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彝族自治州水利局

涼山彝族自治州水利局

涼山彝族自治州水利局是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現任局長為蔣慧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涼山彝族自治州水利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部門: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涼山彝族自治州
  • 現任領導:蔣慧陽(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起草有關水行政管理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水利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編制全州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規劃、防洪等水利規劃;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水電固定資產投資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相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州級水利水電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州和跨縣(市)中長期供水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行洪論證。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和水源地保護規劃;組織擬訂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區劃並草督謇梅,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琢管理保護工作。
(四)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州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州防汛抗旱工作,對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拿州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州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計畫用水、節約用水,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負責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全州重要江河、湖泊、水庫、灘涂的治理和開發;組織編制、審查小型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初審轉報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初步設計,開展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或跨縣市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河道采砂的統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水利統計工作。
(七)負責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組織指導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全州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組織指導全州水土流失動態監測工作;負責有關重大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核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八)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指導並監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牧區水利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按規定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負責全州地方電力管理工作,指導水利行業地方電站、電網管理,指導農村電氣化建設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九)負責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調解、裁決跨縣(市)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水行政規費徵收;負責水利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負責水電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大壩、水電站大壩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開展水利科技和對外合作與交流。組織水利科技項目研究,新技術引進、推廣和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編制部門預決算。承擔州級水利資金和水利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有關水利價格、收費、信貸的建議。
(十二)負責全州大型水利工程的管理,並對投資項目實施監督。
(十三)負責水產漁政工作。負責全州漁業資源保護工作;負責全州漁業生產,指導水產品加工、流通和市場建設;負責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動物的防疫、境內檢疫工作以及漁藥、漁飼料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負責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管理;實施漁業環境監測,牽頭查處漁業污染事故,調解、裁決漁業糾紛和處理漁政案件;負責漁業船舶檢驗和漁業船的安全生產的監督。
(十四)承擔州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五)承辦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對各科(室)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和目標管理工作;承辦文秘檔案、政務信息、保密保衛、信訪維穩工作;協調指導全州水利行業勞動生產安全;組織辦理人大、政協有關建議批評、意見和提案;負責重大會議和重要接待工作;組織編寫行業大事記等;負責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和機關後勤管理工作。
(二)水資源科
主要職責: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組織實施流域區域取用水總量控制;制訂中長期供水規劃,制定水量分配方案和水資源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等制度;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審核重要水功能區的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建議;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負責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組織編制並發布《涼山州水資源公報》,負責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編制水功能區劃和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管理工作。
(三)規劃計畫科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編制全州水務行業可持續發展中長期規劃、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州管流域或區域綜合規劃,協調流域開發工作;組織開展水務行業州管涉水工程基本建設項目和重點水利工程項目前期工作的審查、轉報;負責全州水務行業項目業主負責制、招投標制、監理制和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的監督檢查;組織水務行業基本建設工程的驗收和水務統計工作。
(四)水利水電科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農村水利政策,研究提出發展規劃,督促指導縣級工作;指導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鄉鎮集中供水、農村安全飲水、節水灌溉及排水、牧區水利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督促指導已建成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和除險加固工作;按規定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等工作。
(五)水土保持科
主要職責:負責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及其配套法規;研究提出全州水土保持的方針、政策和發展規劃;負責全州水土流失重點防治規劃,指導、審查、呈報各縣市水土保持規劃,協調全州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及工程管理、水土保持新技術研究推廣;負責全州水土保持預防監督執法組織管理;組織州級立項的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核、驗收,監督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實施和收費制度的管理落實;組織指導全州水土流失動態監測工作。
(六)審計與安全監督科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行政事業性收費和黨政領導幹部經濟責任的審計監督;移民資金審計、稽查;承擔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及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
(七)水利工程建設科
主要職責:審核州管中小河流治理、重要水利工程及州管小型水庫的初步設計方案;指導水利工程的建設管理,組織指導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鑑定和驗收;指導全州水利行業中型病險水庫整治項目的建設管理;組織指導全州江河、湖泊、城市防洪工程的建設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
(八)政策法規與行政審批科
主要職責:起草水利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擬訂水利工作政策,指導全州水利系統法治宣傳教育和普法工作,組織擬訂水利普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利行政許可工作並監督檢查,承擔行政審批、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和行政調解工作;負責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實,清理規範本系統審批服務事項,規範審批流程;負責受理和辦理州人民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承擔州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核准、備案)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負責組織本系統審批服務事項業務培訓指導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法律文書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部門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工作;負責移民工作調查研究、政策法規諮詢、年鑑、史志編寫及圖片影像資料收集。
(九)財務科
主要職責:負責編制全州水利行業(包括新增設的移民資金管理使用)財務及項目資金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實施財務、會計和專項資金的綜合管理;對水利行業專項經費進行監督管理,對水利行業財務管理進行指導;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費、信貸、財務等政策建議;負責全州水利系統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
(十)人事科(機關黨委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承辦局黨組有關人事任免事項;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水利行業人員的培訓、職稱評定、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負責水利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指導水利行業隊伍建設;承辦有關智慧財產權有關事宜和全州水利行業涉外工作,組織水利行業對外經濟合作與技術交流。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一)離退休人員工作科
主要職責: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對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進行指導。
(十二)水旱災害防禦科
主要職責: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預防預警工作;組織協調指導蓄滯洪區安全建設、管理和運用補償工作,承擔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負責水旱災害防禦違規行為的處罰和強制;承擔州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河湖管理科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河湖保護、治理、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組織制定全州河湖治理保護規劃、協調和落實“一河一策、綜合施策、多方共治”;組織指導全州江河、湖泊、城市防洪工程的安全管理;指導全州水域及其岸線、河口、灘涂的管理保護和治理開發;負責江河沿岸和跨(江)河建設項目評估審查;負責河道管理範圍內開採砂石的管理工作;承擔州河長制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四)移民規劃安置科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關於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遷建安置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審核項目業主編制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和項目核准申報工作;組織或參與移民安置規劃的調查、諮詢和評審工作;按照國家和省、州批准的移民安置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監督和協調全州實施移民搬遷安置和專項設施建設工作。
(十五)移民後期扶持科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關於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的方針、政策;移民後期扶持相關規劃的編制和審查;向國家和省申報新建水利水電工程後扶人口指標;按季度審核全州後扶人口;擬定移民後扶資金分配方案;指導編制、審核後期扶持項目實施方案和年度計畫;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後扶項目實施;開展水庫移民生產技能培訓和勞動力轉移培訓;組織開展移民統計報表審核、匯總及上報工作。
(十六)信訪科
主要職責:負責接待、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工作;督查督辦重大信訪案件;協調處理突發性群體事件;研究、分析全州水利信訪工作情況,指導、檢查全州水利系統信訪工作;負責信訪考核及對外聯繫工作;研究制定信訪工作相關制度、辦法;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辦公室不再承擔信訪維穩相關工作職責。

現任領導

王顯暉:局黨組書記
蔣慧陽:局長
依火子體:黨組成員、副局長
楊文才: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卓:黨組成員、副局長(掛職),水利廳援彝工作隊領隊
羅雪:副局長
胡國亮:機關黨委書記
馬國芬:副局長
李傑:副局長
王俊傑:副局長

所獲榮譽

2021年7月,入選全國水利扶貧先進集體公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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