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一)貫徹執行科技、智慧財產權、地震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起草全區科技、智慧財產權、地震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檢查貫徹落實情況。

主要職責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區科技、智慧財產權、防震減災發展規劃、計畫;牽頭組織實施“科技興涪”戰略和創新型涪陵建設工作;參與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項目研究。
(三)負責科技創新體系、智慧財產權工作體系、防震減災工作體系的建立完善工作;承擔各種科技、智慧財產權、地震發展平台的建設工作;承擔各種科技中介機構發展指導和管理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引進培育科技、智慧財產權、地震人才工作。
(四)指導、協調全區各單位的科技、智慧財產權、防震減災工作。
(五)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關鍵技術研發與攻關;承擔各級各類科技項目的申報推薦、組織實施、管理督查工作。
(六)負責全區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科技事業費等各種科技、智慧財產權、防震減災專項資金的使用配置和監督管理職責;履行申請科技稅費減免材料的轉報和科技、智慧財產權、地震相關獎勵職責;負責科技保險、科技擔保、科技風險投資等的推動、服務與管理工作。
(七)承擔各種科技類產品、技術機構的組織申報、推薦、認定和管理工作。
(八)承擔科技成果管理與轉化、科技交流與合作工作。
(九)負責全區智慧財產權統籌協調工作,建立專利、商標、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工作協調機制。
(十)組織指導全區專利創造和轉化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專利管理和保護工作,依法調處專利糾紛、查處假冒專利行為,指導、管理各種專利機構業務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防震減災統籌協調工作,組織擬定地震應急預案,建立工作協調機制。
(十三)牽頭組織全區抗震設防管理工作,依法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實施管理,指導督促開展重大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
(十四)牽頭實施全區地震應急工作,建立和完善地震“三網一員”體系,開展群測群防工作,推動應急物資儲備和避難場所建設,開展應急演練。
(十五)負責地震監測和預報工作,依法開展地震監測站、點的環境管理;開展地震災害調查評估,參與地震災後重建工作。
(十六)組織開展全區科技、智慧財產權、防震減災等宣傳普及教育工作。承擔全區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網路、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全區科技、智慧財產權、防震減災信息發布、統計、保密、檔案等工作。
(十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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