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類電器產品衛生健康技術要求第3部分:空氣淨化器》是2020年05月27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消費類電器產品衛生健康技術要求第3部分:空氣淨化器
- 外文名:Hygienic and health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consumer electrical products—Part 3: Air purifier
- 標準編號:T/CPQS E0003.3—2020
- 實施日期:2020年05月27日
- 發布日期:2020年05月26日
起草單位,起草人,主要內容,適用範圍,
起草單位
中國電器科學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室內環境衛生行業協會、廣東省微生物研究所、艾恩姆集團有限公司、無限極(中國)有限公司、北京零微科技有限公司、安利(中國)日用品有限公司、青島海爾空調器有限總公司、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飛利浦(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大金(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東莞市淨諾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蘇州貝昂科技有限公司、寧波天瑞電器有限公司、廣東美的製冷設備有限公司、大金空調(上海)有限公司、寧波德業日用電器科技有限公司、海信(山東)空調有限公司、青島海信日立空調系統有限公司、廣東幸福森林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威凱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江蘇蘇寧易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唯品會(中國)有限公司。
起草人
鐘南山、陳偉升、顧士明、謝小保、龔江林、楊威、於書權、錢偉傑、溫曉傑、范建波、張志強、羅俊華、陳瑞、冉宏宇、趙家偉、陳新廠、陳杰、仇愛琪、呂園園、張文強、陳俊延、楊賢飛、許來春、趙輝、賈夢雅、鄧文煥。
主要內容
本部分規定了家用及類似用途空氣淨化器的衛生健康技術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和標誌與說明。
適用範圍
本部分適用於家用和類似用途的空氣淨化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