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川區應急管理局,是淄博市淄川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區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起草區有關安全生產規定、辦法、制度草案;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
(三)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或經營企業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四)承擔工礦商貿行業(有其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除外,下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貫徹執行省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地方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組織全區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區政府授權,依法組織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八)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綜合管理全區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工作。
(九)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本系統人員培訓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職責許可權範圍內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培訓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煤礦礦長安全資格除外)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
(十一)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二)承擔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機關設有7個內設機構:辦公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工商貿安全監督管理科、綜合安全監督管理科、政策法規科、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科、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下設有區安全生產監察大隊(正科級)、區危險化學品管理辦公室(副科級)2個下屬單位,
各內設機構主要工作、下屬單位職責
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信訪、宣傳、督查和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後勤服務和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全區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報告工作;承擔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組織、人事管理工作;負責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指導並監督職責許可權範圍內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培訓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煤礦礦長安全資格除外)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
各內設機構主要工作、下屬單位職責
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信訪、宣傳、督查和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後勤服務和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全區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報告工作;承擔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組織、人事管理工作;負責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指導並監督職責許可權範圍內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培訓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煤礦礦長安全資格除外)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
政策法規科:擬訂全區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貫徹執行省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程和工礦商貿安全生產標準;負責全區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的宣傳和理論研討工作,負責全區安全監管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組織並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的調查研究,參與專業安全委員會有關課題的調研,總結推廣調研成果;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察案件審理,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行政聽證和應訴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並監督鄉鎮(街道、開發區)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
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礦山(含地質勘探)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組織並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工作,指導監督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礦井關閉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工商貿安全監督管理科:依法監督檢查建材、冶金、機械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組織並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綜合監督管理科:承擔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職責;負責聯繫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掌握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組織、協調全區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按照規定,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承擔區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區安全生產專家組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安全生產信息統計及發布工作;負責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科: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情況;按照職責分工,擬訂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執法規章和標準;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有關職業安全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承擔全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日常工作;擬訂全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和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和綜合管理全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負責全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資源綜合監督管理、信息統計工作和重大危險源普查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科技創新、成果推廣工作;指導協調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或授權組織指揮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培訓工作;承擔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有關工作和預警信息發布工作。
區安全生產監察大隊:
區安全生產監察大隊:
監察一室:按照年度監督檢查計畫對非煤礦山企業進行監督檢查,督察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查處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違法案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監察二室:按照年度監督檢查計畫對一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監督檢查,督察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查處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違法案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監察三室:按照年度監督檢查計畫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監督檢查,督察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查處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違法案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監察四室:根據年度監督檢查計畫對一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監督檢查,督察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查處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違法案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綜合執行室:負責大隊內部管理工作;會同監察室送達和執行行政處罰文書,辦理有關強制執行等手續;會同相關科室辦理複議、應訴工作。
審理室:負責對各監察室所查案件的立案審查把關,必要時進行調查核實;召集大隊案件審理會議,提出處理建議,製作案審筆錄;負責案卷管理和上報、備案工作;統計和上報有關執法數據。
區危險化學品管理辦公室:依法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經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評價報告備案工作;負責區內危險化學品登記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危險化學品事故的調查處理;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危險化學品管理辦公室:依法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經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評價報告備案工作;負責區內危險化學品登記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危險化學品事故的調查處理;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劉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