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張店區信訪局

淄博市張店區信訪局

淄博市張店區信訪局,根據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淄博市張店區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張店區委、張店區人民政府關於張店區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淄博市張店區信訪局(以下簡稱區信訪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由區政府辦公室統一領導和管理,同時承擔區委相關信訪工作,為正科級

淄博市張店區信訪局貫徹黨中央關於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區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信訪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淄博市張店區信訪局局長:楊延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淄博市張店區信訪局
  • 外文名:Zhangdian District Bureau of letters and calls of Zibo City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楊延亮 
歷史沿革,職能轉變,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獲得榮譽,

歷史沿革

張店區信訪局,1988年內設綜合科、接訪科和秘書科,工作人員共5名。
1993年,內設信理科、接訪科和辦公室,工作人員7名。
1994年機構改革時,信訪局撤銷,設立信訪室,工作人員減至3名,由1名副主任主持工作。
1995年信訪室撤銷,成立中共張店區委、張店區人民政府信訪局,為正局級單位,工作人員共5名,1996年增至7名。
2002年9月,區信訪局被確定為行政單位,編制為7人(其中包括工勤人員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內設辦公室和接訪科。
2005年9月批准成立區信訪教育中心,為隸屬信訪局管理的副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3人。
2009年7月批准成立張店區人民政府信訪事項複查覆核辦公室,為隸屬區信訪局管理的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5人。
2011年6月20日批准成立區委民眾工作部,與區委區政府信訪局合署辦公,同時成立淄博市張店區民情訴達服務中心和淄博市張店區民眾基層基礎工作辦公室,均為區委民眾工作部領導和管理的正科級全額事業單位,編制分別為6名、5名,各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019年2月機構改革,改名為淄博市張店區信訪局,現有工作人員23名。

職能轉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區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落實首辦責任制,加大對信訪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力度,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切實維護民眾合法權益,不斷提高人民民眾滿意度。

主要職責

1、處理人民民眾、境外人士、法人以及其他組織向區委、區政府及其領導同志的來信,辦理通過網際網路、手機簡訊、微信、公眾號、客戶端、傳真、電話等形式提出的信訪事項,接待到區委、區政府上訪的民眾。
2、負責匯總分析通過信訪渠道向區委、區政府提出的重要意見建議。徵集社會各界對區委、區政府工作和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意見建議,向區委、區政府報告。
3、承辦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有關機關批轉的信訪事項,承辦區委、區政府批轉的信訪事項。
4、對緊急重大的信訪問題和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以及人事分離、人戶分離、人事戶分離的信訪問題,進行查辦或者協調處理。
5、向有關鎮(街道)和部門轉送、交辦和督查來信來訪問題,並審查處理結果。對區委、區政府批轉和上級機關交辦的信訪事項,做好處理結果的反饋。
6、綜合分析、調查研究來信來訪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反映,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或者建議。
7、加強信訪法規宣傳教育,維護信訪秩序。指導各鎮(街道)、區直各部門單位的信訪以及人民建議徵集工作。
8、承擔區政府信訪事項聽證和複查相關工作。負責應當由區政府受理的複查信訪事項的辦理工作。
9、負責本部門職責範圍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10、負責本部門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
11、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綜合調研科牌子)。負責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檔案、應急、值班、安全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以及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區信訪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負責指導檢查各鎮(街道)和區直各部門單位貫徹落實有關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情況。開展信訪工作調查研究,綜合信訪信息以及反映的政策性問題,配合有關部門提出相關建議。負責全區信訪數據統計分析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建議提案辦理、機關綜合性文稿起草等有關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
(二)接訪科(掛聯絡科牌子)。負責到區委、區政府的來訪民眾的接待處理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及市有關機關轉送、交辦的來訪事項,向有關鎮(街道)和部門單位轉送、交辦來訪事項。綜合反映來訪情況,向區委、區政府報送有關意見建議。指導有關鎮(街道)和部門單位民眾來訪接待處理工作。負責做好進京赴省到市上訪民眾回到本區的後續接待處置工作。負責進京赴省到市非接待場所有關人員事項督查、協調等工作。負責信訪隱患和矛盾糾紛排查、指導鎮(街道)加強信訪基層聯絡員隊伍管理使用、組織信訪積案治理工作。承辦市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市信訪局等集中轉送、交辦的重點信訪事項。負責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以及人事分離、人戶分離、人事戶分離信訪問題的查辦或者協調處理。負責區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辦信科(掛督促查辦科牌子)。負責處理人民民眾、境外人士、法人以及其他組織給區委、區政府的來信(含傳真、電話)。承辦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有關機關,區委、區政府轉送、交辦的來信事項,向有關鎮(街道)和部門單位轉送、交辦來信事項。協調指導開展網上信訪工作。綜合反映來信情況,向區委、區政府報送有關意見建議。指導鎮(街道)和部門單位的辦信工作。
負責區委、區政府批轉信訪事項的督查工作。協調開展聯合督查活動,綜合分析督查工作情況,向區委、區政府報送有關意見建議。負責區級及以上領導幹部接訪下訪和處理信訪問題的組織協調、跟蹤落實工作。督導檢查各鎮(街道)黨政領導幹部定期接待民眾來訪工作情況。指導各鎮(街道)和部門單位開展信訪督查工作。承擔區政府信訪事項聽證和複查相關工作。負責應當由區政府受理的複查信訪事項的辦理工作。負責已終結信訪事項報備工作。承辦應當由區政府受理的重要信訪事項和複查事項的聽證工作。指導、監督全區信訪事項複查和聽證工作。
機關黨支部。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群團工作。

行政編制

區信訪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區信訪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淄博市張店區信訪局局長:楊延亮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張店區委辦公室、張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張店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張店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0日起施行。

獲得榮譽

2022年11月7日,入選山東省淄博市“擬推薦複查合格的省級文明單位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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