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鹽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海鹽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海鹽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簡稱“縣公管辦”)是海鹽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的日常辦事機構,與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合署辦公,履行“監督、協調、指導、管理、服務”職能。縣公管辦下設辦公室、交易管理科、督察科三個職能科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鹽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 所屬地區:海鹽縣
  • 職能科室:三個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下設機構,

主要職責

其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擬定我縣建設工程項目交易、產權交易和政府採購等市場交易活動管理辦法和交易規則,負責制定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場所管理、現場秩序維護管理等制度;
2、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執行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有關政策規定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
3、負責對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理的公共資源交易項目進行審查;
4、配合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實施的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進行現場監督;
5、配合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受理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的各種投訴、舉報,協調處理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產生的爭議和糾紛;
6、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建設和管理公共資源交易評審專家庫;
7、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加強和規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指導和協調全縣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工作;
8、負責對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管理。

下設機構

縣公管辦辦公室
縣公管辦辦公室的主要職責如下:
1.綜合協調、管理審批中心(公管辦)行政事務工作,協助中心領導處理有關提案、意見建議和來信來訪。傳達上級指示、通知等;
2.負責領導批示的傳遞、反饋、催辦和各科室之間的協調工作;
3.負責文書檔案、收發、機要保密、會議的會務準備、會議記錄、材料整理;
4.負責中心信息工作、綜合性文書材料,編制審批中心(公管辦)簡報,做好中心網站的更新和維護;
5.負責車輛管理調度、物品採購、設施管理維修、印章管理等工作;
6.負責財務、人事、工資福利、報表統計、後勤保障、環境衛生、安全保衛等工作;
7.負責綜合治理、文明單位創建、普法等工作;
8.根據黨委要求做好黨務、組織、宣傳、政治教育等具體工作;
9.辦理領導交辦的其它事務。
縣公管辦交易管理科
縣公管辦交易管理科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擬訂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相關制度和規定,會同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制訂規範與完善各類交易活動的管理辦法和交易規程;
2.負責做好與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溝通聯繫,並協調在交易管理和交易活動中的有關工作;
3.負責開展對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的調研,提出拓展交易平台的業務範圍和規範運作的意見建議;
4.負責對各類公共資源交易項目進場交易活動的指導,並做好相關材料的備案登記和各項交易數據的統計分析工作;
5.負責會同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對招標代理機構的考核管理和業務指導與培訓;
6.負責對鎮(街道)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的業務指導、培訓與考核;
7.負責縣級部門、單位小型項目信息發布的審核和全縣小型項目交易數據的統計分析。
8.負責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和業務系統的維護管理。
9.辦理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事務。
縣公管辦督察科
縣公管辦督察科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督促檢查審批中心(公管辦)及下屬單位各項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和各類審批服務、事項辦理情況;2.負責督促檢查聯審會確定事項和其它重大事項的辦理落實情況及各類公共資源交易項目進入公共資源交易統一平台交易的情況;
3.負責督促檢查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程式,並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現場進行監督;
4.協同業主單位和相關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做好公共資源交易項目投標單位的質疑和投訴的答覆、處理工作;
5.負責對行政審批分中心、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的監督工作;
6.負責政務公開、依法行政、效能建設、執行力建設、電子監察和視窗工作人員管理、考核工作;
7.負責做好服務對象的溝通和評價工作,受理並處理服務對象的投訴;
8.辦理領導交辦的其它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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