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06年第51號

【發布單位】海關總署

【發布文號】海關總署公告2006年第51號

【發布日期】2006-09-11

【生效日期】2006-09-1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海關總署

海關總署公告2006年第51號

關於公布《2006年部分新增本國子目注釋》

為使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及其代理人準確理解和掌握2006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新增及調整子目的商品範圍,正確申報,方便貨物通關,現將《2006年部分新增本國子目注釋》(詳見附屬檔案)予以公布。《2006年部分新增本國子目注釋》作為海關和有關政府部門以及從事與進出口貿易有關工作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進行商品歸類的法律依據。

特此公告。

附屬檔案:2006年部分新增本國子目注釋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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