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海鹽縣委、海鹽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海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鹽委〔2012〕9號),設立海鹽縣核電事故場外應急辦公室。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其他事項,
機構簡介
縣核電事故場外應急辦公室是主管全縣核電事故場外應急計畫、應急準備、應急演習、應急宣傳培訓等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編制、完善縣核電事故場外應急計畫和實施程式;協調、落實、檢查縣內各應急組織的應急準備工作;編制縣核心電事故場外應急演習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實施縣核心事故應急宣傳教育及應急工作人員的培訓。
(三)在接到省核應急辦關於應急回響的命令後,按縣核應急委命令,及時啟動縣內各應急組織,迅速投入應急回響行動。
(四)做好煙羽應急計畫區的核應急基礎設施建設和浙江省前沿指揮所的建設工作;負責縣核應急指揮中心應急值班、管理以及維護保養,使應急設備處於完好狀態。
(五)負責縣核應急委員會例會的籌備;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述,保持與省核應急辦、核電廠、各專業行動組及有關鎮(街道)的密切聯繫。
(六)負責聯繫、協調辦理涉及本縣與秦山核電系統各單位間的有關工作事宜,加強聯繫,搞好合作,相互支持,共同發展。
(七)負責牽頭協調、解決核電建設中遇到的涉及本縣有關鎮(街道)、部門的矛盾和糾紛,積極支持秦山核電基地的建設,努力做好服務工作。
(八)負責牽頭協調、加強秦山核電系統各單位與縣內各鎮(街道)、部門間的聯繫,積極幫助各鎮(街道)、各部門發展與秦山核電系統各單位之間的橫向聯繫。
(九)負責推進全縣核電關聯產業發展工作與核電關聯產業招商工作。
(十)負責中國核電城宣傳工作。
(十一)負責協調推進中國核電城基礎設施建設工作。
(十二)承辦縣政府和縣核電事故場外應急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核電事故場外應急辦公室內設3個科室。
(一)辦公室(掛綜合宣傳科牌子)。負責機關文字綜合、收發、檔案、信息、人事、工資及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相關財務管理和行政後勤、保衛工作;負責中國核電城對外宣傳推介工作。
(二)應急科。根據省應急辦、縣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務,負責編制、完善縣核應急計畫和實施程式;協調、落實和檢查縣內各應急組織的應急準備工作;編制縣核心事故應急演習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核事故應急宣傳教育及應急工作人員的培訓;負責縣核應急指揮中心的應急設備管理和維護保養;接待國內外核電所在地應急機構來鹽交流學習等。
(三)支核科(掛關聯產業科牌子)。負責聯繫秦山核電系統各單位,承辦縣四套班子及各鎮(街道)和有關部門與核電系統聯繫接洽的具體事務,協調幫助解決核電系統各單位在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負責全縣核電關聯產業的規劃、協調等工作,與關聯企業加強聯繫,承擔縣內企業接軌核電的相關工作,開展核電關聯產業招商工作。
其他事項
(一)根據(鹽政辦〔1990〕125號)檔案精神,承擔海鹽縣支援秦山核電重點工程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根據(鹽委辦〔2008〕3號)檔案精神,承擔海鹽縣核電關聯產業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根據(鹽委辦〔2010〕32號)檔案精神,承擔“海鹽·中國核電城”建設辦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