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服是保護活躍在消防第一線的消防隊員人身安全的重要裝備品之一,它不僅是火災救助現場不可或缺的必備品,也是保護消防隊員身體免受傷害的防火用具。因此,適應火災現場救助活動的消防服就顯得尤為重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消防服
- 外文名:Fire suit
- 作用:防火
- 套用領域:消防
現狀分析
術語定義
- 3.2 防水透氣層 moisture barrier
用於阻止水向隔熱層滲透同時又能排出水蒸氣的防護服部分。 - 3.3 隔熱層 thermal barrier
用於提供隔熱保護的防護服部分 - 3.4 接縫 seam
面料的兩個邊緣的連線,通過縫紉或其他方式牢固地附在防護服上。 - 3.5 反光性標誌帶 reflective trim
縫紉在外衣上能反射光線作為標誌用的面料,有利於提高可見性。 - 4 款式、號型、規格
- 4.1 款式 本標準防護服的款式為分體式,由防護上衣、防護褲子組成,連體式防護服也可參照本標準的性能要求。
- 4.2 號型 號型的設定按GB/T1335.1、GB/T1335.2有關規定。
- 4.3 規格
- 防護服主要規格按GB/T1335.1、GB/T1335.2有關規定自行設計。
發展趨向
技術要求
- 5.1.1 防護服的結構
防護服是由外層、防水透氣層、隔熱層、舒適層多層織物複合而成的。這種複合物可允許製成單衣或袷衣。並能滿足基本服裝製作工藝要求和輔料相對應標準的性能要求。 - 5.1.2 防護上衣
- 5.1.2.1 保護的區域
防護上衣應對消防員的上部軀幹、頸部、手臂和手腕提供保護,但保護的範圍不包括頭部和手部。防護上衣和防護褲子多層面料之間的重疊部分不應小於200mm。 - 5.1.2.2 衣領
防護服的衣領高度不應小於102mm,並應有搭接或扣牢配件。衣領的結構應包括外層、防水透氣層、隔熱層。 - 5.1.2.3 門襟
門襟的結構應包含外層、防水透氣層和隔熱層。 - 5.1.2.4 袖口
袖口應設計得使之能保護消防員的手腕,並防止燃燒的廢碎片進入到袖子中。袖口不得妨礙防護服的穿著,並應與防護手套的佩戴相配合。 - 5.1.3 防護褲子
防護褲子應對消防員的下肢和腿提供保護,但不包括踝部和腳部。 - 5.1.4 反游標志帶
反游標志帶應牢固地縫合在防護服上衣和褲子上,分體式防護服在上衣胸圍、下擺、袖口、褲腳處縫合寬度不應小於50mm的反游標志帶。反游標志帶的設定,應在其360°方位均能可見。 - 5.1.5 標籤的位置
標籤應放置在防護上衣前胸左側的舒適層上。 - 5.1.6 顏色
防護服的顏色為藏藍色。 - 5.1.7 輔料
a) 所有五金件應無斑點、結節或尖利的邊緣。並經防腐蝕處理;
b) 應選用具有阻燃性的縫紉線和搭扣,顏色與外層面料相匹配;
c) 防護上衣的前門襟處應選用不小於8號的拉鏈,顏色與外層面料相匹配;
d) 防護褲子的背帶應選用鬆緊帶。
- 5.2.1 外層
- 5.2.1.1 阻燃性能
損毀長度不應大於100mm,續燃時間不應大於2s,且不應有熔融,滴落現象。 - 5.2.1.2 表面抗濕性能
沾水等級不應小於3級。 - 5.2.1.3 斷裂強力
經、緯向乾態斷裂強力不應小於650N。 - 5.2.1.4 撕破強力
經、緯向撕破強力不應小於100N。 - 5.2.1.5 熱穩定性能
經260℃±5℃熱穩定性能試驗後,沿經、緯方向尺寸變化率不應大於10%,試樣表面無明顯變化。 - 5.2.1.6 單位面積質量
單位面積質量應為面料供應方提供額定量的±5%。 - 5.2.2 防水透氣層
- 5.2.2.1 耐靜水壓性能
耐靜水壓不應小於17Kpa。 - 5.2.2.3 熱穩定性能
經180℃±5℃熱穩定性能試驗後,沿經、緯方向尺寸變化率不應大於5%,試樣表面無明顯變化。 - 5.2.3 隔熱層
- 5.2.3.1 阻燃性能
損毀長度不應大於100mm,續燃時間不應大於2s,且不應有熔融、滴落現象。 - 5.2.4 舒適層的性能
不應有熔融、滴落現象。
- 各部位縫製線路順直、整齊、平服、牢固、鬆緊適宜,明暗線每3cm不應小於12針,包縫線每3cm不小於九針。
- 防護服的領與前身、袖與前身、袋與前身、左右前身不應小於4級,其它表面部位不應小於4級。
- 防護服外層接縫斷裂強力不應小於650N。
- 5.7.1 逆反射係數
觀 察 角 | 入 射 角 | |||
5° | 20° | 30° | 40° | |
12, | 330 | 290 | 180 | 65 |
20, | 250 | 200 | 170 | 60 |
1° | 25 | 15 | 12 | 10 |
1°30, | 10 | 7 | 5 | 4 |
- 5.7.3 阻燃性能
續燃時間不應大於2s,且不應有熔融、滴落現象。 - 5.7.4 耐洗滌性能
洗滌25次後,不應出現破損、脫落、變色的現象。 - 5.7.5 高低溫性能
經高低溫試驗後反游標志帶不應出現斷裂、起皺、扭曲的現象。
- 試樣經高溫試驗後,應保持其原有的功能。
- 試樣經高溫試驗後,應無融化、燒焦的現象。
- 整套服裝重量不應大於3.5kg。
護服特點
參數性能
規格尺寸
- 衣 號SMLXL
- 衣長(領口至靴底)(cm)
- 胸 圍(cm)55565758
- 腰 圍(cm)
- 鞋 碼(cm)
- 適合身高(cm)165-170170-175175-180180-185
- 主要技術參數
主體膠布
- 膠布厚度 0.45±0.05mm
- 拉伸強度 經緯向均 不小於450N/5cm
- 撕裂強度(梯形法經緯向均) 不小於32N
- 防酸滲透性能(10mm×1h) (80%H2S04,60%HN03,30%HCL),不滲透
- 防鹼滲透性能(10mm×1h) (6.1mo1/LNa0H)不滲透
- 阻燃性能 續燒時間 不大於2s 阻燃時間 不大於10s
- 損毀長度 不大於10cm
- 耐熱老化性能(125℃×24h) 不粘、不脆
- 耐寒性能(-25℃×5min摺疊180°) 無裂紋
- 耐汽油性能(浸120#汽油30s) 無裂紋、不發粘
- 膠層與織物粘合強度 不小於0.78KN/M
膠靴性能
- 1靴底耐穿刺性能,≥780N1靴子耐油性能,鞋面、鞋底,-2~10%
- 2靴底耐電壓,≥5000V2粘條粘著力,≥600N/m
- 3膠靴防滲漏性能(浸水2h),不滲透3靴底耐電壓,≥5000V
- 4圍條粘附強度,≥0.78KN/m4靴面老化後扯斷伸長率,≥75%
- 5消防膠靴5鋼質襯墊耐腐蝕性能,不腐蝕
- 6靴面扯斷伸長率,≥450%6靴底隔熱性能,≤22℃
- 7靴底耐刺穿性能,≥900N7靴子防滑性能,≥115°
- 8靴底耐磨性能,≤0.9cm3/1.61km8重量,≤1.8kg
成品性能
- 貼條粘附強度 不小於0.78KN/m
- 抗滲水性(5隻3L/min水噴頭沖刷15min) 不滲漏
- 質量(M) 不大於5kg
- 消防防化服產品標準:Q/XZC 002:2003《消防防化服》
試驗方法
- 1 準備
在做外層材料各項性能試驗前,應按GB 8965—1998 附錄A 的方法洗滌5 次。 - 2 阻燃性能試驗
阻燃性能試驗按GB/T 5455—1997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2.1.1、5.2.3.1、5.2.4、
的規定。 - 3 表面抗濕性能
試驗表面抗濕性能試驗按GB/T 4745—1997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2.1.2 規定。 - 4 斷裂強力試驗
斷裂強力試驗按GB/T 3923..1—1997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2.1.3 的規定。 - 5 撕破強力試驗
撕破強力試驗按GB/T 3917.3—1997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2.1.4 的規定。 - 6 熱穩定性能試驗
熱穩定性能試驗方法按附錄A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2.1.5、5.2.2.3、5.2.3.2 的規定。 - 8 色牢度試驗
色牢度試驗方法按GB/T 3920—1997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2.1.7 的規定。 - 9 耐靜水壓性能試驗
耐靜水壓性能試驗按GB/T 4744—1997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2.2.1 的規定。 - 10 透水蒸氣性能試驗
透水蒸氣試驗方法按GB/T 1037—1997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2.2.2 的規定。 - 11 整體熱防護性能試驗
熱防護試驗方法按附錄B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3 的規定。 - 12 針距密度檢驗
在防護服上任取3 ㎝計量,其結果應符合5.3 的規定。 - 13 色差檢驗
測定色差程度時,被測部位應紗向一致,用600 lx 及以上的等級光源。入射光與被測物約成45°角,觀察方向與被測物大致垂直,距離60 ㎝目測。與GB 250 樣卡對比,其結果應符合5.5 的規定。 - 14 接縫斷裂強力試驗
接縫斷裂強力試驗方法按GB/T 13773—1992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6 的規定。6.15 反游標志帶性能試驗 - 15.2 耐熱性能試驗
先將試樣放置在溫度為260℃±5℃的乾燥箱內,試驗5 min 後取出樣品,再按6.15.1 的方法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7.2的規定。 - 15.3 耐洗滌性能試驗
樣品尺寸為200mm×50mm,按GB 8965—1998 附錄A 的方法洗滌25 次,其結果應符合5.7.4 的規定。 - 15.4 高低溫性能試驗
樣品尺寸為200mm×50mm,在50℃±2℃的環境中連續放置12 h ,取出後應立轉至-30℃±2℃的環境中連續放置20 h 後取出,其結果應符合5.7.5 的規定。 - 16 五金件耐高溫性能試驗
將試樣放置在溫度為260℃±5℃的乾燥箱內,試驗5 min 後取出樣品,用目測法測定,其結果應符合5.8 的規定。 - 17 縫紉線耐高溫性能試驗
將試樣放置在溫度為260℃±5℃的乾燥箱內,試驗5 min 後取出樣品,用目測法測定,其結果應符合5.9 的規定。 - 18 質量
用稱量範圍為0 g~10 000g 精度不低於3 級的重量衡器測定,其結果應符合5.10 的規定。 - 19 外觀質量
用目測法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11 的規定。
使用方法
- (1)先撐開服裝的頸口、胸襟、兩腳伸進褲子內,將褲子提至腰部,再將兩臂伸進兩袖,並將內袖口環套在拇指上。
- (2)將上衣護胸布摺疊後,拉過胸襟布蓋嚴,然後將前胸大白扣掀牢。
- (3)將腰帶收緊後,將大白扣掀牢。
- (4)帶好消防面具後再將頭罩罩在頭上,並將頸扣帶的大白扣掀上。
- (5)最後戴上手套,將內袖壓上手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