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關於1997年糧食進口環節增值稅征免問題的通知

《海關總署關於1997年糧食進口環節增值稅征免問題的通知》是1997由海關總署發布的通知。

【發布單位】海關總署
【發布文號】署稅[1997]663號
【發布日期】1997-08-07
【生效日期】1997-08-07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海關總署關於1997年糧食進口環節
增值稅征免稅問題的通知
(1997年8月7日署稅[1997]663號)
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
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最近通知對1997年度國家計畫內進口的小麥、大米免徵進口環節增值稅。現將具體問題通知如下:
一、進口下列稅號的小麥、大米,可憑進口許可證直接由進口地海關按國批減免(代碼為898)辦理免徵進口環節增值稅手續:
1.10011000硬粒小麥
2.10019090其他小麥
3.10061090稻穀
4.10062000糙米
5.10063000精米
6.10064000碎米
二、對於不屬於上述6個稅號的糧食,均應照章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
三、本通知的執行期限為1997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
四、對於已按署稅(1997)傳(3)號、署稅(1997)傳(7)號和關稅司97傳(23)號傳真電報的規定收取保證金、保函或抵押部分貨物的,均應按本規定及時辦理退還保證金或轉稅、納稅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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