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極規制是通過制定和實施交易和競爭中不應為或禁止為的規則,從反面限制或矯正市場主體的不當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消極規制
- 套用:交易和競爭中
- 目的:防止對人的生命、健康的危害
- 實質:各種規制
消極規制是通過制定和實施交易和競爭中不應為或禁止為的規則,從反面限制或矯正市場主體的不當行為。
消極規制是通過制定和實施交易和競爭中不應為或禁止為的規則,從反面限制或矯正市場主體的不當行為。內容消極規制包括為了防止對人的生命、健康的危害或災害所施行的那種最小限度的制約,或出於對諸如土地鄰接關係中的土地所有權相互之間...
《中國金融監管消極競爭的法律規制研究》是2017年12月清華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肖韻。內容簡介 金融監管消極競爭問題嚴重影響了金融監管的有效性,需要對其現象和成因進行系統分析並尋找解決之道。《中國金融監管消極競爭的法律規制研究...
網路輿論法律規制研究 《網路輿論法律規制研究》是2016年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間接規制是指反壟斷政策,它是由法務部門實施的,為了防止不公正的競爭所制定的“壟斷禁止法”、“民法”、“商法”等法律中的對壟斷行為、不公平競爭及不公平交易行為的政府規制。區別內容 直接規制與間接規制 (一)控制許可權與程式 直接...
積極規制是通過制定和實施交易和競爭中應為或可為的規則,從正面引導市場主體按照法定的有效要件實施市場行為。內容 積極規制包括反壟斷法中對私人壟斷的排除、農地法中以保護耕作者為目的的限制、城市規劃中土地利用的限制、文物保護法中以...
結構規制原則也稱結構主義, 是指依照市場結構標準來進行反壟斷規制。據此原則, 一個或幾個企業一旦形成壟斷性或限制競爭的市場結構, 就被視為違法, 應加以限制或禁止。結構規制原則中, 通常涉及市場份額、市場(行業) 集中度、進入...
標準規制又稱提供服務規制,是指共公共部門對某些產品或服務的質量提出標準要求,未達標者不能提供這些產品或服務。標準規制的作用 標準規制的主要作用,是防止自然壟斷產業中由於不存在激烈競爭而出現的產品或服務質量下降,以及在信息不對稱...
規制重建是指在放鬆管制取得進展的同時, 要引入競爭, 政府還必須相應地制定一些配套的規範與規則, 使其能夠管制這種競爭的進入。含義 規制重建包括兩大方面:一是規制機構本身的重建,重點是要實現政企分開和保持規制機構的獨立性;二是...
價格規制 價格規制是經濟用語,指在自然壟斷和存在信息偏在的領域,政府為了保證資源的有效配置和服務的公平供給,對價格(收費)水平和價格結構進行規制,以限制壟斷企業制定壟斷價格。價格
價格上限規制(Price-cap regulation)是指對被規制企業的產品或服務的價格設定上限(ceiling),不允許價格超過規定的上限的一種規制方法。價格上限的一種表述方式為RPI-X,即被規制企業價格的平均增長率不超過零售物價指數(RPI)減去X,X為...
第四節 懷疑主義:消極主義的哲學基礎236 一、懷疑主義哲學237 二、法官的懷疑主義240 第五章 對積極主義的闡應246 第一節 從積極主義的代表作——斯科特案和洛克納案說起248 一、頗有政治企圖的斯科特判決249 二、否決立法規制的...
因此,政府的經濟規制一方面會以強大的政府動力來推動國家經濟發展,實現社會進步,另一方面也容易誘致高度集權或政府壟斷,我們要充分發揮政府經濟規制的積極作用,抑制其消極效果,否則,集權壟斷型的經濟規制無一例外地會破壞正常的市場運行...
為了有效規制消極競爭行為,必須轉變政府經濟職能、調整中央與地方關係、重塑行政倫理觀、營造新型競合關係。《地方政府競爭秩序的治理:基於消極競爭行為的研究》還以長三角地方政府間競爭為例,進行了實證研究。指出長三角區域內地方政府競爭現象...
1、規制消極說 主張此說的學者認為,民事訴訟法有關禁止一事兩訴的規定,僅適用於國內法院之間,調整國內民事訴訟管轄權衝突的原則不應類推適用於國際民事訴訟管轄權衝突問題,換句話說,國家不承認外國正在進行的訴訟具有中止本國訴訟的...
第一,從規制性原理來看,稅法具有突出的規制性,其調整能夠把積極的鼓勵促進和消極的限制禁止結合起來,這種特性與政策性是內在統一的。就我國的資本市場而言,政策影響之大人所共知,而稅法則正是通過稅收政策的法律化來規制股權變易,...
對格式條款訂立的規制 《契約法》第39條第1款規定: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契約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權利和義務。該條款通過為格式條款制定方設定義務的方式,從積極和消極兩個方面規定了格式條款的訂立規則,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