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凶是指江蘇常州天寧警方嘗試“網路淘凶”,在警方部落格和微博里發布懸賞“通緝令”,凡是提供警方破案有效線索的,最高可獎勵1萬人民幣或Q幣。2010年11月26日,眼尖的網友瀏覽網頁時,竟發現一條不同尋常的網路懸賞布告:江蘇常州天寧警方開設“新浪淘凶”專欄,通過官方部落格和微博,向社會廣泛徵集破案線索。對於提供有用線索的網民,獎勵500-10000元人民幣或者Q幣 ,12月3日晚,嫌犯常學軍在網民的敦促下向天寧警方投案。常學軍現已被天寧警方刑事拘留。據了解,這是江蘇省公安機關通過微博“網路淘凶”成功的第一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淘凶
- 地區:江蘇常州天寧
- 定義:微博里發布懸賞“通緝令”
- 屬性:別出心裁的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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嘗試
江蘇常州天寧警方在新浪網開設了名叫“天清地寧”的部落格和微博,2010年11月26日,原本主要用於防範宣傳的微博網頁上,竟然連發“懸賞通緝”。
14:28“有效‘報料’,警方懸賞500至1萬元RMB。2010年11月12日1時許,天寧區清涼新村106幢西側馬路上發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經警方縝密偵查,確定常學軍有重大作案嫌疑,現在逃。”
14:30“常學軍,綽號‘常軍’,男,40歲,身高168cm左右,體態稍陵膠求戲瘦,短髮,臉型偏長,逃跑時上身穿咖啡色短夾克衫。附:犯罪嫌疑人常學軍照片。”
19:37“根據廣大網友的建議,天寧分局現將獎勵方式改為500-10000元RMB或者500-10000Q幣。”
這一別出心裁的創意,讓廣大網友激動起來。網友“吳閒田”說:“好強大!天網恢恢,衙門捕快竟然把微博都用上了!”楚國大夫為警方出主意:“國內潛逃犯大多選擇在建築工地、個體小販一類的職業謀生,這些行業恰恰是政府對其掌握統計監控個人信息最薄弱的地方,使得他們得以潛伏或者化名潛伏。”更多的網友則是“幫著轉,期待更多人看到!”
“具體的案情警方目前不能公布,因為現在案件還在偵破過程中,案件定性也未最後確定,所以有關案情,目前能夠對外公布的,只有‘重大刑事案件’這點,詳細案情警方將會在常學軍落網後及時向社會公布。”記者從天寧警方了解到,如今警方已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是常學軍作案,而且據警方了解,常自己也知道警方正在緝拿他,在這樣的背景下,天寧公安分局想到了“網路淘凶”。
為什麼獎勵Q幣、為什麼用“淘凶”而不是“緝兇”?天寧警方表示,這是一種更溫情的方式,希望這件事在網友中顯得不那么死板,讓網友更易於接受。此外,從法律意義上來說,只要法院沒有對案件進行正式判決,涉案的人員都只是嫌疑人,要將這些人的信息放到網上追逃,就勢必面臨一個困局:執法部門在用不合法的手段偵破案件,而且這種不合法是極度公開的。“所以對象要選擇,首先得通過相關部門的內部審核,那些已經確定符合下發通緝令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我們才會考慮使用這種方法。”
“警力有限,民力無窮”,天寧警方的網路淘凶,在網上網下形成一張“天網”,讓無數眼睛盯著嫌疑人,時刻準備揪出嫌疑人。
成果
在【天網1號】系列微博中,天寧警方陸續披露了犯旋擔樂罪嫌疑人常學軍的信息:綽號“常軍”,男,40歲,身高168cm左右,體態稍瘦,短髮,臉型偏長,糊滲頁逃跑時上身穿咖啡色短夾克衫。還附上了常學軍的照片。
接下來微求地的日子裡,警方相繼發布10多條相關“淘凶”信息。
Q幣懸賞,向網民“求智”,常州天寧警方的“網路淘凶”在網上引起很大的反響。幾天來,不少網民紛紛向天寧警方提供破案線索。
2010年12月3日上午,天寧公安局分局接到網民陳某道記察陵電話。陳某告訴警方,他是常學軍的老鄉兼網友,他在媒體上看到“懸賞淘凶”的訊息後,已與常學軍取得了聯繫,並做了他的思想工作,常也願意向警方投案。
陳某說,12月2日,他在媒體上正好看到這條“淘凶”的訊息,就試著打了常學軍的電話與他聯繫,結果打通了。陳某對常學軍說了網上的信息:“現在網上到處都是你的通緝令,你還是向警方投案自首吧。”
但常學軍有點顧慮,經陳某反覆勸說,常學軍才考慮投案。為確保常學軍能兌現投案的承諾,陳某在電話中告訴他,自己開車過去接他,問他在哪裡。常學軍說他在南京。
陳某趕緊向天寧警方反映了這一情況,並馬上開車趕往南京。可到南京後,陳再聯繫時,常學軍卻又說不在南京,已經離開了。
無奈之下,陳某隻好再次做他的思想工作,跟他分析了主動投案與繼續逃匿的利弊。這次常學軍才終於下決心投案自首,並說出了他的真實藏身地,那是安徽蚌埠的一家小旅館裡。
2010年12月3日下午,陳某驅車趕到蚌埠,找到了四處躲藏的常學軍,立即帶著他返回常州。當天晚上11點多,常學軍向天寧分局投案。至此天寧警方網路“淘凶”首戰告捷。據了解,這也是我省公安機關通過微博“網路淘凶”成功的第一案。
案情
經審查,常學軍初步交待了作案經過。2010年11月12日凌晨,他因與老鄉孫某發生糾紛,用刀將孫某刺傷,導致孫某死亡。案發後,他隨即趨鍵紋逃離現場。但是,常學軍因為心理壓力過大,還沒有完全交代更為詳盡的作案原因和定踏過程。
在警方辦案人員陪同下,常學軍到清涼新村指認了犯罪現場,並向警方指明了他作案後丟棄兇器的地點,就在現場10餘米處的一個垃圾房後。在現場看到,因殺人而投案的常學軍在一眾民警和小區居民圍觀下,並沒有表現出慌張的神色,臉色非常平靜。
天寧警方對犯罪嫌疑人常學軍依法實施了刑事拘留措施。
兌現
很多人對帶犯罪嫌疑人常學軍投案的這名網友產生了興趣。天寧公安分局表示,因與這名網友之間有約定,不便透露這名網友的身份,只介紹說是姓陳。
天寧公安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隨著常學軍投案,對提供重要線索的這名網友陳某,天寧警方一定會兌現“網路淘凶”中的獎勵承諾,給予他1萬元的獎勵,至於是人民幣還是Q幣,由這名網友自行選擇。
至於兌現時間,這位負責人表示,這位網友有事在外地,等他返回常州,警方將直接兌現之前的承諾。
天寧公安分局負責人說,嫌犯常學軍這么快就歸案,與網路上形成的強大壓力有關:“這是我市警方首次試水網路‘淘凶’,揚子晚報等媒體及時跟進,這么快就讓嫌犯來投案,也在我們意料之中。”
在這位負責人看來,“網路淘凶”的好處顯而易見:一是網路客群面廣,全國網民6個億,僅常州網民就超過200萬,有這么多網民做警方“信息員”,嫌犯就插翅難飛,符合當前科技強警的趨勢;二是大大節約了破案成本。
2010年年度新詞語
此詞經國家語言資源監測與研究中心等機構專家審定入選2010年年度新詞語,並收錄到《中國語言生活狀況報告》中。
提示性釋義:指通過在網上發布懸賞“通緝令”的方式追捕嫌疑人。
例句:"“網路淘凶”的好處顯而易見:一是網路客群面廣,全國網民6個億,僅常州網民就超過200萬,有這么多網民做警方的“信息員”,嫌犯就插翅難飛了,符合當前科技強警的趨勢;二是大大節約了破案成本。(2010年12月5日《新民晚報》)"
接下來的日子裡,警方相繼發布10多條相關“淘凶”信息。
Q幣懸賞,向網民“求智”,常州天寧警方的“網路淘凶”在網上引起很大的反響。幾天來,不少網民紛紛向天寧警方提供破案線索。
2010年12月3日上午,天寧公安局分局接到網民陳某電話。陳某告訴警方,他是常學軍的老鄉兼網友,他在媒體上看到“懸賞淘凶”的訊息後,已與常學軍取得了聯繫,並做了他的思想工作,常也願意向警方投案。
陳某說,12月2日,他在媒體上正好看到這條“淘凶”的訊息,就試著打了常學軍的電話與他聯繫,結果打通了。陳某對常學軍說了網上的信息:“現在網上到處都是你的通緝令,你還是向警方投案自首吧。”
但常學軍有點顧慮,經陳某反覆勸說,常學軍才考慮投案。為確保常學軍能兌現投案的承諾,陳某在電話中告訴他,自己開車過去接他,問他在哪裡。常學軍說他在南京。
陳某趕緊向天寧警方反映了這一情況,並馬上開車趕往南京。可到南京後,陳再聯繫時,常學軍卻又說不在南京,已經離開了。
無奈之下,陳某隻好再次做他的思想工作,跟他分析了主動投案與繼續逃匿的利弊。這次常學軍才終於下決心投案自首,並說出了他的真實藏身地,那是安徽蚌埠的一家小旅館裡。
2010年12月3日下午,陳某驅車趕到蚌埠,找到了四處躲藏的常學軍,立即帶著他返回常州。當天晚上11點多,常學軍向天寧分局投案。至此天寧警方網路“淘凶”首戰告捷。據了解,這也是我省公安機關通過微博“網路淘凶”成功的第一案。
案情
經審查,常學軍初步交待了作案經過。2010年11月12日凌晨,他因與老鄉孫某發生糾紛,用刀將孫某刺傷,導致孫某死亡。案發後,他隨即逃離現場。但是,常學軍因為心理壓力過大,還沒有完全交代更為詳盡的作案原因和過程。
在警方辦案人員陪同下,常學軍到清涼新村指認了犯罪現場,並向警方指明了他作案後丟棄兇器的地點,就在現場10餘米處的一個垃圾房後。在現場看到,因殺人而投案的常學軍在一眾民警和小區居民圍觀下,並沒有表現出慌張的神色,臉色非常平靜。
天寧警方對犯罪嫌疑人常學軍依法實施了刑事拘留措施。
兌現
很多人對帶犯罪嫌疑人常學軍投案的這名網友產生了興趣。天寧公安分局表示,因與這名網友之間有約定,不便透露這名網友的身份,只介紹說是姓陳。
天寧公安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隨著常學軍投案,對提供重要線索的這名網友陳某,天寧警方一定會兌現“網路淘凶”中的獎勵承諾,給予他1萬元的獎勵,至於是人民幣還是Q幣,由這名網友自行選擇。
至於兌現時間,這位負責人表示,這位網友有事在外地,等他返回常州,警方將直接兌現之前的承諾。
天寧公安分局負責人說,嫌犯常學軍這么快就歸案,與網路上形成的強大壓力有關:“這是我市警方首次試水網路‘淘凶’,揚子晚報等媒體及時跟進,這么快就讓嫌犯來投案,也在我們意料之中。”
在這位負責人看來,“網路淘凶”的好處顯而易見:一是網路客群面廣,全國網民6個億,僅常州網民就超過200萬,有這么多網民做警方“信息員”,嫌犯就插翅難飛,符合當前科技強警的趨勢;二是大大節約了破案成本。
2010年年度新詞語
此詞經國家語言資源監測與研究中心等機構專家審定入選2010年年度新詞語,並收錄到《中國語言生活狀況報告》中。
提示性釋義:指通過在網上發布懸賞“通緝令”的方式追捕嫌疑人。
例句:"“網路淘凶”的好處顯而易見:一是網路客群面廣,全國網民6個億,僅常州網民就超過200萬,有這么多網民做警方的“信息員”,嫌犯就插翅難飛了,符合當前科技強警的趨勢;二是大大節約了破案成本。(2010年12月5日《新民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