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實施《山東省河道工程維護管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細則在1997.05.06由淄博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淄博市實施《山東省河道工程維護管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細則
- 頒布時間:1997年05月06日
- 實施時間:1997年05月06日
- 頒布單位:淄博市人民政府
淄博市實施《山東省河道工程維護管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細則在1997.05.06由淄博市人民政府頒布。
淄博市實施《山東省河道工程維護管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細則在1997.05.06由淄博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淄博市實施《山東省河道工程維護管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細則 頒布單位 淄博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7.05.06 實施時間 1997.05....
按本辦法執行。青島市河道工程維護管理費徵收使用管理按青島市人民政府有夫規定執行。1994午7月2日《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河道工程維護管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發〔1994〕70號)同時廢止。
13 淄博市實施《山東省河道工程維護管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細則 淄政發[1997]63號 14 淄博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試行辦法 市政府令第9號(1992.6.5) 15 淄博市徵收土地荒蕪費暫行辦法 淄政發[1992]197號 ...
河道工程維護管理費具體徵收使用辦法另行規定。第十九條 在河道管理範圍(包括水庫庫區)內采砂、取土,必須按照河道管理許可權,由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和頒發《河道采砂許可證》及《取土許可證》,並依據《山東省河道采砂收費管理...
我省全面開徵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期間,暫停徵收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同時,《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南水北調工程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辦發〔2009〕18號)規定的各市(不含青島)南水北調工程基金和水...
河道管理費就是河道工程修建、維護及管理產生的費用。法律規定 《河北省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徵收管理規定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徵收標準確定如下:(一)生產、經營性企事業單位按當年銷售收入和營業收入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