
淡馬錫的監督機制
由於淡馬錫公司不是一般的企業,它經營的是國有資產,因此,該公司的內外監督有一套獨特的辦法。
外部監管
政府對其監管通過四種方式進行:一是直接派人參加董事會。如上所述,由財政部等部門共派出四位司(局)級和副部級官員,直接參加公司董事會。通過他們在董事會活動,影響和監督公司的重大決策,以確保公司經濟活動符合政府賦予它的使命。
二是通過財務報告和項目審批制度,對公司重大決策進行監管。如規定公司必須定期將財務報表上報財政部,且上報之前必須經國際權威審計公司評審,以便財政部了解和掌握公司經營狀況。另外,凡涉及公司及公司下轄子公司的重大投資決策和經營事項,如公開上市、改變經營範圍或到海外投資等,均需上報財政部審批或備案。
三是不定期派人到公司或其子公司調查了解情況。新加坡是個小國,政府主管經濟工作部門的有關官員與淡馬錫公司上層負責人一般都比較熟悉,他們經常利用吃早茶或共進午餐等形式,隨時向公司詢問和了解情況。因此,對公司的重大舉措,政府部門(主要是財政部)一般來說都是清楚的。
四是通過輿論監督。新加坡實行嚴格的反腐倡廉法律和法規,除由總統直接負責的反貪局對國家公務員的公務活動進行監督外,政府還鼓勵新聞媒體對侵吞國家財產和貪贓枉法行為進行公開曝光。作為一家掌管著 400 多億美元國有資產的大公司,是媒體聚焦的對象,而且它屬下很多公司的經營業務與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如民航、捷運、電信、港口、碼頭等,因此,公司的重大舉措經常見諸報端或在電視上亮相。這就迫使淡馬錫公司在涉及公司重大業務決策時,不能暗箱操作。這種監督,當然也包括對派往公司任董事的政府官員言行的監督。在新加坡,不僅淡馬錫,任何一家公司,若干了什麼不光彩的勾當,都非常懼怕被媒體曝光。誰要沾上這樣的官司,非死必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