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各種涉路行為呈逐年上升趨勢,使得公路安全問題日益突出,如鐵路、公路、水利、電力、通信、燃油(氣)、給排水及綜合管廊等項目需要上跨、下穿、平交、並行、接入既有公路的現象日趨普遍。在正常營運的公路上,未經公路路政部門許可進行涉路活動,不但可能會破壞原有道路結構及配套設施、影響道路通行能力,還可能引發公路運輸交通事故。若盲目批准相關涉路行為,可能會影響到公路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嚴重的可能引發事故。不批准則不利於經濟發展,不符合共享發展理念。鑒於此,制定了地方標準《涉路行為標準化規範—第4部分:質量和安全性評價》(DB63/T 2010.4-2022)。
編制進程
2020年4月,由青海省公路路政執法總隊、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青海省交通工程諮詢有限公司等單位共同申請的《涉路行為標準化規範—第4部分:質量和安全性評價》地方標準立項,根據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下達的《關於印發2020年青海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畫的通知》(青市監函〔2020〕264號)批准制定,將該標準列入2020年度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畫,項目計畫編號為“DB63ZD-2020-63”。
2018年3月~2019年11月,編制組組織學習了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並結合工作實際開展了多次討論。收集青海省範圍內涉路相關的文獻資料,包括重大涉路項目的技術審查報告、主管部門相關批覆、路政基層單位台賬資料等,並開展了相關實踐經驗的討論和總結,還收集了中國其他省份地方標準及相關檔案,涉及北京、遼寧、山西、雲南、安徽、湖北、浙江等省市,與青海省範圍內的實踐和經驗進行對比分析。組織編制組還趕赴西寧市路政支隊、湟源支隊等基層單位開展調研,組織路政、養護、設計、諮詢等單位開展研討會,部分編制組同志利用工作便利赴玉樹路政支隊、海東路政支隊、海東總段等單位調研,強化實踐能力。
2019年12月~2020年6月,在充分調研和分析總結的基礎上,通過反覆驗證討論,編制組提出基於涉路行為的複雜性、既有公路標準體系的複雜性問題,從而形成了標準化層面的諸多困難;為避免出現腳痛醫腳、頭痛醫頭的不利困境,編制組創新提出全覆蓋、系列標準概念,該部分申報草案主要包括評估分類、評估流程、評估方法、報告編制深度、報告格式等,初步確定了安評報告編制方案及格式。
2020年7月~2021年5月,編制組對草案進一步最佳化調整後完成徵求意見稿,期間廣泛邀請相關單位和專家給予分析,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標準進行修改;並於4月21日邀請專家召開內部審查會,根據專家意見,對標準最佳化、修改,形成徵求意見匯總處理表,於2021年5月完成標準稿。
2021年6月~2021年8月,編制組對標準稿修改完善後形成送審稿,並於2021年8月21日邀請專家召開標準審查會,根據專家意見對標準進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專家意見匯總處理表,於2021年8月底形成標準送審稿。
2022年1月7日,地方標準《涉路行為標準化規範—第4部分:質量和安全性評價》(DB63/T 2010.4-2022)由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2年3月1日,地方標準《涉路行為標準化規範—第4部分:質量和安全性評價》(DB63/T 2010.4-2022)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青海省交通工程諮詢有限公司、青海省公路路政執法總隊、青海省公路局、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鄧利忠、李曉忠、仉國芳、徐旭東、李本鋒、張濤、趙永延、雷憲、吳正全、蔣立剛、劉海龍、祁冰。
標準目次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涉路行為標準化規範—第4部分:質量和安全性評價》(DB63/T 2010.4-2022)規定了公路涉路項目質量和安全性評價的術語和定義、一般要求、評估流程、評估方法、風險分析、報告編制。該標準適用於青海省公路涉路項目的質量和安全性評估工作。
引用檔案
GB/T 6441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 GB/T 23694-2013 風險管理—術語 GB/T 27921-2011 風險管理—風險評估技術 DB63/T 2010.1-2021 涉路行為標準化規範—第1部分:技術導則 DB63/T 2010.2 涉路行為標準化規範—第2部分:涉路項目技術要點 DB63/T 2010.5 涉路行為標準化規範—第5部分:公路沿線非公路標誌 DB63/T 2010.6 涉路行為標準化規範—第6部分:公路結構物利用技術 DB63/T 2010.7 涉路行為標準化規範—第7部分:質量和安全管理指南 DB63/T 2010.8 涉路行為標準化規範—第8部分:大件運輸技術指南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涉路行為標準化規範—第4部分:質量和安全性評價》(DB63/T 2010.4-2022)的實施,有利於強化風險防控,改進風險管理,提高交通行業生產安全。還有利於維護公路正常服務水平,減少涉路行為負面影響,提高相關工作效率,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對進行資源節約、推動行業可持續性發展和涉路項目審批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