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用事業服務中心

淄博市公用事業服務中心

淄博市公用事業服務中心,根據《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關於淄博市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淄發〔2018〕48號)、《中共淄博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明確部分事業單位有關機構編制事項的通知》(淄編〔2019〕4號)、《中共淄博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調整整合部分事業單位的通知》(淄編〔2019〕19號)、《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淄政辦發〔2004〕13號),淄博市公用事業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市公用事業服務中心),是市政府直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為正處級,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代管,經費來源為財政撥款。

現任淄博市公用事業服務中心黨組書記、主任:高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淄博市公用事業服務中心
  • 外文名:Zibo public utility service center
  • 性質: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現任領導:高燕 
  • 管理機構:淄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公用事業相關行業法律法規,參與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的擬訂工作,研究提出公用事業相關行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負責全市公用事業相關行業的建設、服務保障和技術支持工作。
(二)負責全市燃氣行業發展的服務保障工作。參與編制全市城鎮燃氣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規範和評  價燃氣行業經營服務的服務保障。
(三)負責全市供熱行業發展的服務保障工作。參與編制集中供熱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規範和評價供熱行業經營服務的服務保障。負責組織開展集中供熱全域融合工作,編制全域融合、互聯互通供熱規劃,統籌全市熱源利用和供熱管網建設。
(四)負責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全市清潔取暖綜合協調、建設推進、供應保障和日常指導工作。牽頭負責清潔取暖試點城市的工作推進、運行保障、服務評價工作。牽頭負責冬季清潔取暖新模式試點和推廣套用工作。負責配合做好清潔取暖專項資金年度分配預案和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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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負責市級投資市政道路、橋涵、排水等設施工程的建設工作。參與編制市政道路、橋涵、排水等重點項目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投資市政道路、橋涵、排水等設施工程建設資金、進度、質量的服務保障。
(六) 負責市級投資環衛設施工程的建設工作。參與編制環衛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投資環衛設施工程建設資金、進度、質量的服務保障。
(七) 負責市級投資城市園林綠化工程的建設工作。參與編制城市園林綠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投資城市園林綠化工程建設資金、進度、質量的服務保障。
(八)負責城鄉建設檔案的收集、保管、編研、利用及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城鄉建設檔案行業的服務指導工作。負責城鄉建設檔案庫藏數據的異地備份工作。
(九)負責地下管線信息管理的服務工作,組織地下管線基礎信息普查和補測補繪。負責地下管線信息綜合管理系統及共享平台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
(十)配合做好公用事業相關行業服務質量和服務規範評價標準、產品價格和服務收費標準的制定完善工作。參與制定有關經濟政策和調控措施。
(十一) 負責公用事業相關行業科技進步工作, 貫徹實施公用事業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行業科技開發、重大科技項目研究攻關和成果的轉化與推廣。負責公用事業相關行業培訓工作。負責公用事業相關行業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公用事業相關行業人才隊伍建設,開展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二)負責做好氫能在公用事業相關領域試點示範和推廣套用的技術支撐和服務保障工作。
(十三)負責本單位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十四)負責本單位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
(十五) 接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監督管理,承擔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安排的相關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本單位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訪、督辦、應急、維穩、安全、接待等單位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政府信息、政務公開和宣傳工作。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公用事業相關史志年鑑和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負責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崗位設定、社會保障、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協助中心黨組做好乾部的考察、任用和管理工作;負責協助中心黨組做好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指導公用事業人才隊伍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公用事業相關行業專業技術資格推薦申報工作。
(三)財務科。負責擬定本單位有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制度。負責編報本單位年度預決算報告、開展預決算公開工作。負責各類專項資金申請、使用和項目績效評價工作。負責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產權登記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本單位會計檔案的整理歸檔工作。
(四)燃氣科。負責全市燃氣行業發展的服務保障工作。負責指導、規範和評價燃氣行業經營服務的服務保障。參與編制城鎮燃氣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配合做好儲氣調峰設施建設工作。參與擬訂城鎮燃氣服務質量和服務規範的評價標準並配合實施。配合有關部門擬定燃氣價格、服務收費標準及調控措施並參與實施。指導區縣燃氣服務保障工作。
(五) 供熱科。負責全市供熱行業發展的服務保障工作。負責指導、規範和評價供熱行業經營服務的服務保障。參與編制集中供熱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開展集中供熱全域融合工作,編制全域融合、互聯互通供熱規劃,統籌全市熱源利用和供熱管網建設。參與擬訂集中供熱服務質量和服務規範的評價標準並配合實施。配合有關部門擬定供熱價格、服務收費標準及調控措施並參與實施。指導區縣供熱服務保障工作。
(六) 清潔取暖科。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清潔取暖方針、政策,參與擬擬訂我市清潔取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牽頭負責清潔取暖綜合協調、建設推進、供應保障和日常指導工作。牽頭負責清潔取暖試點城市的工作推進、運行保障、服務評價工作。牽頭負責冬季清潔取暖新模式試點和推廣套用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和執行清潔取暖專項資金年度分配預案並配合做好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
(七) 城市基建科。負責市級投資市政道路、橋涵、排水等設施工程的建設工作。參與編制市政重點項目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投資市政道路、橋涵、排水等設施工程建設資金、進度、質量的服務保障。配合做好市政道路、橋涵、排水等建設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和立項工作。負責招投標、跟蹤管理、竣工驗收、移交管養相關工作。負責市政道路、橋涵、排水等設施工程建設契約的審核、簽訂和管理工作。指導區縣市政相關工程建設工作。
(八) 環衛設施科。負責市級投資環衛設施工程的建設工作。參與編制環衛設施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投資環衛設施工程建設資金、進度、質量的服務保障。負責招投標、跟蹤管理、竣工驗收、移交管養相關工作。指導區縣環衛設施工程建設工作。
(九) 園林綠化科。負責市級投資城市園林綠化工程的建設工作。參與編制城市園林綠化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投資城市園林綠化工程建設資金、進度、質量的服務保障。配合做好城市園林綠化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和立項工作。負責招投標、跟蹤管理、竣工驗收、移交管養相關工作。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工程建設契約的審核、簽訂和管理工作。負責園林綠化苗木培育使用的引導工作。指導區縣園林綠化工程建設工作。
(十) 地下管線管理科。負責編制綜合地下管線工程年度建設計畫。負責地下管線建設工程信息溝通平台的信息管理工作。負責接收地下管線權屬單位廢棄管線的報告書。負責地下管線基礎信息普查和補測補繪。負責歸集地下管線竣工測繪資料。負責制定地下管線探測技術規程,推廣利用新技術對地下管線進行標識、定位和探測。負責地下管線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維護、管理和運行安全。負責地下管線竣工測繪數據格式檢查及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地下管線信息系統建設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區縣做好地下管線信息化建設與服務保障工作。
(十一)城建檔案科(掛城鄉建設檔案館牌子)。負責城鄉建設檔案的收集、保管、編研、利用工作。負責城鄉建設檔案庫藏數據的異地備份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檔案移交責任書、城鄉建設檔案接收證明書的簽訂、核發及管理的服務保障工作。負責重點建設工程及重大活動聲像資料的拍攝和建檔立檔工作。
(十二)科教法規科。負責全市公用事業相關行業發展重大問題研究和科技進步工作,承擔綜合調研工作。參與起草公用事業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配合做好全市公用事業相關政策的擬定。配合做好公用事業相關行業統計工作。負責公用事業相關行業普法工作。
配合做好公用事業相關行業涉法涉訴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參與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貫徹實施公用事業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行業科技開發、重大科技項目研究攻關和成果的轉化與推廣,指導重要技術項目引進和技術創新。負責公用事業相關行業培訓工作。負責公用事業相關行業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配合做好公用事業相關行業的招商引資工作。
(十三)氫能開發套用科。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大力推動氫能套用的支持政策,參與擬訂我市氫能開發套用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氫能在公用事業相關領域的試點示範和推廣套用的技術支撐和服務保障。
機關黨委。負責本單位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群團工作。

行政編制

市公用事業服務中心使用事業人員編制總額64名(其中管理人員編制32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32名)。領導職位職數配備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5名(含總工程師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副科級領導職數13名。
市公用事業服務中心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淄博市公用事業服務中心黨組書記、主任:高燕
淄博市公用事業服務中心黨組成員、副主任:馬春林、聶曙光、陳霞、馬光明、牛淑紅
淄博市公用事業服務中心黨組成員、副縣級幹部:閆振啟
淄博市公用事業服務中心副縣級幹部:於祖軍、李雲生、史清峰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淄博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淄博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12月2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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