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城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涼城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涼城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是涼城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涼城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 上級單位:涼城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烏蘭察布市關於新型工業化和商務工作發展戰略和政策,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經濟、信息化及商務工作發展規劃,協調解決全縣新型工業化和商務事業發展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
(二)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信息發布和引導。協調解決工業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行中煤電油運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協調減負工作。執行全縣發電企業年度發電量預期調控目標,落實電力市場建設方案及年度實施計畫。
(三)負責提出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及涼城縣財政性建設資金使用方案。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報送屬於國務院,自治區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備案的項目,備案縣級保留許可權的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重點區域、重點產業、重點企業的運行和協調,負責工業園區相關工作;協調工業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
(四)根據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產業發展政策,提出傳統產業技術改造相關政策和產業結構調整建議。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年度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調整工業布局並組織實施,落實行業準入制度。負責工業領域的行業管理。依法履行鹽業主管機構的行業管理職責。負責全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五)指導全縣工業綠色發展,落實國家,自治區,市工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自願性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及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工業綠色發展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工業節能監察工作。
(六)負責工業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創新體系建設,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用相結合,參與有關國家、自治區區和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七)組織實施全市振興裝備製造業工作,組織擬訂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和自治區及我市,重點工程建設,落實有關專項的實施,推進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推動新興產業發展。
(八)負責工業領域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推進工業網際網路、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發展。負責工業控制系統與信息安全,指導通訊網路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協調網路資源共建共享。負責電子政務外網建設,運行、管理。
指導協調資源的開發利用、企業信息化、電子政務發展和電子商務推廣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工作;負責全縣信息網路規劃、建設、運行、管理;負責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的協調,最大限度獲取信息資源,為全縣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提供信息服務。
(九)負責中小企業及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落實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工業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
(十)指導、協調、監督有關工業和信息化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縣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烏蘭察布市有關商貿流通、對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以商貿物流為重點的第三產業招商引資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我縣商貿流通、對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工作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二)擬訂我縣流通體制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十三)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十四)推動商貿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國家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十五)承擔組織實施我縣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加強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監測分析我縣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國家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十六)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負責進出口商品配額計畫和進出口許可證制度的組織實施;負責我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及國際貨運代理資格管理工作;負責重要工業品、農產品、原材料等出口產品的巨觀管理和監控分析;依法管理對外承包工程、外派勞務、境外就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貫徹執行國家外商投資政策、法規,指導和管理吸收外商投資工作。
(十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安全生產、生態保護、維穩信訪、食品安全、脫貧攻堅等工作。
(十八)完成縣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職責分工。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商縣發改委研究擬訂全縣發電企業年度發電量預期調控目標計畫並監督實施,研究擬訂全縣電力市場建設方案,維護電力市場秩序。
2.與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縣供銷社的職責分工。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肉類儲備管理。縣供銷社負責邊銷茶儲備管理。縣發改委負責其他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
3.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的職責分工:農牧科技部門負責魚港水域安全監管;教育體育部門負責參加比賽的體育運動船舶安全監管;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其他船舶及批准從事客貨運輸的漁船安全監管、通航水域安全監管和城市園林水域安全監管;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船舶建造質量安全監管。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政務工作;組織擬定機關內部管理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會議組織、機要、保密、文電、檔案、督查督辦、財務、資產管理、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重要的綜合性文稿起草和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工作。
(二)經濟運行股
承擔全縣工業運行日常監測和分析工作,發布預測預警信息,組織解決工業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協調減負工作,承擔工業運行中煤電油運綜合協調;牽頭負責工業經濟目標分解和年度目標考核工作;執行全縣發電企業年度發電量預期調控目標,落實電力市場建設方案及年度實施計畫。負責監測分析全縣電力市場運行情況,協調解決電力市場相關問題。負責電力市場用戶的管理工作,維護電力市場秩序;負責工業電力需求側管理。
(三)投資規劃股(審批股)
組織擬訂全縣工業發展規劃,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中央和自治區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報送屬於國務院,自治區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備案的項目,備案縣級保留許可權的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全縣工業綠色發展,落實國家,自治區,市工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自願性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及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工業綠色發展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工業節能監察工作;承擔工業園區的運行管理和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對工業園區項目審核、申報、監管調度工作;做好工業項目前期準備、實施及全過程的協調、指導和服務工作。負責工業領域的行業管理。依法履行鹽業主管機構的行業管理職責。負責全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四)信息化股
擬定工業信息化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工業領域的信息化及信息安全、電子商務、電子認證工作;指導工業數位化、智慧型化、網路化套用;組織實施領域和電子政務外網信息化建設項目;協調全縣通信網基礎設施建設;指導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網融合發展。
(五)中小企業管理股
負責中小企業及非公有制工業經濟協調和服務工作,落實相關政策措施;指導全縣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基地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中小企業及非公有制工業經濟運行監測信息報送工作;組織、指導中小企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合作;承擔中小企業的融資擔保相關工作。
負責全縣工業企業(能源類除外)、商貿物流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和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擬訂安全生產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各安全監管的部門及企業安全生產責任落實。負責企業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管理和考核發證工作。對重點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排查治理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改的調查、處理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六)對外貿易與招商股
承擔我縣服務貿易促進和服務貿易統計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貿易進出口相關政策和措施,組織實施農產品關稅配額申報管理工作;負責對外貿易經營資格備案登記,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經營資格備案登記等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管對外承包工程、勞務 合作和設計諮詢等業務;執行國家公民境外就業的管理政策,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負責協調工業項目和商貿物流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和招商項目庫建設、負責招商項目統計、綜合分析、信息反饋工作。
(七)市場建設發展股
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國內會展業)的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執行流通服務業的發展規劃和標準,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研究提出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政策和措施;推進流通標準化;負責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和汽車等重要商品流通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規範城市商業實施建設;培育和發展農村市場,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體系建設;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
承擔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負責商務行政執法協調與執法監督工作。
監測和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組織指導“菜籃子”產品流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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