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信用法新論》作者全面、深入地考察了美國、澳大利亞、歐盟及英國、法國等成員國的法律制度,特別是分析了2006 年英國修改消費信用法的背景和立法經驗以及歐盟消費信用指令修改的最新發展,具體論述了作為消費信貸順利發展之基礎的個人信用制度,分析了消費信用契約,探討了分期付款銷售中的法律問題。作者以消費者為核心,對消費信用法中的人、消費信用法的倫理意蘊的消費信用法的價值取向進行探索,為傳統的消費信用法向以生態消費為導向的消費信用法轉型提供了學理依據和理論支撐。通過規定分期付款商品目錄、實行差別利率等立法技術,我國未來的消費信用法將有效地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並引導生態消費。
基本介紹
編輯推薦,作者簡介,目錄,前言,
編輯推薦
浙江林學院人文學院法學學科夏少敏老師的專著《消費信用法新論》,2008年8月由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出版。北京市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周珂老師,湖南大學法學院第一任院長劉定華教授,廣東省經濟法研究會會長、暨南大學法學院周顯志教授(曾任暨南大學法學院常務副院長、法律學系主任)為《消費信用法新論》作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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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夏少敏,男,湖南安化人。副教授,現任浙江林學院人文學院教師、環境法研究所所長、臨安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中國法學會環境法研究會理事,浙江省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先後畢業於湘潭大學(法學學士)、湖南財經學院(湖南大學法學院前身)(法學碩士)。曾任國有商業銀行法律顧問、支行副行長,湖南精勤律師事務所、湖南君見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浙江林學院法律顧問。已出版的著作或教材有:《環境資源法總論》(主編)、《中國擔保法通論》(副主編)、《金融法教程》(副主編)等。發表了“《環境保護法》的目的及其修改意見”、“臨安市林業習慣法探析”等學術論文30餘篇,主持了“金融法生態化初探”(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環保產業發展的法律問題研究”(浙江省教育廳科研項目)等科研課題。現正從事金融法生態化、歐盟自然資源法、消費者信貸法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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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篇 導論
第一章 消費信用法概述
第一節 消費者和信用
第二節 消費信用
第三節 消費信用法
第二章 消費信用法律制度的歷史沿革
第一節 美國消費信用法律制度的演變
第二節 英國消費信用法律制度的演變
第三節 歐盟消費信貸法律制度的演變
第二篇 外國消費信用法及其比較
第三章 美國消費信用法
第一節 《公平信用報告法》
第二節 《借貸誠實法》及其相關法規和屬於《消費信貸保護法》的其他法律
第三節 《統一消費信貸法典》
第四章 英國消費信用法律制度
第一節 英國《1974年消費信用法》
第二節 英國消費信用法的修改
第五章 法國消費信貸法
第一節 法國消費信貸法律制度概說
第二節 消費信貸中借款契約的一般規則
第三節 附條件貸款中銷售契約與借款契約,的相互依賴
第四節 (法國1966年法律所規定的)信貸實際成本
第五節 規制信用交易的特定規則
第六章 歐盟消費信貸法
第一節 歐盟消費信貸指令調整範圍
第二節 歐盟消費信貸法的主體
第七章 澳大利亞消費信貸法
第一節 澳大利亞消費信貸法的歷史
第二節 澳大利亞《消費信貸法典》內容概述
第三節 澳大利亞《消費信貸法典》專論--借款契約
第四節 《統一消費信用法典》限制競爭的主要條款及合理性考察
第三篇 消費信用法基本理論
第八章 消費信貸法中的消費者
第一節人性假設
第二節 消費者的產生和發展
第三節 消費者:人的法律形塑
第九章 消費者信貸法的倫理意蘊
第一節 消費主義的負面影響
第二節 梳理:兩種環境倫理
第三節 可持續發展倫理觀:生態化法律的倫理基礎.
第十章 消費信用法的價值取向
第一節 價值取向之一:生態安全
第二節 價值取向之二:人權
第三節 價值取向之三:人的全面發展
第十一章 個人信用制度
第一節 社會信用體系
第二節 個人信用制度是消費信貸順利發展的基礎
第三節 徵信立法
第十二章 消費信用契約與先契約
第一節 貸款人的先契約義務
第二節 消費信貸契約的形式與內容
第三節 消費信用契約中的不平等條款
第十三章 消費者權利和消費者保護措施
第一節 撤銷權
第二節 提前還貸的權利
第三節 收費年百分率
第十四章 關於分期付款銷售的法律問題
第一節 分期付款銷售概述
第二節 分期付款銷售的擔保
第四篇 我國消費信用立法研究
第十五章 我國消費信用立法若干問題探討
第一節 我國消費信用法的調整對象
第二節 消費信用法的基本原則
第三節 我國消費信用立法應注意的一些問題
第十六章 消費信用法的立法框架
附錄
歐共體理事會1986年12月22日有關協調成員國關於消費者信貸的法律、條例和行政規定的指令(87/102/EEC))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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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得知夏少敏的專著《消費信用法新論》即將付梓,我非常高興。消費信用立法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全局出發提出的重大戰略任務。和諧社會不僅包括人與人的和諧相處,也包括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
首先,從人與人之間關係的角度來看,和諧社會就是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社會,用社會學的術語來表達就是良性運行和協調發展的社會。社會需要分工和合作,以“社會人”的人性假設為依據,法律上出現了“消費者”、“生產者”、“銷售者”,“用人單位”(或“僱主”)、“勞動者”(或“雇員”)等人類形象。法律將不同的社會分工角色設計成不同類型的人格體(或人類形象),並賦予不同的權利義務。相對於組織嚴密、規模化程度高的生產者和銷售者來說,消費者無疑處於弱勢地位。特別是隨著科技的發展,產品的技術含量越來越高,商品成分和構造極為複雜,導致消費者對商品的了解更加困難。如果消費者的權利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則會極大的挫傷消費者的消費積極性。這就要求法律在尊重作為強勢群體的生產者的同時,加大對處於弱勢地位的消費者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