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養老

消費養老

消費養老是一種新型的養老模式,是有別於社保體系下“政府基本保障金”、“企業年金”和“商業保險”的第四種養老金獲取方式。“消費養老金”是伴隨消費者的消費行為而產生的養老金。 即消費者在消費後,由商家以現金、實物或積分的形式對消費者進行返利,依約定轉換為消費者個人的養老金權益,最終為消費者實現零成本積累養老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消費養老
  • 類別養老模式
  • 報紙:《人民日報》
  • 目的:助力中國養老金制度
消費養老簡介,參與主體,主要特點,合格計畫,模式探索,

消費養老簡介

消費養老,是指消費者通過日常消費,商家以養老金的方式對消費者進行返利的養老模式。在日常消費中,商家通常會以現金、實物或者積分的形式對消費者進行返利,而通過聯合消費養老金合格計畫(ConfederateConsumerPensionPlan,簡稱CCPP),消費者可以將這些返利按照約定轉換成個人的養老金權益,從而實現在日常的消費中零成本積累養老金。

參與主體

1.讓利商家
讓利商家作為聯合消費養老金合格計畫成員的讓利機構,也是該計畫的出資人。主要職責包括:
1、與消費養老金計畫管理機構訂立協定,自願參與消費養老合格計畫;
2、按照CCPP規定及時將消費積分兌現養老金;
3、按照消費者選定的受託人的要求轉移資金;
4、獨立接受財務審計和處理稅務等事宜。
2.消費者
消費者是“消費養老”活動的權益主體和最終受益人[6]。指在交易發生後,自願將已獲得的消費積分、返利和獎勵等兌現養老金,並與受託機構訂立協定,自願參與消費養老合格計畫,按照本辦法規定管理自己養老金賬戶的,年齡十八周歲以上,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士。
3.受託人
受託人受託管理消費養老基金。CCPP計畫受託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誠實守信,無犯罪記錄;
3、具有從事法律、金融、會計、社會保障、養老基金管理職責所必需的專業知識;
4、具有決策能力;
5、無到期未清償債務等情形。
CCPP計畫受託人,由監督機構、賬戶管理機構、資產託管機構、投資管理機構和諮詢機構等機構組成。

主要特點

1.源於消費。即從消費性交易行為中產生,從消費者的角度看,具有拉動消費和增加養老金的雙重作用。
2.產自讓利。即交易發生後,讓利商家將已有利潤中的一部分以養老金的形式讓利返還給消費者,以此維護穩定的客戶群,改善與客戶的關係,實現規模效益,並體現企業的社會責任;
3.用於養老。各種消費行為產生的多筆返利匯集到屬於個人權益的養老金賬戶,經專業養老金機構管理和運營並產生投資收益,鎖定為養老使用。
4.自願參加。堅持自願原則,消費者選擇轉換養老金權益和委託受託人等均堅持自願原則,權益轉換、賬戶資金託管和養老金公司的服務商如何組契約樣堅持自願原則。
5.多方合作。在讓利企業、消費者、交易信息管理平台、養老金權益託管銀行、養老金管理公司之間,將發生一個以“消費養老”為目的,多方合作的社會契約行為和集合服務產品。

合格計畫

聯合消費養老金合格計畫(Confederateconsumerpensionplan,簡稱CCPP),是指消費者在發生消費行為後,由讓利機構以積分等形式返點讓利,經過消費者同意,將消費積分轉換養老金權益,並依法委託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委員會(簡稱“老基委”),按照信託原則和本章程實施管理的,約定在年滿60歲後支取的合格養老金計畫。依據消費養老方案和消費養老金管理契約等法律檔案,由委託人與受託人、投資管理人、賬戶管理人和託管人組成,堅持消費養老的共同目標,在相關法律法規框架下,基於一定行為準則,對由此產生的消費養老金進行管理以確保其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的計畫。
聯合消費養老金合格計畫logo聯合消費養老金合格計畫logo

模式探索

利用信息化技術手段及綜合服務網路技術平台,以“消費養老”信息管理為主營業務模式,有效累積、轉化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形成的來源於商家消費讓利的附加價值,並實現該價值保值、增值和長期擁有和定期轉換的養老基金集成服務提供商。是典型的“消費養老”服務平台。
1.總體模式。消費者在網路平台上註冊,並自願選擇將商家讓利資金轉換成個人養老金,這樣消費時就會在公司網路管理系統產生記錄。商家一般以三種形式進行消費返利活動:一是消費積分;二是消費返利;三是消費中獎。
2.對接模式。在消費積分方式中,德濃信息一般有五種對接模式:一是對接銀聯,只要在銀聯發生消費結算數據並產生獎勵積分,就會產生統計數據;二是對接銀行,使用不同的銀行卡消費會產生獎勵積分統計;三是對接商家,按協定消費商家的產品可以產生獎勵積分統計;四是對接產品,將產品外包裝上的塗層刮掉找到密碼,再輸入該公司的管理系統或傳送簡訊也可以產生獎勵積分統計;五是利用手機錢包消費產生的獎勵積分統計。
3.工作模式。在此期間德濃信息的主要工作內容:
(1)信息歸集:對不同消費者利用不同消費形式產生的不同積分信息進行收集和整理,歸集到個人名下。
(2)積分記錄和傳遞:利用系統平台對註冊積分消費會員的信息進行記錄,返給商家,將積分信息折算成資金,通知商家定期進行獎勵資金給付到養老金管理公司。
(3)積分轉換:將返點積分的獎勵資金形成的權益信息傳遞給養老金管理公司,並與商家進行信息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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