涇川縣財政局

涇川縣下屬職能部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的法規、制度和方針、政策;組織擬定財政、非稅收入、國有資產、國有資本經營、資產評估、財務會計、政府採購等方面的地方性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監督實施。指導鄉(鎮)依法做好相關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涇川縣財政局
  • 行政區域:涇川縣
  • 釋義: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二)負責制定全縣財政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樂提禁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制定全縣各項巨觀經濟政嚷求兆策;組織執行中央與地方、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和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提出運用財政稅收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三)制定年度縣級和全縣財政收入預算,管理縣級各項財政收支,審編年度全縣財政決算;調整、審查、核定各鄉鎮(區)、街道辦事處、縣直各部門的年度永定達項財政收支預算及執行情況,向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並監督執行。
(四)監督國有資產經營收益,管理和監督農業綜合開發資金。
(五)貫徹落實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制度,研究制定全縣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的實施辦法。承擔住房公積金財政監督管理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管理財政票台騙簽據。
(六)組織實施金庫管理制度、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管理全縣國庫統一賬戶體系,審批全縣行政事業單位財政性資金銀行開戶有關事宜。負責縣級總預算會計工作,指導鄉鎮預算會計工作。管理縣級部門預算指標,辦理縣級預算繳款、撥款和財政資金的測算及調度工作。
(七)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支出,管理縣級預算外資金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政府貸款業務;管理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的使用和財政監督。
(八)擬定和執行財政採購政策辦法,管理縣級政府採購;制定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規定;貫徹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及分行業企業財務制度、《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貫徹執行社會保障財務制度、基本建設財務制度和涉外企業財務制度。
(九)組織實施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十)貫徹執行政府國內外債務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承擔外國政府貸款、世界銀行貸款等資金管理、信用評估及轉貸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會計法規和制度;組織實施註冊會計師報名考試工作。
(十二)監督財稅方針榜漏槓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政策建議。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彩票管理制度、發行計畫,監督彩票的發行。
(十四)制定全縣財政幹部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員培訓;組織指導全縣財會人員的培訓和業務輔導工作;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五)根據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進行監督,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化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結構和布局的戰略性調整。
(十六)通過統計、稽查對所有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定考核標準並組織考核;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十七)貫徹執行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行政法規,制定紙戀茅潤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依法對企業國有資產進行監管。
(十八)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財政危灶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涇川縣財政局設辦公室、預算股、文教行政政法股、農業股、企業股、經濟建設股(會計管理股)、社會保障股7個內設機構。
(十八)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涇川縣財政局設辦公室、預算股、文教行政政法股、農業股、企業股、經濟建設股(會計管理股)、社會保障股7個內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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