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中考改革

為進一步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推進素質教育深入實施,經廣泛徵求意見建議並報經市政府同意,淄博市2015年起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意見於2014年05月13正式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淄博中考改革
  • 目的:推進素質教育深入實施等
  • 發布時間:2014年05月13
  • 施行時間:2014年6月12日
原由,主要內容,全面實施學生過程性綜合素質評價,改革國中學業考試辦法,改革錄取辦法,施行日期,

原由

中考招生改革歷來備受社會關注,特別是本次招生政策改革力度大,是2015年起幾年內招生政策制定的基礎和依據。因此,本著審慎穩妥的原則,暢開渠道,廣納建議,特別是,結合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開展,廣泛吸收了來自各級教育部門、高國中學校和家長、社會等多個層面的意見和建議,確保政策改革更加科學、合理。
本次招生政策改革的指導思想主要基於兩點:一是有利於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引導學校進一步規範辦學行為,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維護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健康快樂成長;二是著力破解中國小擇校和大班額等熱點、難點,維護教育公平。

主要內容

全面實施學生過程性綜合素質評價

根據省教育廳、財政廳《關於實行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深化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見》(魯政辦發〔2008〕2號)提出的“建立和完善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成長檔案”要求,在總結前幾年學生評價的基礎上,提出自國中2012級開始,對學生進行過程性綜合素質評價,建立和完善包括學生身心健康、日常行為、基礎素養、學業成績、標誌性成果評價五部分內容的學生電子成長檔案,確保評價結果客觀、公正、誠信、可用。評價結果將作為不同批次考生錄取的限制條件使用。

改革國中學業考試辦法

考慮到既有利於學生全面發展,又有利於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充分分析各學科的知識特點和初高中知識銜接性以及當前我市高中文理科學生數量比例失調的現狀等因素,提出自國中2011級開始,將學業考試科目分為考試科目、會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三種類型,即考試科目為語文120分(含書寫卷面分5分)、數學120分、英語120分(含口語聽力30分)、物理90分(含實驗操作10分)、化學60分(含實驗操作5分)、體育50分,總分560分,按原始成績和等級兩種形式予以公布;會考科目為歷史、地理、生物(含實驗操作5分)、信息技術,滿分均為50分,按等級形式公布;考查科目為地方課程、學校課程、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由國中學校自行組織。
其中,突出語言學科的實際套用,英語考試中將增加口語測試,與聽力考試一起採取人機對話模式進行測試;考慮到學科的一致性,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不再單獨作為一門學科進行考查,而將其分別併入相應學科考試並占一定分值,考試組織形式不變;考慮到學生品行表現與考試評價的吻合度,提出取消思想品德紙筆考試,採取日常評價與課堂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評價結果納入基礎素養評價。從學科考試命題指導思想來看,將繼續推進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維課程目標的實現,突出考查學科基本思想和基本方法,突出考查主幹知識和核心能力,注重試題素材與生活實踐的緊密結合,注重靈活運用所學知識解決簡單的生活實際問題的能力。

改革錄取辦法

自2015年開始,將考查科目評價合格作為錄取的基本條件,將會考科目等級作為不同批次考生錄取的限制條件,依據考試科目原始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即,錄取時,按照報考志願,在滿足基本錄取條件的考生中,首先從會考科目等級至少2B2C的考生中,按考試科目原始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學校有空餘計畫時,再依次從會考科目等級至少4C、4C以下的考生中,按照考試科目原始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直至錄滿計畫。若考試科目成績相同,則會考科目高等級多者優先。
各會考科目A、B、C、D、E五個等級按5、4、3、2、1進行賦分,實現不同等級組合的轉換可比。另外,將繼續深化指標生錄取辦法,以充分發揮招生政策對促進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規範辦學、改善辦學條件等方面的引領作用。具體錄取辦法將在每年的招生意見中進行詳細說明。(淄博市教育局)
ZBCR-2014-0120002淄博市教育局檔案

施行日期

自2014年6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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